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截骨術治療骨關節疾病已有近百年的歷史。1925年Lolenz等提出,經粗隆間截骨可治療骨關節炎。1935年McMurray採用Lolenz分叉截骨,即經粗隆間斜行截骨,將股骨遠端儘量向內側移位,治療進展期髖關節骨關節炎,對解除疼痛有明顯效果,其解除疼痛的機制是截骨後體重至股骨遠端的傳遞路徑改變的結果。1936年Malkin報導了採用單純粗隆間截骨術可治療進展期髖關節骨關節炎。1950年Pauwel報導了對早期髖關節骨關節炎採用內翻截骨治療的結果,並建議這一手術措施套用於年青患者,對伴有髖臼發育不良和股骨頭向外側移位者療效更好。最初Pauwel並不強調截骨端的移位,但是在1956年他介紹了如果在截骨斷端內收位可改變股骨頭的外形時,則應做外翻截骨。1960年Nissen報導用股骨遠端內移截骨治療早期髖關節骨關節炎,如果治療較早,不僅能改變股骨近端的力學傳遞,而且可以啟動其生物學癒合過程,阻止骨關節炎的發展,並指出股骨遠端向內輕度移位與明顯移位的效果相同。Harris和Kirwan報導了內移截骨術2~9年的隨診結果,並按病情嚴重程度分為早期與晚期兩組。其結果是如果患者髖關節屈曲90°、股骨頭無塌陷、Shenton線完整連續、股骨頭的球度保持良好者,則無論從臨床或是X線檢查其結果均為優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骨近端截骨術
- 就診科室: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