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中毒

職業中毒

職業中毒是指接觸工業毒物的工人在勞動過程中吸收工業毒物所引起的中毒。職業病的一種。分為急性、慢性、亞急性三種。根據中國的有關規定,職業中毒的種類主要有:鉛、汞、錳、鎘、鉈、釩、磷、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鈹病,砷、氯氣、二氧化硫、光氣、氨、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氫、磷化氫、鱗化鋅、磷化鋁等中毒,工業性氟病,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甲苯、二甲苯、正乙烷、汽油、二氯乙烷中毒等50餘種。職工被診斷為職業中毒後,其所在單位應根據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組)的意見,安排其醫治或療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中毒
  • 外文名:occupational poisoning
  • 產生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
  • 臨床表現:肌張力增高、震顫麻痹
  • 臨床類型:急性、慢性、亞急性
  • 治療方法:對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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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簡介

職業中毒(occupational poisoning)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接觸生產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生產性毒物是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存在於工作環境空氣中的毒物(在一定條件下較小劑量即可引起人體暫時或永久性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學物質)。

臨床類型

由於生產性毒物的毒性、接觸時間和接觸濃度、個體差異等因素的不同,職業中毒可分為三種類型。
1.急性中毒(acute poisoning):指毒物一次或短時間內(幾分鐘或數小時)大量進入人體後所引起的中毒。如急性苯中毒等。
2.慢性中毒(chronic poisoning):指毒物少量長期進入人體後所引起的中毒。如慢性鉛中毒等。
3.亞急性中毒(subacute poisoning):指發病情況介於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間,但截然分明的發病時間界限。如亞急性鉛中毒。

臨床表現

由於毒物本身的毒性和毒作用特點、接觸劑量等各不相同,職業中毒的臨床表現各異,可累及全身各個系統,出現多個臟器損害,同一毒物可累及不同的靶器官,不同毒物可損害同一靶器官而出現相同或類似症狀。
1.神經系統表現:慢性輕度中毒早期多有類神經症,甚至精神障礙,脫離接觸後可逐漸恢復。有些毒物可損害運動神經的神經肌肉接點,產生感覺和運動神經損害的周圍神經病變。有的毒物可損傷錐體外系,出現肌張力增高、震顫麻痹等症狀。鉛、汞、窒息性氣體有機磷農藥等嚴重中毒可引起中毒性腦病腦水腫
2.呼吸系統表現:可引起氣管炎支氣管炎化學性肺炎化學性肺水腫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症吸入性肺炎過敏性哮喘、呼吸道腫瘤等。
3.血液系統表現:可引起造血功能抑制、血細胞損害、血紅蛋白變性、出凝血機制障礙、急性溶血、白血病、碳氧血紅蛋白血症等。
4.消化系統表現:可引起口腔炎急性胃腸炎、慢性中毒性肝病、腹絞痛等。
5.泌尿系統表現:可引起急性中毒性腎病、慢性中毒性腎病、泌尿系統腫瘤、及其他中毒性泌尿系統疾病、化學性膀胱炎等。
6.循環系統表現:可引起急慢性心肌損害、心律失常房室傳導阻滯肺源性心臟病心肌病和血壓異常等。
7.生殖系統表現:毒物對生殖系統的毒性作用包括對接觸者本人和對其子女發育過程的不良影響,即所謂生殖毒性和發育毒性。
8.皮膚表現:可引起光敏感性皮炎、接觸性皮炎職業性痤瘡皮膚黑變病等。

診斷鑑別

職業中毒是職業病中種類最多的,其診斷要符合職業病診斷的一般原則。應包括職業史、現場職業衛生調查、相應的臨床表現和必要的實驗室檢測的基礎上,全面綜合分析,並排除非職業性因素所致的類似疾病,才能做出切合實際的診斷。

治療原則

職業病的治療可分為病因治療、對症治療和支持療法三類。

急性中毒

1.現場急救:立即脫離診斷環境、去除毒物污染、及時對症處理;
2.阻止毒物繼續吸收;
3.解毒和排毒:套用特效解毒藥,如依地酸二鈉鈣等;
4.對症治療。

慢性中毒

早診斷、早處理,脫離接觸,及早套用有關特效解毒劑,及時進行合理對症治療,適當營養和休息,促進患者康復等。

預防措施

1.根除毒物
2.降低毒物濃度;
3.工藝、建築布局合理;
4.做好職業衛生服務;
5.做好個人防護;
6.安全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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