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民俗

自貢民俗

自貢民俗,是自貢市的民俗文化,反映了鹽都先民的生活現狀和心理訴求,是農耕文明和手工業文明遺風的呈現,蘊含特有精神價值,具有旅遊文化開發利用價值。代表民俗有提燈會、“放河燈”、“瞞天過海”等。

世世代代的自貢人立足於生產、生活的具體背景,形成了不少本土地域特色的民俗,有的流傳至今為本土特有,有的輻射到了周邊地區,有的則漸行漸遠,以至於消失在自貢人的歷史長河中。

民俗多源於古人祈求和祝賀平安、豐收、團圓等。在近兩千年的井鹽生產歷史過程中,鹽都逐步產生了許多與其息息相關的民俗。
通過近百年前出版的《自流井風物名實說》(吳鼎立編著)、《自流井記》(李榕編著)、《鹽井賦》(李芝編著)、《自流井第一集》(傅崇榘編著),及2014年10月出版的《自貢民俗》(趙應、幸代明編著)中了解,自貢傳統民俗涉及鹽都先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
因井鹽生產銷售而富甲一方的自貢先民為慶祝豐收、彰顯富裕,在唐宋時就已逐步形成了新年燃燈、元宵節前後張燈結彩的習俗。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攝知榮州的著名愛國詩人陸游在《沁園春》一詞中寫道:“一別秦樓,轉眼新春,又近放燈”,可見當時自貢地區新春張燈、放燈已是頗具地方代表性的民俗活動。明清時期,燈會在自貢地區更進一步發展為民間節慶活動。
“提燈會”時間基本固定在每年農曆十月初十。每人手中提紅燈一盞,上街遊玩。點燈桿、掛宮燈和獅燈龍舞、蓮花燈等為春節的主要歡慶活動,富有濃郁的地方風情和民俗色彩。元宵節期間,以自流井的鹽商大家庭為主體,組織一批又一批的鬧年鑼鼓開路、提燈遊街。提燈隊伍前頭走的是一對大紗燈,然後是4對或5對圓燈,緊接著是竹編油紙張糊的長方形燈,燈上都寫著朱紅扁字以標明某姓某堂,方燈後面是亮筒子(竹筒做的火把),亮筒子後又是一批鬧年鑼鼓開路的提燈者。提燈的、觀燈的人潮湧來涌去,整個街上擠得水泄不通。
1964年,市人民政府舉辦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自貢首屆迎春燈會。從此,自貢燈會規模由小變大,工藝由粗至精,燈具由個體發展為群體,由不動發展為聯動。1987年,“自貢迎春燈會”更名為“自貢國際恐龍燈會”,至今年,已相繼舉辦了20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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