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母(宗教里神化女性)

聖母(宗教里神化女性)

聖母瑪利亞(英文:Blessed Virgin Mary),日本稱為瑪利亞觀音,是基督教《聖經》新約和伊斯蘭教古蘭經》里耶穌(爾薩)的生母,她的名字מרים(Maryām)在亞蘭文就是“苦澀”的意思,而漢語的《古蘭經》中翻譯為“麥爾彥”,景教翻譯為末艷。死海古卷里記錄的是年輕的女人,聖經新約稱瑪利亞還是童真女時受聖神感應而懷孕。部分基督教宗派對其有“聖母”、“萬福瑪利亞”等尊稱。瑪利亞的丈夫名叫若瑟。聖母瑪利亞是耶穌的親人中第一個認定耶穌是天主(上帝)聖子的人,也是全世界第一個懇請耶穌基督首次施行神跡的人;在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時在場,被耶穌託付給了使徒若望照看;耶穌基督復活後,聖母是第一批趕赴空墳墓的人之一。“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教會草案》中清楚說明:“基督是天主與人類間唯一的中保,聖母中保的角色完全隸屬於基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聖母
  • 外文名:Blessed Virgin Mary
  • 別名:瑪利亞
  • 信仰:天主(上帝)
  • 主要成就:耶穌基督之母
  • 所屬宗教: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
詞語解釋,神學觀點,關於敬禮,法蒂瑪顯現,露德顯現,歷史,聖母和玫瑰經,

詞語解釋

詞目:聖母
讀音:shèng mǔ
瑪利亞瑪利亞
釋義
1.有神通、有地位的神話女性
2..我國稱某些女神。如
西晉葛洪《神仙傳》:“東陵聖母者,廣陵海陵人也。”
明代許仲琳《封神演義》:“金靈聖母得知,率領眾仙,迎接教主,進了陣門,上了八卦台坐下。”《洞冥寶記》:“左一席,乃女媧聖母。右一席,乃玉皇聖母、聖后眷屬。”明代朱名世《牛郎織女傳》:“聖母所諭之言,小仙謹宜領受,此時只好遵行便了。日後尚乞聖母。”
3.天主教徒稱耶穌的母親瑪利亞
基本釋義
(1) [a female deity]∶舊時迷信的人稱某些女神
(2) [the (Blessed)Virgin Mary]∶天主教徒稱耶穌的母親瑪利亞
詳細解釋
懷抱聖子的瑪麗亞懷抱聖子的瑪麗亞
1. 君主時代對皇太后的尊稱。 宋 蘇軾《上清儲祥宮碑》:“大哉! 太祖 之功、 太宗 之德、 神宗 之志,而聖母成之。”《宣和遺事》前集:“自古母后臨朝,那曾見有如聖母手書還政的,可做萬世法則。”《宋史·樂志十三》:“聖母有子,重光類禋。”《清史稿·世祖紀二》:“朕自弱齡,即遇皇考 太宗皇帝 上賓,教訓撫養,惟聖母皇太后慈育是依。”按, 清 制,嗣皇帝即位,稱生母為聖母,尊稱聖母皇太后。參閱《清通典·嘉禮二》。
2. 舊時對 孔子 母親的尊稱。 清 魏源 《孔子年表》:“ 孔子 十有五歲,聖母 顏氏 卒。”
3. 古代民間尊稱有殊功於民的婦女。《隋書·列女傳·譙國夫人》:“後遇 陳國 亡, 嶺 南未有所附,數郡共奉夫人,號為聖母,保境安民。”
4. 古代對女神、女巫之稱。《後漢書·郡國志三》“ 廣陵 有 東陵亭 ” 李賢 注引 晉 張華 《博物記》:“女子 杜姜 左道通神,縣以為妖,閉獄桎梏,卒變形,莫知所極,以狀上,因以其處為廟祠,號曰 東陵聖母 。”
