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已經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5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5日
- 發布單位: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111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1號)等檔案精神,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持續推進全市“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率先打造農村交通服務鄉村振興樣板,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制度支撐,現就在全市範圍內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壓實縣(市、區)政府主體責任,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推進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打造農村交通服務鄉村振興樣板提供有力支撐,為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1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制定“路長制”具體實施方案;到2021年底,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全面建立,各項工作形成長效機制,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實現,農村公路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全市農村公路實現路網更通暢、通行更安全、養護更科學、環境更優美、服務更完善。
三、組織體系
市政府成立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農村公路總路長,分級設定縣、鄉、村三級路長及縣、鄉兩級路長辦公室,建立鄉村道路專管員制度。
(一)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市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和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以及市鄉村振興局等部門負責同志擔任。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二)設立總路長和縣、鄉、村三級路長。總路長由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分級設定縣級路長、鄉級路長、村級路長。其中,縣級路長由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鄉級路長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村級路長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三)設定縣、鄉兩級路長辦公室。縣級路長辦公室設在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由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任,縣(市、區)政府辦主要負責同志、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財政、發改委、公安、民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水利、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城管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各鄉鎮(街道辦)參照成立鄉級路長辦公室,可與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合署辦公。
(四)設立鄉村道專管員。縣或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本轄區內農村公路等級、數量和任務輕重等實際情況,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募並管理鄉村道專管員(可由監管員、護路員兼任),原則上鄉村道規模高於50公里的鄉鎮每50公里鄉道、村道配備不少於一名農村公路專管員,不足50公里(含50公里)的鄉鎮每25公里配備不少於一名農村公路專管員,做到鄉村道管理養護全覆蓋。縣道管理按照《江蘇省農村公路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職責
實行各級路長對總路長負責、下級路長對上級路長負責以及部門分工負責的路長責任分工制度。
(一)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市領導小組發揮承上啟
下作用,負責落實省級領導小組的要求,對縣級農村公路“路長制”進行指導、監督,不斷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市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組織擬訂“路長制”政策和制度檔案,組織對各縣(市、區)“路長制”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考核,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事項等工作,負責“路長制”具體工作的推進實施。
(二)總路長職責。總路長是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縣域內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組織研究確定農村公路發展目標、發展政策,建立保障機制,落實主要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等。
(三)縣、鄉、村三級路長職責。縣級路長是縣道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的直接負責人;負責組織日常巡查、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應急處置、聯合執法、建設用地及建築控制區管理等工作。縣級路長每半年牽頭召開一次路長聯席會議,對本級相關部門履職情況和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情況進行督導,每年開展一次農村公路專項考評。
鄉級路長是本轄區鄉村道建設、管理、養護、路域環境的直接負責人,具體組織工作落實;負責轄區內鄉村道調查建檔;負責完善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機構;負責組織鄉道日常巡查、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應急處置、聯合執法、建設用地及建築控制區管理等工作;協助、配合做好縣道管養、路產路權保護、路域環境整治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引導、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負責監督指導村級路長的履職情況。鄉級路長每季度召開一次路長聯席會議,每年開展一次鄉村道專項考評。
村級路長在上級路長指導下,將村道的保護納入村規民約,負責轄區內村道的日常巡查、路域環境治理、日常養護等,保障路產路權不被侵占,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完成上級路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縣、鄉兩級路長辦公室職責。縣級路長辦公室在總路長、縣級路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為:落實縣級路長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負責擬訂路長制相關制度和考核辦法;負責落實農村公路建、管、養、運的資金籌集,協調各部門處理路產路權保護、路域環境整治、應急處置、養護管理等重大問題;做好鄉村道路專管員的技術培訓、業務指導、考核評價等工作;督導下級路長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結果,強化激勵問責機制。鄉級路長辦公室具體承擔鄉級路長的日常事務,負責執行縣級路長辦公室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工作細則,對村級路長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做好鄉村道專管員的指導、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開展巡查督查,受理有關舉報和投訴等工作。
