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根據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肥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泰辦發〔2010〕11號)和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關於肥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肥發〔2010〕15號)建立的機構,原與肥城市人事局合署的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定,承擔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市委工作部門,也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城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城市:肥城市
  • 檔案:泰辦發〔2010〕11號
  • 主要職責: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執行;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批和編制使用總量管理;負責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實名制動態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四)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市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市級機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八)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依法對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主要職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綜合科、機構編制管理科、監督檢查科3個職能科室,下設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中心:
(一)綜合科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綜合調研工作;研究提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機構編制管理科
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擬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審核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編制標準;負責全市編制使用總量審批工作;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市直各部門“三定”規定、市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省和泰安市下達的編制總額執行情況;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承擔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電話的受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執行情況;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使用、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四)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擬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核准登記的事業單位有關登記事項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監督事業單位落實《條例》的情況,處理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統計和電子政務工作。
(五)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中心
負責建立全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台帳,以機構編制資料庫為平台,對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員情況進行動態管理;指導規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單位網上名稱工作;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網上相關信息的分析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業務系統、辦公系統軟體開發利用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2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局長1名(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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