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根據:《肥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 職責: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
- 詞性:名詞
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政府及其部門來文來電。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及時反映問題,提出建議。
(八)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街道、鎮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做好接待服務、車輛管理、衛生管理、安全保衛、離退休人員服務等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為市政府領導及機關服務。
(十一)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文書立卷歸檔、機要保密和網路管理工作。
(十二)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組織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材料;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推進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人民防空指揮工作。
(十六)負責打擊走私綜合治理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有關規定,協同市委辦公室管理市督查局、市信訪局、市檔案局和市接待處。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設4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安排市政府領導的政務活動;負責市政府領導參加的電視電話會議以及市政府常務會議、全體成員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政務活動的準備和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紀要起草工作;負責街鎮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檔案的起草、審核、送簽和制發;負責上級檔案和明傳電報、密碼電報、傳真件及有關通知的接收、下發及辦理工作;做好辦公室文印、印鑑、信函管理、公文傳遞和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接待服務以及財務管理、車輛管理、衛生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受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與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的有關工作聯繫;負責各街道、鎮、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請銷假審批、統計與上報;負責全市的雨情、汛情、災情等重大事件的呈報工作;組織協調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辦公室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學習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主任辦公會的組織、記錄及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及政府綜合系統的黨務、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年度崗位目標考核工作;辦公室工作任務目標的提報、分解、檢查和落實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職工的後勤服務工作。
(三)督查科
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件的分辦、催辦、綜合、反饋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其他重要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辦和反饋工作;負責上級重要文電規定落實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四)信息科
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各街鎮的信息收集、反饋工作,及時整理編髮《肥城政務信息》,為市政府領導提供信息服務。
市政府研究室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對全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性問題進行綜合調查研究,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諮詢;總結推廣全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先進典型和經驗,收集、分析、整理、傳遞上級和外地重要決策、信息和參考資料;組織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修改市政府重要報告、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講話和市政府重要檔案等綜合文字材料。
市政府法制局(掛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編制計畫,組織起草或者審查修改規範性檔案,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組織或參與檢查重要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負責辦理街鎮政府及市直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清理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發生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全市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受委託承擔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監督、指導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有關市級行政賠償的協調工作;組織或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及行政執法人員的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積極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負責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
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承擔市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協助市領導處理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組織修訂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各街鎮、市政府各部門應急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組織協調應急預警、應急保障、調查評估、宣傳培訓和交流合作工作;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負責向泰安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信息。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2名,工勤人員編制21名。配備市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