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111號)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交基〔2021〕708號)要求,深入推進我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養長效機制,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養長效機制,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服務優質的農村交通發展新格局,營造好“暢、安、舒、美”的農村公路出行環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交通強市提供堅實保障。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健全縣道、鄉道、村道的“路長制”體系,完善農村公路路長運行機制,實現農村公路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管理。2022年底,各縣(市、區)全面落實“路長制”實施方案,深入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進一步健全農村公路路長體系,農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出行安全顯著提升,管理資金得以落實,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顯著成效,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實現。2023年,農村公路“路長制”運行管理體制機制運行高效,農村公路更加暢通、安全、舒適、美麗,為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二、組織體系
成立市級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和“縣級總路長+縣鄉村級路長”的三級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體系。
(一)成立市級領導小組。
市級已按省政府要求成立農村公路“路長制”領導小組(梅市府辦函〔2022〕58號),組長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市政府協調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市有關單位作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二)建立“縣級總路長+縣鄉村級路長”的三級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體系。
⒈總路長和分級路長:設立農村公路縣級總路長,由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級路長由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負責同志擔任,鎮級路長由鎮政府(街道辦)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村級路長由村(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⒉路線路長:鼓勵實施“一路一長”,對每條縣道、鄉道、村道等路線設定路長。每條縣道分別由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擔任,每條鄉道分別由鎮政府(街道辦)領導班子成員擔任,每條村道分別由村委(居委)幹部擔任。
⒊各縣(市、區)設立縣級農村公路總路長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原則上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構成可根據當地實際需要設定。
(三)加強基層隊伍建設。
各縣(市、區)依託現有機構和資源,加強農村公路管理,完善農村公路專群結合的養護運行機制,建立“縣有路政員、鎮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技術人員履職能力的指導監督;結合公益性崗位開發和解決當地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工作,加大“四好農村路”相關就業崗位開發力度,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落實沿線農民工就近務工就業。鎮級政府組織好對鄉道、村道的統籌管理工作,明確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確保責有人負、事有人乾;加強管理人員培訓,提升專業管理水平。村(居)民委員會要調動民眾積極性,吸納民眾主動參與農村公路相關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市級領導小組。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省級領導小組的部署安排,進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在技術、資金等方面加大對農村公路的支持力度,對縣級農村公路“路長制”進行指導、監督。
(二)縣域各路長。
⒈總路長:縣級總路長是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農村公路“路長制”的落實、運行及安全生產負總責。負責統籌縣域內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組織研究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長制”運行機制,明確各級路長的具體職責和責任清單;組織研究確定農村公路發展的主要目標、重要政策,建立以政府公共財政為主、多渠道籌措的農村公路資金保障機制;督促落實相關責任,協調解決農村公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⒉縣級路長:協助總路長推進“路長制”運行工作,並對轄區內縣道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負總責,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督促指導下級路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
⒊鎮級路長:對轄區內鄉道、村道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負總責,協助總路長和縣級路長協調解決鄉、村道管理過程中的突出問題,監督指導村級路長履行職責。
⒋村級路長:協助做好轄區內村道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落實上級路長的相關安排,調動民眾參與農村公路相關工作。
⒌路線路長:直接負責所轄路段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有關工作,協調解決所轄路段的突出問題,落實上級的相關安排。
(三)縣級總路長辦公室。
縣級總路長辦公室是轄區內農村公路“路長制”的主要組織協調機構,負責落實總路長的工作部署,承擔縣域內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實施、協調推動、日常管理的責任。負責聯繫、協調、記錄、傳達、反饋、督辦等工作,開展巡查督查,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受理有關舉報和投訴,定期向總路長匯報有關情況。
(四)基層隊伍。
路政員負責路政管理,重點加強縣道路面巡查和路產路權保護,及時防止、制止損壞破壞農村公路設施的行為。
監管員負責鄉、村道的日常路況巡查、隱患排查、災毀信息上報及保險理賠,指導村道養護管理工作,參與管養單位監督落實、工程管理,及時制止侵害路產路權的行為,並協助公路執法機構進行查處。
護路員負責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日常巡查,及時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溝雜物,整修邊坡和綠化,及時發現災毀等構造物破壞問題並上報相關路長或管養單位。
四、工作內容
(一)加強農村公路建設。
推動農村公路提檔升級,提升縣道、鄉道的技術等級,有序推進建制村通雙車道公路改造、路網聯結工程升級改造。加強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實施農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落實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步”制度,及時推進危舊橋樑整治改造,加強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整治提升,建設“平安村口”。強化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工作,規範招投標行為,完善質量監督體系,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
