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於國際商事調解示範的法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
- 條約分類:商事
- 條約種類:其他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於國際商事調解示範的法律檔案。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於國際商事調解示範的法律檔案。第1條適用範圍和定義1.本法適用於國際商事調解。2.對本法而言,“調解人”系指單獨一名調解人或指兩名或多名調解人。3.對...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ciliation)簡稱《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該示範法是聯合國首次以條文的形式,對仲裁中調解的認可。為此《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又被稱為“準國際仲裁法”。宗旨 該示範法的宗旨,是在協助各國就利用中立的第三方進行調解...
1.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繫於1985年6月21日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其第十八屆年會閉幕時予以通過。2大會在其1985年12月11日第40/22號決議中建議“所有國家鑒於統一仲裁程式法的需要和國際商事仲裁實際執行的具體需要,對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給予適當的考慮。”2.示範法為想往中的協調與改進各國的國內...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貿易法委員會)於1966年由大會設立(1966年12月17日 第2205(XXI)號決議)。大會在設立貿易法委員會時承認,各國的國際貿易法律存在差異,給貿易流通造成了障礙,因此,大會把貿易法委員會視作聯合國可籍此對減少或消除這些障礙發揮更積極作用的工具。任務 大會賦予貿易法委員會促進國際貿易法...
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於1966年聯合國大會決議(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設立。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是聯合國核心法律機構之一,總部設在奧地利維也納,自1966年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於促進國際商法改革和國際商業規則現代化,是目前制定國際商事法律、引領...
(2)以國籍作為劃分標準。即當事人中至少一方國籍是非內國國籍的,則為國際仲裁。(3)以國籍、住所、契約履行地、仲裁地點以及標的物所在地等多種連結因素作為界定標準,只要上述連結因素中的幾個或一個不在內國的,都是國際仲裁。如1985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法國可以說是採用多種...
國際商事仲裁,是指解決對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爭議的方式之一。通常是在爭議發生時,雙方當事人通過自己訂立的仲裁協定(或雖未訂立仲裁協定但雙方均同意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將爭議提交仲裁協定中規定的仲裁機構(或雙方一致選擇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拘束力,由雙方自動執行。如果敗訴一方...
第一節國際商事調解的含義及其類型 一、國際商事調解的含義 二、國際商事調解的類型 第二節國際商事調解立法情況概覽 一、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制定的《調解規則》和《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二、國內立法中關於調解的規定 三、商事仲裁機構的仲裁規則關於調解的規定 四、專門的調解規則 第三節國際商事調解實踐情況綜述...
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都有自己的仲裁規則,當事人也可以選擇採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香港仲裁中心受理國際商事爭議採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受理香港區內的爭議案件適應自己的仲裁規則。另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96年檔案規定,各地組建的民商事仲裁委員會可以憑當事人...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關於解決商事爭議的調解示範立法條文》(402)《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調解規則》(406)《國際商會1988年任擇性調解規則》(410)《布魯塞爾關於民商事案件管轄權及判決執行的公約》(節選)(412)《關於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公約》(節選)(413)《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
此外,國際商會還整理編纂了其他有關商事交易的規則和標準契約,如《托收統一規則》、《契約擔保統一規則》、商業代理示範契約格式等。除國際商會外,其他一些組織也整理編纂了若干規則,如國際法協會制定的《華沙—牛津規則》,國際海事委員會的《約克·安特衛普規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主持制定的《仲裁規則》與《...
法律依據當事人的該項自治權通常由各國的國際私法、民事訴訟法或仲裁法予以規定。例如1988年瑞士《聯邦國際私法》第187條第1款指出:仲裁庭應依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規則進行裁決。又如1985年《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第28條第1款、1976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33條第1款、1998年《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
關於民商事案件管轄權及判決執行的公約 民商事案件國外調取證據公約 民商事案件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公約 民商事案件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公約附加議定書 國際司法救助公約 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調解規則 解決國家...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調解規則 三、解決投資爭議國際中心(ICSID)有關檔案 關於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議公約 解決投資爭議國的中心仲裁程式規則(仲裁規則)解決投資爭議國際中心調解和仲裁訴訟組織的程式規則(組織規則)四、有關...
《北京-漢堡調解規則》是1987年01月01日簽訂的規則。北京--漢堡調解規則 前言 鑒於聯合國大會在其1980年12月4日通過的第35/52決議中推薦,在國際商事關係中發生爭議而且當事人尋求通過調解方式友好解決他們的爭議時,使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調解規則(UNCITRAL調解規則),鑒於建立調解...
