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辦公地點,審判組織,
辦公地點
第五刑事審判庭位於萊比錫。第五刑事審判庭原本設在西柏林,以便抗訴案件可以不必把犯人押送通過民主德國的領土。 德國統一後,原本計畫所有的審判庭都要遷移到那裡,由於法官們不同意遷址,因此只有第五刑事審判庭從柏林遷到了萊比錫。聯邦行政法院也在2002年8月22日遷到了萊比錫。
審判組織
聯邦最高法院分為多個審判庭,每個審判庭由一個法官(審判長)領導四個陪審員(Besitzer)組成。 這些審判庭是:
12個民事審判庭5個刑事審判庭(一個在萊比錫)八個專門審判庭。審理以下案件 土地經濟案件;律師案件;公證案件;專利代理人案件;會計案件;稅務顧問案件,(但納稅爭議由聯邦財政法院審理)卡特爾案件;聯邦政府公務員案件(但兵役案件由聯邦行政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