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德國現行教育制度

聯邦德國現行教育制度,是聯邦德國為更好的教育培訓學生而制定的制度。

聯邦德國現行教育制度,聯邦德國現行教育制度涉及以下幾方面:(1)教育行政。聯邦德國在文化教育領域實行聯邦主義,原則上各州享有教育立法和行政管理的最高許可權。全國教育科學部主要職責是協調各州教育工作。為此建立了一系列協調機構。(2)學制結構。聯邦德國現行學制仍帶有雙軌性質,包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分軌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3)各級各類教育,學前教育機構是幼稚園,初等教育的主體是基礎學校,修業年限各州不一,大部分州為9年。基礎學校學習期滿後,第五、六兩個學年為“觀察期”。稱中學學年,經過指導和“選擇”確定上哪一種中學。聯邦德國中等教育通過三種學校實施。(1)主要學校也叫高等國民學校。來這裡的絕大部分是勞動者子女。畢業後就業或升初級職業學校。學制4—5年。(2)實科學校。學制6年,程度低於完全中學,但又高於主要學校。介於二者之間。主要招收小資產階級子弟,培養工、商業的專業人員、政府機關和企業的職員。畢業生升學只能進入中等專科學校。(3)完全中學。修業年限是9年,吸收學生要經過嚴格選拔,學費昂貴,只有大資產階級子弟才能入學。畢業生一般都可以升入大學。聯邦德國的職業教育主要由兩種類型的學校來實施,一類是職業學校招收主要學校的畢業生。另一類是專科學校招收實科學校的畢業生。聯邦德國的高等學校大致分為學術性的和非學術性的兩類。學術性大學水平高、貢獻大、地位高、許可權大,像綜合性大學、工科大學屬此類。招收完全中學的畢業生,學習年限4—6年不等。非學術性大學主要指各種高等院校,如高等師範學校,高等藝術、體育及其它高等專科學校。其學術水平和社會地位都不如學術性大學。主要招收各類職業學校、專科學校或中等學校的畢業生,這類學校所占比例大,主要培養高級專門人才。聯邦德國的教師一律由高等學校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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