5. 舊時各地多有聖母祠、聖母廟等。 唐 鮑溶 《送王鍊師》詩:“聖母祠堂藥樹香,邑君承命薦椒漿。” 宋 歐陽修 《歸田錄》卷二:“余嘗過 小孤山 ,廟像乃一婦人,而勑額為聖母廟,豈止俚俗之繆哉!”按,《封神演義》中亦有 龜靈聖母 。
6. 基督教徒尊稱 耶穌 之母 馬利亞 。 冰心 《南歸》:“母親閉著眼微微的笑說:‘我像 觀世音 了。’我也笑說:‘也像聖母呢!’”按,通稱聖母 馬利亞 。

神學觀點

東正教與天主教
東正教會認為瑪利亞是天主特別選為誕生耶穌的人。她本身也是凡人,受亞當的原罪(就是死亡)的傳染;但是她從小就已經完全順從天主,依靠天主的恩典脫離罪惡。正教會認為她就是人類回答天主之“是”,來彌補和解放人類脫離夏娃之“非”及叛逆。正教會稱聖母瑪利亞為"Theotokos",就是誕生天主(耶穌)者;也譯成“誕神者”,“誕神女”,“上帝之母”。
聖母子(東正教風格)聖母子(東正教風格)
天主教認為瑪利亞是天主特別為誕生耶穌而派到人間的,所以她是無罪之身,不同於其他凡人,天主教也因此認為她升天后成為中保聖人,可以代人祈求赦罪。神學家盧德維格·奧脫(Ludwig Ott)認為瑪利亞是人類服從的代表,和夏娃是剛好相反的象徵,他同時認為加納婚宴的故事可以支持靠瑪利亞代禱的觀點。
天主教的官方文獻顯示:“瑪利亞要是符合兩個條件,就實在是‘天主之母’了。首先,她確實是耶穌的母親;其次,耶穌確實是天主。”聖經說瑪利亞確實是耶穌的母親,但是聖經寫成以後很久,到公元4世紀,教會確認“三位一體”為信條,這時耶穌承認為天主。公元5世紀時,在厄弗所公會議上,聶斯脫里派受到批判,其主要學者君士坦丁堡主教聶斯脫里主張耶穌的兩性區分,而瑪利亞只是“基督之母”,認定“天主之母”的稱謂等同是付予瑪利亞神性。而亞歷山大主教區利羅主張耶穌的兩性合一,其神性滲透人性,而瑪利亞生了整個基督,認定瑪利亞被稱為“天主之母”是合理而且不能避免。結果,聶斯脫里派被宣判為異端並受到壓制。隨後在迦克墩公會議上,得出的結論整合了兩派神學的觀點。1994年11月11日,天主教會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與東方亞述教會大公牧首瑪·丁克哈四世簽署了《共同聲明》,支持兩項東方亞述教會慣用的稱呼,“基督之母”或是“我們天主救主基督之母”(the Mother of Christ our God and Saviour)。
新教觀點
新教教會基本上只認可瑪利亞為耶穌在地上時的生母,這種觀點自厄弗所公會議時已經遭到亞歷山大宗主教區利羅的強烈反對。不過新教的看法相近於東方亞述教會所支持的君士坦丁堡牧首聶斯脫里的論述。新教教會幾乎並不接受天主教關於瑪利亞無罪之身可以作為中保的說法,並而連帶否認她具有無罪之身。然而新教信徒認為她具有虔誠的美德,受到上帝特別的喜愛,稱讚她是“蒙大恩的女子”,可以與上帝同在,是“大有福氣的”(路加福音 1:28,42; 11:27),也接受其“有福的童貞女馬利亞”這一稱號。有些教會稱她為“聖馬利亞”,亦視她是一位聖徒,但不會稱她為聖母。
敬禮非崇拜
“敬禮”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約出現於四世紀的時候,可能是因為異教文化進入教會,對多神的崇拜及超自然能力的追求進入了教會。在這樣的風氣之下,一般人認為聖人的遺物可以助人病得痊癒、可以趕鬼驅魔、可以偵察案情、免除災難等。但這並非正式的教理。起初被教會視為最高尚的童貞女,然而在第四世紀之前,已出現一個信條:即是馬利亞生基督後仍終身為童女之說。奧古斯丁並未將她列為罪人。安波羅修則視她為第二夏娃。
部分新教徒和部分非基督徒認為天主教儀式對瑪利亞表達了一種“崇拜”的態度。由於天主教和新教都認為,“崇拜”這個詞只可用於對天主敬拜,所以也有天主教徒認為,少數新教徒認為天主教崇拜聖母是對天主教信仰的攻擊。傳統上,天主教會反對使用“崇拜”這個詞來描述對聖母的態度,他們使用“恭敬”或“敬禮”這兩個詞。
