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管理

自收自支管理是我國單位預算管理的一種方式。對於有經常而穩定收入來源,其收入抵補支出後還有一定盈餘的事業單位,國家採用自收自支管理方式。亦即在對該單位收支進行全額管理的基礎上,將其盈餘資金留歸單位使用,不上交國家預算。實行自收自支管理的一般有科研單位、公路養護部門、林業育林部門、賓館招待所等。自收自支管理僅是指這些事業單位的盈餘不再上繳財政,而留歸他們用於事業發展而言。由於這些事業單位的資金仍然屬於財政資金,因此,他們仍應執行財政制度,編報預決算,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收自支管理
  • 又稱:企業化管理
  • 類型:形式
  • 適用:有穩定經常性收入
中國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一種形式。一般適用於有穩定經常性收入,可以解決本單位的經常性支出,但尚不具備實行企業管理條件的事業單位。實行這種管理形式的事業單位的所有制形式和事業性質不變。
自收自支管理內容包括:①國家對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增收節支留用,減收超支不補的辦法,對收大於支較多的單位,則規定一個上交的額度。②單位按照主管部門下達的事業計畫和任務,本著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報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年終編制財務收支決算。③單位實行成本核算制度,提取固定資產折舊費(或建立修購基金),用於自身設備更新和維護、房屋修繕和改造的需要。④單位在收益分配上,遵循兼顧國家集體和q三者利益的原則,扣除上交國家稅費以及應上交財政和主管部門的部分後,按規定建立事業發展基金,用於本單位事業的發展需要;建立集體福利基金,用於改善本單位職工福利的需要;建立職工獎勵基金和後備基金。職工的工資獎金qq和福利等均執行國家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自收自支管理自收自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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