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試行)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肇慶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農村公路交通安全治理、路域環境整治、道路揚塵治理等工作,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肇慶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交通局反映。

  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方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改革,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加快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的工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動態評價、嚴格考核”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在全市農村公路推行“路長制”,打造“暢、安、舒、潔、綠、美”路域環境,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要目的
  按照《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縣道縣管、鄉村道路鄉鎮管”的規定,為落實黨政領導、屬地責任,加強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路域環境整治、道路揚塵治理、交通秩序維護、保暢通等工作,建立黨政領導負責制的責任體系和覆蓋全市農村公路的“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的農村公路管理機制,建立聯防聯控聯動的農村公路問題報告及處置機制。
  三、組織架構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市、縣(市、區)、鎮(鄉、街)三級工作機構和村(居)級隊伍,統籌協調轄區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
  (一)市級機構。
  成立肇慶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交通及安全的副市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路長辦),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負責日常工作,成員單位包括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市林業局等。
  (二)縣(市、區)級機構。
  各縣(市、區)設立總路長,由當地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市、區)設路長辦公室(簡稱“縣(市、區)路長辦”),辦公室主任由縣分管領導擔任,在總路長領導下開展工作,成員單位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
  縣(市、區)實行四套領導班子成員包乾負責制,以鎮(鄉、街)為單元格,每個鎮(鄉、街)明確1名四套領導班子成員作為包乾鎮(鄉、街)的第一路長。組織縣(市、區)有關職能部門成立縣(市、區)級路長工作組,由第一路長任組長,明確1名副科以上實職幹部擔任副組長。
  (三)鎮(鄉、街)級機構。
  各鎮(鄉、街)設立鎮(鄉、街)級總路長,由當地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鎮(鄉、街)設路長辦公室(簡稱“鎮(鄉、街)路長辦”),辦公室主任由鎮(鄉、街)分管領導擔任。鎮(鄉、街)實行領導班子包乾負責制,每條路明確1名鎮(鄉、街)班子成員擔任路長,負責包幹路段“路長制”工作具體落實;統籌整合域內農村公路養護道班等力量,成立鎮(鄉、街)級路長工作組,由各責任路段路長任組長,並明確1名股級以上幹部擔任副組長,按職責抓好具體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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