縣、鄉級路長辦公室不代替各職能部門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報農村公路管理工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矛盾和問題,切實推進總路長交辦事項,有效整合資源,共同加強農村公路管理。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鄉村道專管員職責。鄉村道路專管員在縣鄉級路長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具體負責鄉、村道的日常路況巡查、隱患排查、災毀信息上報,參與管養單位監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時制止並報告侵害路產路權行為,協助交通執法部門現場執法和涉路糾紛調處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農村公路發展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把全面實施“路長制”作為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重要舉措,狠抓責任落實,落實各項措施,確保“路長制”各項目標如期實現。各縣(市、區)政府“路長制”實施方案於2021年6月底前報市政府“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嚴格督查考核。嚴格督查督辦和考核,市政府“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縣(市、區)政府開展“路長制”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各縣(市、區)政府要把“路長制”考核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加強對鎮、村的督導,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和組織在農村公路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
(三)加強技術支撐。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完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有關標準,加強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推進一村一交通輔警建設,進一步提升農村公路管理效能;要積極打造數字農路、智慧農路,加快建成全省農村公路建養管運“一網一平台”智慧型化、信息化管理和服務平台,支撐“路長制”有效運行。
(四)全面公開公示。各縣(市、區)應將“路長制”有關信息納入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公示範圍,通過設定公示牌、政府入口網站公示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告縣、鄉、村各級路長名單,標明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管護範圍、監督電話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督促各級路長履職盡責。創新使用路長公示牌二維碼,便於人民民眾監督和管理。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總結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加大對先進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及時曝光有損路容路貌的行為,引導廣大民眾積極參與公路管理養護,增強全社會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111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1號)等檔案精神,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持續推進全市“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率先打造農村交通服務鄉村振興樣板,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走在前列提供制度支撐,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通市關於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方案》,現將其出台背景及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是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加快補齊農村公路管養短板的重要內容,是夯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建立規範化可持續管護機制的重要抓手。為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四好農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9〕45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20〕111號)江蘇省《關於全面推進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通委發〔2021〕1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1號)等檔案要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率先打造農村交通服務鄉村振興樣板、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我市制定了《南通市關於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
二、總體目標
到2021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制定“路長制”具體實施方案;到2021年底,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全面建立,各項工作形成長效機制,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實現,農村公路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全市農村公路實現路網更通暢、通行更安全、養護更科學、環境更優美、服務更完善。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從組織體系和工作職責兩個方面明確了農村公路“路長制”的九項具體任務。
(一)組織體系。一是市政府成立領導小組。市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和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二是設立農村公路總路長和三級路長(縣級路長、鄉級路長、村級路長)。總路長由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級路長由縣(市)、區政府分管同志擔任。鄉級路長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村級路長由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三是設定兩級“路長制”辦公室,縣路長辦公室設在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由縣(市)、區政府分管同志擔任主任,縣(市)、區政府辦主要負責同志、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各鄉鎮(街道辦)參照成立鄉級路長辦公室,可與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合署辦公。四是推行鄉村道專管員制度。原則上鄉村道規模高於50公里的鄉鎮每50公里鄉道、村道配備不少於一名農村公路專管員,不足50公里(含50公里)的鄉鎮每25公里配備不少於一名農村公路專管員,做到鄉村道管理養護全覆蓋。
(二)工作職責。一是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市領導小組負責落實省級領導小組的要求,對縣級農村公路“路長制”進行指導、監督,不斷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二是總路長職責。總路長是縣(市)、區農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縣域內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等工作。三是縣、鄉、村三級路長職責。縣級路長、鄉級路長分別是縣、鄉村道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路產路權保護的直接負責人;負責組織日常巡查、路域環境綜合治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應急處置、聯合執法、建設用地及建築控制區管理等工作。鄉級路長每季度召開一次路長聯席會議,每年開展一次鄉村道專項考評。村級路長負責轄區內村道的日常巡查、路域環境治理、日常養護等,保障路產路權不被侵占,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完成上級路長交辦的各項工作。四是縣、鄉兩級路長辦公室職責。縣路長辦公室負責落實總路長、縣級路長、路長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負責擬訂“路長制”相關制度和考核辦法;督導下級路長和有關部門履行職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結果,強化激勵問責機制。鄉級路長辦公室負責執行縣路長辦公室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村級路長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做好鄉村道專管員的指導、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五是鄉村道專管員職責。鄉村道專管員在縣鄉路長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具體負責鄉道、村道的日常路況巡查、隱患排查、災毀信息上報,參與管養單位監督考核、工程管理等。
四、保障措施
為保障方案順利實施,《實施方案》從強化組織領導、嚴格督查考核、加強技術支撐、全面公開公示和加強宣傳引導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具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