當代神學觀
耶穌研究會的研究資料表明,耶穌的母親瑪麗亞"處女生子的故事更可能是抄襲其他宗教的”。聖經中,處女之身的瑪利亞受聖靈感孕,生下耶穌。但有些學者認為童女生子其實是翻譯導致的誤解。對“童貞女”這個詞的誤解可能是由於文化的差異。英語的童貞女“virgin”來自拉丁語“virgo”,指“少女”或未有過性經歷的女性。但這個詞也可以指“不需要男人的女性”,即獨立自主、不過分依賴另一半的女性。鑒於“童貞女”的另一層意思,有的學者認為瑪利亞可能在某方面非常獨立自主,但聖經和其他文本均對此沒有描述。

關於敬禮

神聖大公會議有意教誨這項公教教義,同時還勸勉教會所有的子女都要努力推行聖母敬禮,尤其屬於禮儀性質的敬禮,並要重視多世紀以來教會訓導當局所推崇的敬禮聖母的方法與善工,並要謹守教會在己往對崇奉基督、聖母及聖人們的聖像所有的規定。教會更叮囑神學家與宣講聖道的人,在論及天主之母的特殊地位時,應該用心避免一切虛妄的誇大與心地的狹隘,在教會訓導當局領導之下研究聖經、教父、聖師以及教會禮儀的人,應當正確地闡述榮福童貞的職責與特恩,這些職責與特恩都歸宗於一切真理、聖善和虔敬的源頭基督。在言語行動上,凡可能導致分離的弟兄們或其他人等誤解教會真理的事情,尤須謹避。信友們應當記得,真正的熱心既不在於一時的、空虛的感情衝動,也不在於一種毫無根據的輕信妄念,而是來自真純的信仰,由此信仰引領我們體認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並激勵我們以兒女的孝心敬愛我們的母親,效法她的德表。

法蒂瑪顯現

1917年從五月至10月露希亞·桑托斯(Lúcia dos Santos)和她的表兄弟哈辛塔·瑪爾托(Jacinta Marto)以及弗朗希斯科·瑪爾托(Francisco Marto)三名牧童稱在葡萄牙花地瑪附近爾賈斯特外的空地上看到聖母瑪利亞。他們總是在每個月的13日約在同一時辰看到她。露希亞稱瑪利亞“比太陽還要明亮,發射的光束比充滿了閃爍的和被陽光刺目的光束穿透的水晶杯還要明亮和強烈。
露希亞稱瑪利亞向他們透露了三個秘密(法蒂瑪的三個秘密)。她規勸牧童們通過懺悔和犧牲來拯救罪人。因此牧童們在腰上系很緊的繩子來導致痛苦、在熱天裡不喝水、以及其它贖罪行為。更重要的是露希亞稱瑪利亞叫他們每天頌玫瑰經,多次重申玫瑰經是獲得個人和世界和平的關鍵。當時許多葡萄牙年輕人,包括這些牧童的親戚,正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打仗。
觀看“太陽奇蹟“的人群觀看“太陽奇蹟“的人群
這個奇蹟的訊息傳出後此後數月里上千人涌到花地瑪和賈斯特外。1917年8月13日,當地省長亞瑟·桑托斯(Artur Santos,與牧童沒有親緣關係)認為這個事件會導致政治動亂,因此在牧童到達空地前將他們關押了。當時省的監獄裡被關押的犯人說牧童們雖然非常憤怒,但是他們堅固了其他犯人,並領導其他犯人一起誦玫瑰經。省長桑托斯審問牧童,主要是想知道所謂的秘密是什麼,但是未能獲得結果。桑托斯甚至假裝準備一鍋燒滾的油,然後一個接一個將牧童們押出審訊室,說他們將被在油里被燒死,然後逼迫剩下的牧童來泄露秘密,以防遭到同樣的結局。這個月裡牧童稱他們沒有在他們一般看到顯現的牧地上看到顯現,而是在8月19日在其附近看到了瑪利亞。
