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行政法院是原聯邦德國依據其基本法和1960年6月21日的《聯邦行政法院法》設定的專門法院。由院長、庭長和若干法官組成。成員都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68年,年滿35歲以上的公民有資格充任。內部法庭設定由內政部長決定。
聯邦行政法院是原聯邦德國依據其基本法和1960年6月21日的《聯邦行政法院法》設定的專門法院。由院長、庭長和若干法官組成。成員都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68年,年滿35歲以上的公民有資格充任。內部法庭設定由內政部長決定。
聯邦行政法院是原聯邦德國依據其基本法和1960年6月21日的《聯邦行政法院法》設定的專門法院。由院長、庭長和若干法官組成。成員都由聯邦總統任命,任期68年,年滿...
德國聯邦最高行政法院為德國五個終審法院其中一個,其負責審理關於全國與行政法相關的爭訟事件。...
墨西哥行政法院是墨西哥行政訴訟機構的統稱。包括聯邦稅務法庭、聯邦調解和仲裁法庭、墨西哥城特區行政訴訟法院。它們受理公民與公共行政機關之間的爭議,以監督政府的行為...
美國聯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主要包括國會、總統、聯邦法院三大機構,依據三權分立與聯邦制兩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將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
美國法院組織劃分為聯邦和各州兩大系統,名稱和審級不盡相同,管轄許可權錯綜複雜。法院一般是民事、刑事兼理。除某些基層法院外,均採取陪審制。檢察官受法務部領導,配...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院組織是由聯邦和各州普通法院、行政法院和專門法院系統組成。聯邦和各州並設有獨立的憲法法院,地位凌駕於其他法院之上。普通法院系統從聯邦法院以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是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的最高審級和最高審判機關,是唯一由憲法規定的聯邦法院。1869年根據國會法令規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組成,終身任職。9位大...
《跨行政區劃法院改革構想與制度設計》是2018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旭。...
英國高等法院法(節譯) 英國民事訴訟規則(節譯) 英國王權訴訟法 英國裁判所、法院與執行法(節譯) 美國 美國聯邦行政程式法(節譯) ...
《德國公法權利救濟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譯著《德國行政法》(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2013年版)、《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地位、程式與裁判》(法律出版社2007...
公共利益代表人是聯邦德國在行政訴訟活動中負責保護有關聯邦政府及其機構的利益以及負責保護有關州及其機構的利益的參加者。聯邦德國行政法院法規定,每個行政法院都需...
包括普通法院和專門法院。普通法院有聯邦法院、共和國(自治省)最高法院、地區法院和區法院四級。它們審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單設行政法院的共和國除外)...
聯邦德國稱聯邦法務部,參與任命聯邦法官、管理法院系統的行政、人事和財務等工作,兼管聯邦檢察系統和刑罰執行機構。日本稱法務省,管理警察、檢察、拘押、監獄等部門的...
三、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官輔助人員 四、美國聯邦法院一線法官的工作量 五、美國聯邦法院法官輔助人員薪酬水平 第四章 美國法院行政事務管理權的變遷與現狀 ...
法院有時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行使的是行政權力,有時認為是準司法權力,有時以其他理由說明行政機關的司法權力。美國法院曾經使用過兩個標準來說明司法權力委託能夠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