第一章國際商事仲裁概述 第一節國際商事仲裁的概念 一、國際仲裁、涉外仲裁、國內仲裁概念的區分 二、國際仲裁和國內仲裁在實務操作上的區別 三、如何判斷是否屬於國際商事仲裁 第二節國際商事仲裁與聯合國貿法會示範法 一、《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的主要內容和最新修訂 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
中心受理兩類仲裁案件,即國際商事仲裁案件和香港的仲裁案件。它有自己的本地仲裁規則,但沒有制定自己的國際商事仲裁規則,它仲裁國際商事爭議時,採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該中心也可以採用調解或調停的方式解決爭議。(8)CIETAC。又稱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它成立於1956年,原名為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
仲裁方式解決國際商事爭議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本1889年。英國人為了解決本國商人和歐洲國家商人在國際貿易中的糾紛,頒布實施了第一部仲裁法。經過近兩個世紀的發展,尤其是二戰之後,伴隨著科技和經濟的發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國際商事仲裁體系,使國際商事仲裁成為解決跨國糾紛的有效手段之一。國際商事仲裁呈現出了前所未有...
作者結合國情,遵循“與時俱進”與“切實可行”的原則,對全書作出全面且細緻的修訂;根據我國及國際全新法律制度,重撰了若干章節,增補了若干案例,進一步提高實用性,亦適當兼顧學術性。全書以英文為主,中文釋難,重點講述國際商事交往中的諸多法律制度,如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法、海上貨物運輸及保險法、國際貿易支付法...
國際商會的職能 國際商會主要職能有四個:(1)在國際範圍內代表商業界,特別是對聯合國和政府專門機構充當商業發言人;(2)促進建立在自由和公正競爭基礎上的世界貿易和投資 (3)協調統一貿易慣例,並為進出口商制定貿易術語和各種指南 (4)為商業提供實際服務.服務包括:設立解決國際商事糾紛的仲裁院、協調和...
附屬檔案二 聯合國《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附屬檔案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1995年9月1日起施行)附屬檔案四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附屬檔案五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規則 附屬檔案六 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由ICANN於1999年8月24日通過,1999年10月24日批准實施)附屬檔案七 統一...
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從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起草的《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及一些國家的國內法看,在一定條件下,通過ADR達成的解決方案可能具有拘束力。如,前述示範法第14條規定:如當事各方達成解決爭議的協定,則該協定具有拘束力和可執行性。再如,按照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發布的《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
在仲裁調解立法方面,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1980年制定的《調解規則》、1985年制定的《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為標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空前的重視。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非仲裁地化亦以擺脫仲裁地法院干預,實現完全的當事人意思自治為目的。而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圍繞成為國際仲裁中心的競爭,仲裁立法愈趨自由化...
澳大利亞調解機制簡析 (四)亞洲的調解制度 日本民事調解制度 日本《民事調停法》簡介 韓國民事調停製度考察 台灣地區的鄉鎮市調解機制 從司法實踐中看調解在香港的發展 三、調解規則 (一)國際組織的調解規則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調解規則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調解示範法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
如,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王生長先生便在他的《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仲裁法》一文中提出了“《仲裁法》應有改動地採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以改善中國的仲裁環境”、“建議在中國內地允許臨時仲裁,以方便當事人”、“建議擴大解釋仲裁協定的‘...
但我國基本上沒有處理國際商事爭議的臨時仲裁機構。臨時仲裁和機構仲裁兩者各有千秋,立法者應當允許當事人根據需要予以選擇,一視同仁加以確認保護。必要性 我國仲裁形式的單一化,忽視了臨時仲裁在國際經濟貿易發展中體現出來的生命力,在經濟日趨全球化的當今世界是不合時宜的,也不利於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經濟的快速...
附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三、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五、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 六、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2005版)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962)國際商會調解與仲裁規則………(976)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規則………(988)台灣商務仲裁條例………(992)台灣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999)美國仲裁協會商事仲裁規則………(1006)美國仲裁協會國際仲裁規則………(1022)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國內商事...
例如,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第32條第(2)款,當事人撤回申請時,仲裁庭應發出終止仲裁程式的命令,“除非應訴人對此表示反對而且仲裁庭承認徹底解決爭議對他來說有正當的利益的”。1976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第34條也有類似的規定。根據這種規定,在雙方對於應否允許申請人...
第四節仲裁的國際立法50 一、仲裁國際立法概述50 二、《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公約》51 三、《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52 第五節著名仲裁規則簡介53 一、《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53 二、《倫敦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54 三、《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規則》55 四、《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