(二)加強農村公路管理。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署,明確鎮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最佳化管理體系,確保人員滿足工作管理需要。加強農村公路保護管理,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實行農村公路動態管理,落實農村公路管理保護執法監管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強化農村公路保護,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違法設障、侵占公路等涉農村公路違法行為,保障農村公路交通安全。
(三)加強農村公路養護。
加強專職養護工作力量,完善養護資金投入長效機制,構建科學高效養護體系。建立以農村公路路況水平為依據、與資金安排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加大農村公路養護經費投入,規範使用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加大農村公路養護實施力度,全面落實日常養護常態化,有序開展養護工程,努力實現養護工程專業化,確保農村公路路況水平逐年提升。鼓勵民眾參與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積極探索適宜的養護模式,推進低成本、環保的養護技術,推進農村公路科學化自動化檢測,全面提升本地農村公路養護水平。
(四)加強農村公路運營。
提高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水平,推動運輸服務提質升級,建立優質高效、開放共享的運輸服務體系。通過區域經營、預約回響等服務模式持續達到“建制村百分百通客車”要求。最佳化城鄉客運發展模式,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公交線路向鎮延伸。積極推進沿線設施節約集約利用,實施“資源共享、多站合一”,鼓勵農村客貨統籌、運郵融合發展,將管理、養護、客運、貨運、郵政、電商、農村合作社等多種服務功能整合融為一體,提升站點覆蓋率。
(五)加強路域環境整治。
深入開展農村公路兩側違章建築整改工作,實現“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開展農村公路清潔行動,清理各類垃圾和廢棄物。開展農村公路沿線綠化工作和沿途鄉村美化建設,推進農村公路綠化、潔化、美化工程,開展農村公路聯合執法,營造“暢、安、舒、美”的通行環境。
五、工作機制
(一)協同聯動機制。
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聯動,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形成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級路長特別是縣級總路長每年應組織不少於2次路長工作會議,協調解決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及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各級路長應定期向上級路長報告管轄公路運行情況。
(二)路長巡查機制。
各級路長和路長巡查組要加強公路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市級領導小組對轄區內農村公路每年組織不少於1次的檢查,縣級路長日常巡查每季度不少於1次,鎮級總路長日常巡查每月不少於1次,村級路長巡查每周不少於1次,路政員、監管員、護路員對所負責路段日常巡查每周不少於2次。對縣、鄉、村道要進行每年不少於1次的專項巡查,可由對應的路線路長和基層隊伍(主要指路政員、監管員、護路員)開展,並形成專項巡查報告。對檢查、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相關管養單位,督促及時進行整改。
(三)公告公示制度。
各縣(市、區)應以新媒體、報紙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告縣、鄉、村各級路長名單,並在各路段顯要位置設定“路長制”公示牌,表明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管護路段、監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充分認識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一路一長、部門聯動、分級管理”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人員管理經費保障,統籌推進“路長制”工作落實。各縣(市、區)要充分履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主體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儘快健全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組織體系,確保組織有力、人員充足、協作高效。
(二)加強資金保障。
各級、各部門要發揮好成品油稅費改革資金、各類涉農整合資金作用支持農村公路發展,創新建設融資渠道,強化資金保障能力。縣級政府要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並健全工作機制。
(三)加強技術支撐。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工作人員管理效能。加強農村公路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廣東省數字農村公路管理系統,積極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信息化套用,將路、人、責統一起來,提升“路長制”運行效率。
(四)加強宣傳引導。
認真總結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加大對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五)加強督導落實。
採用定期督導、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等方式,督促各責任單位切實履行管理職責,提高管理水平,督導落實情況適時予以通報。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制”工作方案》(梅市府辦〔2020〕6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市級總路長及市級負責公路路長名單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20〕124號)同時廢止。
解讀
梅州市府辦印發《梅州市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進一步健全我市縣道、鄉道、村道的“路長制”體系,健全農村公路管養長效機制,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方案》包括總體要求、組織體系、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機制、保障措施等6部分內容。根據《方案》,2022年底,各縣(市、區)全面落實“路長制”實施方案,深入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2023年,農村公路“路長制”運行管理體制機制運行高效,農村公路更加暢通、安全、舒適、美麗。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體系建立後,將圍繞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與環境整治五方面進行發力。
為更好地保障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我市將成立市級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和“縣級總路長+縣鄉村級路長”的三級農村公路“路長制”組織體系。其中,《方案》指出,鼓勵實施“一路一長”,對每條縣道、鄉道、村道等路線設定路長。《方案》還指出,各縣(市、區)要依託現有機構和資源,加強農村公路管理,完善農村公路專群結合的養護運行機制,建立“縣有路政員、鎮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加強對農村公路管理、技術人員履職能力的指導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