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興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興仁市人社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興仁市文筆路與環湖路交叉口北150米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興仁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事業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政府人才工作,協調配合相關單位擬定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承擔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和管理工作;承擔人才津貼的兌現工作;牽頭做好人才引進及人才在全市就業管理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辦法。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工作。負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引進、選拔和培養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離)休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關部門擬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有關表彰獎勵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
(十三)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做好“放管服”改革及權責清單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責調整。
1.將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市委組織部;將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管理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
2.將承辦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隨軍調(遷)家屬的安置工作;貫徹執行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等職責劃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3.市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入局機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信息、會務、機要、文書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消防安全、目標績效管理、督查督辦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
(二)綜合股。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工作。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牽頭辦理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承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編制本單位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財務統計、國有資產等管理工作。
(三)事業人員管理股。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監督、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公開招聘、人員調配、聘用及崗位設定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管理政策。承擔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管理等工作。
(四)專業技術職稱管理股。承擔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及相關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承擔實施智力引進項目計畫等其他工作。
(五)工資福利管理股(獎勵和表彰股)。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退(離)休政策,承辦全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統發的審核工作,承擔全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資信息統計管理工作,協調全市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承擔政府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六)勞動關係股(農民工工作股)。執行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負責勞動契約管理。指導和監督市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擔企業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工作,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會保險管理股。執行養老保險統籌和基金管理辦法,落實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辦理全市企業職工退休手續。貫徹執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貫徹執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貫徹執行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貫徹執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和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
(八)資金基金監督股。貫徹執行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承擔就業資金監督工作。承擔單位內部資金監督工作。協助查處市內相關案件。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九)就業促進股。擬定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勞動者平等就業、有關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的相關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項目、就業見習工作;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牽頭履行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行政審批服務職責。

其他事項

(一)將所屬事業單位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調整為市醫療保障局管理;將該中心內設機構工傷保險待遇審理股及職責劃入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二)將所屬事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室職責劃入局機關相關股室,事業編制3名劃入市人事檔案管理中心。不再保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室。
(三)市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事業單位

興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負責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方案。設7個股:養老保險股、失業保險股、醫療保險股、工傷保險股、生育保險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股、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股。共核定事業編制16名,工勤編制1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負責人7名。
興仁市勞動監察大隊,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有關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核定事業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興仁市人事檔案管理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和機關文書檔案管理。核定事業編制4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興仁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勞動、人事爭議受理、調解、裁決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名,工勤編制1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院長1名、副院長1 名。興仁市就業局,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規劃,指導協調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對職業中介機構進行指導。核定事業編制5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
興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工勤編制1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興仁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由原衛生局管理劃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9名,工勤編制1名,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將原人才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整合,名稱為“興仁市人力資源市場”,為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實行編制外招聘使用,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潘炳雲
局長:吳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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