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行政法院是原聯邦德國依據其基本法和1960年6月21日的《聯邦行政法院法》設定的專門法院。由院長、庭長和若干法官組成。成員都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68年,年滿35歲以上的公民有資格充任。內部法庭設定由內政部長決定。
聯邦行政法院是原聯邦德國依據其基本法和1960年6月21日的《聯邦行政法院法》設定的專門法院。由院長、庭長和若干法官組成。成員都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68年,年滿35歲以上的公民有資格充任。內部法庭設定由內政部長決定。
聯邦行政法院是原聯邦德國依據其基本法和1960年6月21日的《聯邦行政法院法》設定的專門法院。由院長、庭長和若干法官組成。成員都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68年,年滿...
德國聯邦最高行政法院為德國五個終審法院其中一個,其負責審理關於全國與行政法相關的爭訟事件。...
美國行政法官,是指美國聯邦行政機關中專門負責處理行政申訴等行政案件的人員。前身為“聽證審査會”。1972年8月,美國文官委員會頒布一項條例,正式更名為“行政法官...
聯邦最高法院(德語:Bundesgerichthof,簡稱BGH)是德國普通法院系統的最高法院,是德國民事和刑事案件的終審法院。為德國5個聯邦終審法院之一,另外四個是聯邦最高勞工...
墨西哥行政法院是墨西哥行政訴訟機構的統稱。包括聯邦稅務法庭、聯邦調解和仲裁法庭、墨西哥城特區行政訴訟法院。它們受理公民與公共行政機關之間的爭議,以監督政府的行為...
美國聯邦行政程式法,是指1946年6月11曰第79屆國會通過,1966年9月6日編入“美國法典”,1978年第95屆國會曾作過修訂。是關於美國聯邦政府制定和實施行政條例,...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院組織是由聯邦和各州普通法院、行政法院和專門法院系統組成。聯邦和各州並設有獨立的憲法法院,地位凌駕於其他法院之上。普通法院系統從聯邦法院以下...
美國聯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主要包括國會、總統、聯邦法院三大機構,依據三權分立與聯邦制兩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將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
《世界行政法院制度研究》是2007年4月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建淼。本書介紹了法國、德國等國家的行政法院制度。...
《美國行政法》(上下)寫作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對外國行政法的學習和教學的需要,...一 聯邦法院的判例和標準 二 州立法權的委任 三 立法權力委任的控制問題 第二...
美國法院組織劃分為聯邦和各州兩大系統,名稱和審級不盡相同,管轄許可權錯綜複雜。法院一般是民事、刑事兼理。除某些基層法院外,均採取陪審制。檢察官受法務部領導,配...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民事訴訟流程》是200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湯維建,徐卉,胡浩成。...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刑事訴訟流程》是2003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國聯邦司法中心。...
瑞士行政法庭是指聯邦法院之下的一個專門審判行政案件的審判庭。1915年修改憲法時決定創立,1928年正式開庭。1969年修改司法機構訴訟程式時擴大了其許可權。由5名成員...
州高等檢察官和地方檢察官分別作為州和地方的公益代表人並由他們以參加人的身份參與聯邦最高行政法院、州高等行政法院以及地方行政法院的行政訴訟,並享有抗訴權和變更...
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義務;參加聯邦的各州,可以根據聯邦憲法制定本州憲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並在自己的管轄區內行使權力,領導下屬各級政府...
《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法典》是2004年12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向文。本書主要供我國立法機關、憲法與行政法學界的專家學者參考。...
行政訴訟和解是指在行政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就有關訴訟標的之事項達成協定,經人民法院認可後全部或部分地終結訴訟。行政訴訟和解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訴訟和解是一種...
美國檢察機關與司法行政機構不分,聯邦總檢察長即法務部長,為總統和政府的法律顧問,監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聯邦最高法院審理重大案件時,代表政府出庭,參加訴訟。檢察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