1917年10月13日是1917年顯現系列的最後一次。約七萬人,包括報紙記者和攝影師,聚集在牧地,因為牧童們此前稱當日會發生奇蹟“讓所有人相信”。當天下大雨,但是許多當時在場的人稱雲突然列開,顯露出形似一個在天上旋轉的盤子的太陽,向周圍發射各種顏色的光,然後這個太陽突然從天上落下,蛇行沖向地面,最後又回到它原來的位置,而人們本來濕的衣服完全乾了。這個事件被稱為“太陽奇蹟”。
報紙O Século(葡萄牙當時最有影響的報紙,它比較傾向政府政策,反對宗教)記者阿維利諾報導說:“聚集的人群按照聖經的教訓光著頭,不戴帽子,熱切地搜尋天空,他們驚訝地看到太陽開始發抖,它違反者所有宇宙規則突然開始不可思議地運動—按照眾人典型的印象它‘跳舞’。”給報紙Ordem寫作的眼科專家多明哥·平托·科埃爾和(Domingos Pinto Coelho)報導說:“太陽一會被紅色的火焰圍繞,一會被黃色和深紫色的火焰圍繞。似乎在迅速旋轉,突然它好像從天空中脫落,迅速向地面靠近,發出強烈的熱。”里斯本日報O Dia關於1917年10月17日的特殊報導說:“……銀色的太陽被同樣刺眼灰色的光包圍,好像在旋轉,在裂開的雲里轉動……光轉化成美麗的藍色,好像是通過大教堂里著色的玻璃窗,照向跪下,伸出手的人群……人群哭泣,光頭祈禱,面向著他們等候的奇蹟。秒好像成為小時,它是如此生動。
當時其他科學家沒有記錄到任何太陽的運動或者其它現象。據其它報導直到40千米以外可以看到這個太陽的異常現象。那三個牧童除了看到這些現象外還說看到了一個巨大的顯聖,包括耶穌、聖母瑪利亞和聖若瑟祝福人群。本篤會科學史學家斯坦利·傑基(Stanley Jaki)神父認為人群看到的太陽運動是大氣逆轉造成的幻覺,但是牧童會預知這個現象顯然是奇蹟的跡象。

露德顯現

1858年,聖母在法國南部庇里牛斯山間的一個小鎮--露德 --顯現給貧家女伯爾納德,囑念玫瑰經,為罪人祈禱,並使山間流出一道靈泉,以治病人,從此聖母藉露德聖水,不知治療了多少身體上或靈魂上的重病、絕症。伯爾納德問她是誰,她回答說:“我是無染原罪者。”教會當時才剛剛宣布聖母有此稱號,好似聖母顯現將為肯定此一稱號。當時正值啟蒙時代,很多人不相信聖經、教會,所以聖母藉顯現要人相信有超性的生活。聖母十八次顯現的始末,經過教會經嚴格調查後,申明顯現的可信,即建堂立像,不久露德遂成為世界著名朝聖地之一 。
在天主教中常有奇蹟性的痊癒發生,而我們所以特別舉出露德(Lourdes)(注)的事實,乃是因為它最為眾人所知。任何有知識的人,不論他信仰基督與否,只要他真誠地以客觀的態度研究在露德所發生過的許多事實,就無法否認其真實性。很多學者到露德研究那些突然痊癒而醫學無法解釋的各種現象,並互相比較他們觀察所得的結果。有一位攝影師到露德去拍攝病人的實況,偶然地攝到了兩位病人痊癒前後的情形,這些影片真是扣人心弦。再者,記述病人到露德朝聖而獲痊癒的書,到目前為止已有四千多本。已往那些以為用‘幻想’兩個字就足以貶抑露德事實的人,已噤若寒蟬了。
一八五八年,法國南方的一個小城外,有一位年青漂亮的婦人,在一位貧寒的十四歲女孩面前顯現了十八次,並且告訴那女孩她就是耶穌的母親;她使該地湧出新的泉源,她要求人們到那兒朝聖、遊行……。由於她引出的泉水使不少病人痊癒,名聲便因此傳揚開來,一時轟動遐邇,朝聖者迅速地增加。一九五八年(一百周年紀念),朝聖者已達四百萬。一九七七年,有九十五個國家四百多萬人去那裡朝聖。
每年到露德的病人均超過五萬人。而到露德的醫生一九四八年有一千多名;有的是為陪伴那些病情嚴重的病人,有的是因為在露德有機會觀察到無數特殊的病情。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在病情檢查所的登記簿上,報名參加觀察病情的醫生已經有二萬五千名。每年前往登記的約有二千名左右。每年,總有一些病人霍然痊癒。為了徹底明了起見,我們不妨從頭開始敘述吧!
