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城市:肥城市
- 職責調整:行政審批事項
- 檔案:泰辦發〔2010〕11號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工業行業管理、經濟運行調節、煤電油氣運保障、成品油流通管理、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指導推廣散裝水泥和市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市政府辦公室無線電管理的職責、信息產業管理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將民營經濟發展局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管理。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改造相結合,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信息化建設。
(六)將煤炭市場管理職責劃入市煤炭工業管理局。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檢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制定下達年度發用電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和泰安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市有關規定審核申報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項目。
(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等綜合運輸;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團體組織;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成品油管理。
(九)負責審核申報國家級、省級和泰安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指導工業園區、信息服務業園區發展和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落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一)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申報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
(十二)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和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管理職責。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機關財務、事項督辦、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所屬黨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系統紀檢、法制、精神文明建設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和行風建設;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人民武裝、計畫生育等相關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綜合檢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起草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淘汰落後產能總體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組織協調生產與流通銜接;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工業、信息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按規定初審上報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對電動腳踏車、燃油助力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組織安全技術認證;參與制定原材料、消費品行業相關支持政策;檢測分析相關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參與制定全市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承擔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的總量平衡、供需銜接、應急調度保障等工作;負責電力運行管理,制定下達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和有序用電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電力運行和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推進節能發電;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全市油區管理和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職能;組織成品油市場供應,監督管理成品油流通;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等綜合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專用線共用及聯運等工作;協調全市春運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四)投資規劃與技術進步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等籌措建議,檢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國家、省、市下達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項目的匯總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審核申報工作;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工業園區的協調、指導,提出規劃布局、產業結構、發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廣產學研聯合及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省、泰安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創新型企業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企業新產品新技術項目管理;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和泰安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參與工業和信息化引智及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工程技術類技術職稱的審核、申報、認定工作;組織重大展覽、展銷活動;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五)信息產業與信息化推進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推薦、審核上報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動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動非金融性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指導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承擔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按規定製定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標準、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政務外網的管理;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檢測分析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和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按規定負責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負責電子產品推廣套用;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和產品開發;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登記備案的有關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無線電行政管理職能,承辦全市除軍隊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我市無線電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支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 協調處理本市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糾紛事宜;負責本市區域內無線電管理監測工作;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市政府和上級無線電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安全生產科
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要求,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各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健全預警預防機制;督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體系;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突出隱患整治,堵塞管理漏洞;按上級和主管部門要求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配合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人員培訓教育;參與安全事故緊急救援和應急處理工作。
(七)企業科
指導企業改革和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信息庫管理;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和企業家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的政策、規劃;承辦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綜合科
參與制定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和史志的編寫工作;負責綜合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匯總編制年度重點工作和綜合計畫安排,並檢查落實;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工勤人員編制 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