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定額指在一定生產技術組織條件下,為生產單位產品或完成某項任務所必須消耗的能源數量標準。它是編制能源供應計畫的重要依據,是促使企業合理有效利用和節約能源的工具。能源消耗定額可分為工藝耗能定額和生產耗能定額兩種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能源消耗定額
- 定義:在一定生產技術組織條件下,為生產單位產品或完成某項任務所必須消耗的能源數量標準
能源消耗定額指在一定生產技術組織條件下,為生產單位產品或完成某項任務所必須消耗的能源數量標準。它是編制能源供應計畫的重要依據,是促使企業合理有效利用和節約能源的工具。能源消耗定額可分為工藝耗能定額和生產耗能定額兩種形式。
能源消耗定額指在一定生產技術組織條件下,為生產單位產品或完成某項任務所必須消耗的能源數量標準。它是編制能源供應計畫的重要依據,是促使企業合理有效利用和節約能源的工具。能源消耗定額可分為工藝耗能定額和生產耗能定額兩種形式。...
《中央和國家機關能源資源消耗定額》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發揮中央和國家機關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中的示範引領先行作用,國管局會同中直管理局就全面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制定了消耗定額。2021年2月20日,《中央和國家機關能源資源...
能源定額管理,在規定生產單位產品消耗能源限額的基礎上,實行能源定量供應,對企業能源使用狀況進行考核、監督和獎懲。是中國20世紀80年代節能管理的中心環節。可促使企業提高能源效率,推動節能技術改造。一定程度上可作為判斷企業能源使用合理...
電耗定額(electricity consumption norm)是指在特定條件下,生產單位產品或完成單位工作量所規定的消耗電能的合理數量,又稱耗電定額。電耗定額在實行計畫用電的中國是一項綜合性技術經濟指標,用於檢查是否合理用電,是計算節電成果和確定用電...
《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限額》(DB44/T 2267-2021)是2021年4月2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能源計量檢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地方標準《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限額》(DB44/T 2267-2021)規定了公共機構能源...
第四章 定額管理 第十六條凡使用能源的企業,都應當實行能源消耗定額管理。全省主要實行產品綜合能耗和單位產品單項能耗考核定額,並作為超定額耗能加價收費的依據。第十七條企業的定額,原則上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供能部門、同級節能管理部門...
(三)主管本部門(本行業)能源消耗定額工作,監督定額的執行情況。(四)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的能源消耗定期進行核銷,代收能源超耗加價款和罰款。(五)行使省政府節能管理機構授權的其他職能。第五條 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署)要建立...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
第十三條能源供應部門應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的主要耗能產品,制定先進合理的能源消耗定額,經同級節能管理機構批准後下達並進行考核。定額每年修訂一次。企業要將能耗定額落實到車間、班組、機台、納入經濟責任制。第十四條市節能管理...
計算出能源的有效消耗及工藝性損耗的指標,層層核定各項能源消耗定額,並通過經濟責任制度和獎懲制度把能源消耗定額落實到車間、班組和個人,督促企業達到耗能先進水平,定期檢查耗能大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重點設備,不斷對能源有效利用...
除國家規定的能源消耗定額以外,全省主要耗能產品由省能源辦公室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其它產品由市(地)、縣能源管理機構制定,經省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報省能源辦公室批准。第十三條 企業應定期開展能耗分析,可採用計算、審計和能源平衡...
GB/T 5623~2008產品電耗定額制定和管理導則 GB/T 6422—2009用能設備能量測試導則 GB/T 8222—2008用電設備電能平衡通則 GB/T 12723—2008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編制通則 GB/T 13234—2009企業節能量計算方法 GB/T 17166—1997企業...
第十四條 公共機構應當在能源消耗定額範圍內使用能源,加強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應當向本級機關事務管理機構作出說明。第十五條 公共機構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能源審計,並根據審計結果採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十三條 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需求和特點,制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主管部門,在本級機關事務管理機構的...
公共機構負責人對本單位節能工作全面負責,能源消耗定額指標完成情況應當作為公共機構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本級有關部門,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制定本級公共機構節能...
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科學合理地制定包括水、電、煤、油、氣等內容的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
(四)檢查前一次能源審計合理使用能源建議的落實情況;(五)查找存在節能潛力的用能環節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議;(六)審查年度節能計畫、能源消耗定額執行情況,核實公共機構超過能源消耗定額使用能源的說明;(七)審查能源計量...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應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根據不同行業、不同系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綜合水平和特點,制定能源消耗定額,財政部門根據能源消耗定額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標準。第十七條 公共機構應當在...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機構建立全區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統計分析全區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狀況。第十一條 公共機構應當結合本單位用能特點和上一年度用能狀況,擬定年度能源消耗定額指標,並於當年3月31日前報送本級機關事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