一八五八年二月十一日,伯爾納德(Bernadette Soubirous)和兩個同伴到山坡去撿柴。在那附近一個叫瑪色比爾(Massabielle)的地方,她聽到有如一陣急風般的聲音,稍後,在一個山洞[見圖]中,一位極美麗的婦人在她的面前出現,並且對她微笑,做了一個稱讚她祈禱的手勢,但始終沒有說話。這位婦人站在那兒,約有一刻鐘之久,可是伯爾納德的兩個同伴,卻什麼也沒有看到。二月十四日,她感到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催促著她再去那個山洞;但她母親不肯答應。幸而她的兩個同伴在旁幫她央求才得到她母親的應允。到了那兒,伯爾納德一看到那位婦人,就神魂超拔。二月十八日,又是同樣的力量促使著她;她母親不準她再去,因為怕她女兒萬一被魔鬼欺騙了,他們家豈不是要成為鄰人的笑柄?但這次有幾位婦人自告奮勇陪伴她去。到了那兒,她又一次地神魂超拔;人們注意到她好像在和某人說話,並時時聆聽著。事後,她記述當時的情形說:“那婦人以謙遜的態度用鄉間的土話對我說:‘ 肯連續十五天到這裡來嗎?我許諾 的幸福不在這世界上,而在死後。’”伯爾納德問她叫什麼名字;她只微笑而不回答。二月十九日,她母親第一次陪著她去,二月二十日也去了,伯爾納德每次都同樣地神魂超拔。一個旁觀者說:“伯爾納德的臉使我想到升起的朝陽,雖然在我們視線之外,但已閃耀在對面的山頂。同樣地,她的臉突然容光煥發,受著神光的照耀;這奇妙的反映使我們堅信,有一個我們看不到的發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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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一日,伯爾納德同樣地神魂超拔;這次露德的道蘇(Dozous)醫生也來了,他決定根據科學的論據,要摧毀這玄妙病態的兒戲。當伯爾納德似乎在和那顯現的婦人談話時,醫生仔細地檢查她;她的脈搏、呼吸,都是緩和而正常,一點也沒有神經過敏或失常的現象。當她神魂超拔之後,醫生問她為什麼有一瞬間她那么悲痛,甚至流淚?她說:“因為婦人悲傷地看著遠方;我問她為什麼?她只說:‘請為那些可憐的罪人和這動盪的世界祈禱吧!’”那一天,警察開始干涉了;他們恫嚇伯爾納德,說要把她關起來……,她父親因為害怕,就答應警察以後絕對禁止他女兒再到山洞去。
二月二十二日,伯爾納德不敢違背她的雙親,規規矩矩地去學校;等她到了學校,卻又不由己地再去那個山洞;她在那兒祈禱,但是什麼也沒有看到。二月二十三日,她父親不再反對了;她到了那兒,看見已有兩百多人在等待著,那位婦人顯現了約一小時;二月二十四日,四、五百人在那兒;當伯爾納德神魂超拔時,忽然由欣喜轉變為深深的悲痛,她聽到那位婦人對她說:“懺悔吧!為使無數的罪人改過,祈禱吧!”二月二十五日,當她神魂超拔時,突然站立起來,向四周搜尋,然後開始用手挖泥土,挖出的小洞一會兒竟冒出了泉水。她飲了泉水,並且洗了臉;等她神魂超拔後,她記述說:“婦人對我說:‘來,喝這泉水,並洗臉吧!’因我不知道泉水在那裡,她就指引我在那個地方。”次日,這小小的泉水變為一股豐饒的泉流。以後便依據下雨的情況,每天約有三千八百到一萬六千加侖不等的泉水湧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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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日,塔伯(Tarbes)的行政長官請三位精神病醫生檢查伯爾納德,希望能把她關入瘋人院;他們檢查之後共同的結論是:“伯爾納德的精神是健全的,而她的誠摯是無可置疑的;至於她所說的婦人顯現給她,好像是一種出神的狀況。”再者,她家雖然很貧窮,但伯爾納德和她父母一直都毅然地拒絕接受任何東西或金錢。
二月二十六日,伯爾納德到了山洞,但什麼也沒有看到;
