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

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由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地質學會、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中國海洋學會、中國太平洋學會、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聯合設立,獎勵在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中做出重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下設兩個獎項,分別為自然資源科技進步獎和自然資源青年科技獎,每年評審一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
  • 創辦時間:2022年11月
  • 創辦機構: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地質學會、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中國海洋學會、中國太平洋學會、中國自然資源學會
獎項歷程,獎項設定,評選規則,評選條件,評選推薦,

獎項歷程

2022年11月,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地質學會、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中國海洋學會、中國太平洋學會、中國自然資源學會聯合設立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並制定了《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章程(暫行)》,依據《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章程(暫行)》成立了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

獎項設定

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下設兩個獎項,分別為自然資源科技進步獎和自然資源青年科技獎。自然資源科技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2個等級。

評選規則

評選條件

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每年評審一次。
自然資源科技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2個等級。一等獎授予自然資源領域取得理論、技術、方法原創性、引領性、突破性創新,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取得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科技成果。二等獎授予自然資源領域取得理論、技術、方法創新,獲得廣泛套用,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科技成果。如有做出重大貢獻,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的成果,可授予特等獎。授獎數不超過形式審查通過成果數的30%,其中特等獎一般不超過5項,一等獎授獎數不超過形式審查通過成果數的5%且不超過50項,二等獎授獎數控制在形式審查通過成果數的25%左右。獲獎成果完成單位數和完成人數實行限額。
自然資源青年科技獎授予在自然資源相關學科領域取得創新性、代表性成果(學術論文、發明專利、成果轉化、工程套用、資政服務等)的45周歲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每次獲獎人數控制在形式審查通過人數的10%左右,且總人數不超過90人。

評選推薦

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由自然資源領域具備一定條件的單位和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通過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推薦評審信息平台限額推薦符合獎勵範圍的成果和青年科技人員,不受理自薦。
各推薦單位和專家均應根據科技進步獎候選成果或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所屬的專業領域,將其推薦至相應學會評審組。推薦單位或專家應符合下列條件。
推薦單位:1.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地質學會、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中國海洋學會、中國太平洋學會、中國自然資源學會所屬分支機構、省級學會等;
2.各省(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自然資源部其他直屬單位、派出機構,自然資源部與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的高校。
推薦專家: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可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範圍內推薦,同年度候選成果完成人不能作為推薦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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