二月二十七日,婦人對她說:“去請求神父,在這兒建一座小教堂吧!”(露德教堂的神父們從未去觀看過顯現的情況)對此要求,本堂神父的答覆是:“你去告訴那位婦人,露德的神父不習慣替生人辦事。請她先說明並證明她是誰。”二月二十八日和三月一日,她又神魂超拔,但是沒有得到回覆。三月二日,那位婦人又提出她的要求,並且加上一句:“願民眾到此遊行。”三月三日早上,婦人沒有顯現;伯爾納德稍後不由自主地又前往山洞,而這次看到了婦人。三月四日,是婦人約定最後的日子,有一萬五千到兩萬的人早已到了那兒,警察也來了不少;伯爾納德好像根本沒有注意到民眾和警察,這次她神魂超拔達一小時之久,與婦人交談,但是對神父的要求並沒有獲得答覆,婦人也沒有說再見。伯爾納德相信顯現已經終止了;為避免再給家人添麻煩,她再也不去山洞了。但是三月二十四日的晚上,她又感覺到被召喚,要她再去山洞。果然,三月二十五日,婦人又顯現給她;伯爾納德三次詢問她的名字;終於,婦人微微向她傾身,並且以顫抖的聲音用本地的土話說:“我是無玷之始胎”,然後消失無蹤。伯爾納德急忙趕到神父那裡;一路上,她重覆這句話,唯恐將它忘記,因為她並不了解這句話的意思。
三月初,泉水湧出後的幾天,第一個病患霍然痊癒了。類思布烈德(Louis Bouriette)是露德的一個採石工;幾年前,在炸山採石時,他哥哥喪失生命,自己則瞎了右眼,左眼僅餘最低視度,且又劇痛不已。道蘇醫生無法使他止痛;布烈德就要他女兒帶一些山洞中的泥土回來。他把泥土貼在雙眼上,祈禱著,當他去掉泥土重新張開眼睛時,他的視力恢復了;他把左眼閉上,很顯然地,右眼竟也能看見東西了。他跑到醫生家去,醫生懷疑地對他說:“假如你能看得見,就把一句念給我聽吧!”說完醫生寫道:“布烈德因視神經衰弱而失明,永遠無法治好。”結果布烈德毫無困難地將這句話念出來了。
過了幾天,有個十八個月大的嬰兒,患了肺結核,全身縮成一團,他母親看到嬰兒失神的目光、開始僵硬的四肢,她明白不應再對醫術寄予希望了。於是就把孩子包在自己的圍裙里,跑到山洞,將這快要死的孩子浸在泉水中,差不多有一刻鐘之久,頑強地硬要天主答應她的祈求。在場旁觀的人都斥責她。當她把孩子抱出來時,孩子的病情依然是原來的情況;她精疲力竭地把孩子抱回去,蹲在孩子身邊,疲倦地睡著了。當她醒來時,嬰兒竟對她微笑著,不但呼吸正常,並且要吃母親的奶,他痊癒了。這個嬰兒當時經過三位醫生的檢查;其中一位費爾基(Vergez)醫生,是莫伯烈(Montpellier)醫學院的教授,他在檢查報告中寫著:“杜高(Ducomte)太太為她的兒子治病,所用的方法是完全違反經驗和醫學的,可是天主報答了她的信德和母愛。”這個孩子別名叫布荷荷(Bouhohorts)在七十七歲時,依然是波郡(Pau)的一位園藝家;死於一九三七年,在露德被登記為突然痊癒的共有三千八百零三位,其串六百四十八位患結核病,三百二十九位患肺癆,八十三位患皮膚病,一百二十八位患瘤疾或者是癌症等等。顯然地,在露德需要有一特別的機構,檢查那些痊癒者 。
一八八五年查核機構成立了,它的目的是在病者痊癒之後,立刻為他們檢查。以後經過至少一年,又由一個國際醫學委員會,負責再檢查病人痊癒後是否復發,並且重新檢查其痊癒前後整個的記錄。這樣才能夠決定是否真有一些痊癒是醫學界所無法解釋的。至於各種精神病或患者本人猜測的所謂疑似症,如果痊癒的話,根本不予登記檢查。
所有來到露德求治的病人,都得帶有他主治醫師為他記錄的病歷資料,並將它交給查核機構。這個查核機構是由三位專家組成的常務機構:一位是神經科兼精神病科專家,一位心臟病專家,一位是X光透視專家。此外,每年約有三十個國家的二千名醫生到露德;這些醫生不論信仰何種宗教,猶太教、伊斯蘭教、佛教,或是無神論者,只要是醫生都有權利去檢查病人和病歷。
鄉間醫生和教授們在這兒發現許多非常奇特的病例。有位教授說:“我在那兒三天內所見到的病例,比在醫學院三年內所見到的更多。在查核機構旁邊,有一間龐大的“醫學研究室”,裡面有最現代化的設備供給專家們研究。
一位小心謹慎的醫生有時也會產生錯覺或診斷錯誤;但是,用現代化的儀器來診察病情,是不可能發生錯誤的。由於物理學和心理學的進步,以及一些專門技術的改進,許多奇異的痊癒已可由醫學來解釋;但是若真有些痊癒是醫學無法解釋的,現代醫學儀器也可以全無疑難地證明其真實性。天主教在二百多年前所訂定的規則,是超乎時代地合於科學;教宗本篤(Benedict)十四世於1750年頒布嚴格的律令,要求精確地區分真正奇蹟性的痊癒和普通一般的痊癒。他把所有屬於精神病或已喪失官能作用但其器官仍正常的病症,決定根本不予檢查。
現代科學已能解釋瑜珈術和印度僧侶們所行之神怪術,並曾偵破許多怪異現象和假奇蹟,但絲毫不影響天主教所認定的真奇蹟;事實上,科學還提供天主教證明其真實性的方法。
痊癒者的檢驗
每當有病人來到查核機構,表示他已痊癒或病況好轉時,該機構便開始為他檢查;當天由外地來的醫生也可以參與檢查的工作,並記下報告。此機構還指定一位醫生在痊癒病人離開露德以後,負責繼續留意病人的病情,並與其主治醫生保持聯絡,以補充資料的記錄。
如果器官的作用恢復了,但器官的病狀仍在,查核構構對這種情形一如精神病一樣,是根本不把它當做“無法解釋的痊癒”來登記的。
如果痊癒者第二年再來露德,查核機構便將他的病歷與在場的醫生再行討論。那天在露德的每位醫生都有權參加檢查、討論和提出異議。他們依下列兩點來鑑定病人痊癒的事實:一、視病人到達露德時的情況。二、病人的突然痊癒是否絕對不能以醫學和自然律來解釋。
檢查極為嚴厲,只要有一點可疑之處;這件記錄就根本不再討論。例如在一九四六年有二十六位被醫生承認是痊癒的病人;第二年返回露德的有十四名,而其中僅有四名痊癒的情形被認為是完全超乎自然。一九四七年,有七十五位痊癒的病人被登記,其中十一位一年後再來,而最後僅剩六名得到承認。一九四八年,有一萬五千八百多位病人來到露德;有八十三位痊癒的病人被登記,最後被承認的僅有五位。當然,若癌症的話,是需要等四、五年之後才能斷定其痊癒的真實性。
所有絕對無法解釋的痊癒者的記錄,都被送到露德的主教那裡,主教就將它呈報給“國際醫學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是由來自十個不同國家的三十六位醫生所組成的。這些醫生幾乎每年都要在巴黎集會一次。一九六八年,該組織有兩位是醫學研究所的會員,七位大學教授,一位大學實驗室的主任,還有當時“居禮(Curie)夫人”醫院主任。這些委員並不是由教會遴選,而是由醫學委員自己選舉產生的。假如這個國際醫學委員會也聲明這些痊癒是醫學絕對無法解釋的,那么,被治癒者當地的主教才開始詳細研究病者痊癒的情形,看看是否與宗教有密切的關係;然後才證明病人的痊癒是不是病人對天主誠心祈禱的靈驗。經過嚴厲地審查之後,主教才確定地宣布:“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痊癒不是醫藥、人力所致,而是仁慈的天主所賜的恩惠。”這樣的痊癒,天主教才認定為“奇蹟”;也就是說,醫學所無法解釋,而又與宗教有密切關係的痊癒,才算奇蹟。
從一八五八到一九六八年間,醫生們一共宣布了一千二百件醫學無法解釋的痊癒,但是經教會認可是奇蹟的僅有六十二件(其中二十二件發生在一九四六年以後)。這足以證明教會當局審查之嚴厲與謹慎。有時候一些痊癒者,因此無法 集到病情的資料,而得不到查核機構的承認;也有無神論的醫生故意拒絕交付出在他們手中的資料,因而痊癒者無法得到查核機構的承認。馬賽(Marseille)的一位倫芭(Lombard)小姐,肺結核已到第三期,但是於一九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在露德痊癒了。

歷史

天主教的說法
  • 1世紀時,瑪利亞的地位已受到特別的重視,他們認為的證據是若望福音19:26-27,耶穌將自己的母親託付給宗徒聖若望,天主教會認為他代表了全體信徒。當時並沒有文獻或證據顯示早期基督徒向瑪利亞禱告,但瑪利亞在教會成立之初已和門徒一起禱告(宗徒大事錄1:14)。
  • 在431年,厄弗所公會議時,會議決定將瑪利亞確定為“天主之母”。自此之後,圍繞著聖母瑪利亞的各種敬禮(天主教反對向任何天主之外的宗教人物使用“崇拜”一詞)儀式成為東正教和天主教的重要教條。
  • 在公元553年,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認定瑪利亞是“終身童貞”;這意味到她與若瑟的婚姻只是有名無實的,他們從未行房或生下任何兒女。
  • 1495年,敬禮瑪利亞的玫瑰經祈禱獲得教宗亞歷山大六世的承認,對瑪利亞的敬禮儀式和活動達到一個高潮。但在宗教改革時,現今大部分部分基督新教並不認可此信條為新教教義,大部分新教教會反對“中保聖人”的觀念,然而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等改革者依然保留"天主之母"和"終身童貞"的信條。
  • 在1854年,教宗庇護九世承認瑪利亞由聖神懷孕。這個信條認為瑪利亞沒有從亞當承受到任何罪;事實上,她是不可能犯罪的。
  • 在1950年,教宗庇護十二世接受信條,認同瑪利亞在結束地上的一生之後身體被接到天上去。自1950年以來,梵帝岡甚至考慮瑪利亞是否曾經歷過死亡。
  • 30-50年,宗徒講道中,包括宗徒大事錄(2:14-21;3:12;13:15ff)在內,對聖母隻字未提。理由有三:A.巴勒斯坦教友都知道聖母。B.當地女性之地位不被重視。C.門徒專注於耶穌的福音、救贖及復活,而對基督早年與聖母的生活所知有限。
  • 54-57年,聖保祿稱“天主派遣了自己的兒子,為女子所生”。(迦4:4)
  • 65年,聖馬爾谷描繪聖母為耶穌的母親。(瑪3:31ff;6:3 )
  • 70-80年,聖瑪竇稱聖母依照舊約記載,因聖神受孕而生產了耶穌。(瑪1:16-23;2:11)
  • 70-80年聖路加描繪聖母為主的婢女、基督的忠實追隨者、聽天主的話而又遵行的人(路1:38,48;2:19,51;11:28)
  • 70-80年,聖路加提起聖母與宗徒們一齊祈禱,並暗示她在教會形成時的重要角色。(宗1:14)
  • 90-100年,聖若望描繪聖母與耶穌從生到死的密切關係。(若2:1-11;19:25)耶穌並將她當作死亡的禮物送給了他的追隨者。(若19:26-27)
  • 90-100年,默示錄留給初期教會的聖母形象著重於她的“絕對的忠誠、深厚的信德、教會的角色和獨特的恩惠”,稱她是傑出的婢女,接受天主的大恩,並為耶穌全然奉獻。(默12:1-17)
  • 100-200年,在伯多祿大殿地下發現的碑文中,顯示聖母是亡者之護衛和中保。
  • 110-115年,聖納爵.安底約基曾多次提起聖母的童貞和母親角色。
  • 150年,聖(殉道)猶定首度直接描述聖母,並稱聖母為厄娃的象徵。
  • 150年,雅格偽經(Pro-to-evangelium of James)興致勃勃地專門討論聖母,故又稱之為聖母福音。
  • 150-202 聖宜仁(of Lyons)肯定聖母在救贖工程中的重要角色。
  • 200前,羅馬地下墓穴首度發現聖母的畫像。
  • 200-300年,最古老的聖母頌“Sub Tuum Prae-sidium ~接受您的保護”出爐,強調聖母轉禱的功效;其全文是:“天主聖母,我們投奔到你台前,授受你的保護,請勿嫌棄所求。若遭遇急難或危險時,懇請救援我們”。
  • 200-300年,中東的聖母領報大殿遺蹟中,明顯證實聖母的敬禮已成慣例。
  • 217年,羅馬聖母大堂(in Trastevere)在Tiber河畔建立。
  • 250年,聖啟祿(Cyprian of Carthage)強調教友應信賴聖母,並讚美她的童貞。
  • 350-390年,聖額我略(of Nyssa)在整箇中東宣揚一種聖母祈禱文~聖母經的前身。
  • 350年,聖猶斯定(Justina)首先提醒人可以向聖母尋求協助;聖金口·若望後來曾記述此事。
  • 352-366年,理培教宗開始興建羅馬聖母大殿(Saint Mary Major)。
  • 370年,聖盎博羅削推薦聖母為婦女楷模及教會象徵。
  • 394年,聖奧思定宣稱聖母無染原罪,並讚美她的童貞及母親之崇高地位。
  • 400-500年,紀念聖母的慶典在歐洲許多地方盛行。
  • 400-500年,在拜占庭(Byzantium)慶祝天使報喜(聖母領報)奧跡。
  • 400年,記述聖母升天(Transitus of Mary)的最早文獻問世。
  • 431年,厄弗所(Eph-esus)大公會議宣布聖母為天主之母;開會期間,聖亞歷山大·啟祿曾大力促成,功不可沒。
  • 440-461年,聖母聖名正式列入彌撒中。聖(大)良一世將聖母聖名編入彌撒感恩經中:首先紀念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天主之母終身童貞聖母瑪利亞。
  • 451年,加采東(Chalcedon)大公會議尊稱聖母為“天主之母”。
  • 520-556年,敘利亞詩人聖羅麥諾(Romanos the Melodist)譜出了四首高水平的聖母讚美詩。
  • 543年,耶路撒冷建立聖母聖殿。
  • 550-600年,德戴諾(Theoteknos, Bp. of Livias)主教首次肯定聖母肉身升天。
  • 550年,拜占庭舉行聖母誕辰、獻耶穌於聖殿和聖母升天節。
  • 553年,第二屆君士坦丁(Constantinople)大公會議重申聖母為天主之母信條,並指出聖母終身童貞。
  • 600-700年,輪唱讚美詩“Ave Maris Stella~萬福,光耀海星”問世。
  • 600-650年,獻耶穌於聖殿節(2月2日)在羅馬舉行,聖母的角色逐漸被重視。
  • 650-675年,天使報喜節(3月25日)開始在羅馬慶祝。
  • 650年,聖母升天節(8月15日)在羅馬當作聖母的主要慶節盛大舉行。
  • 675-700年,聖母誕辰在羅馬舉行;而耶路撒冷早在笫五世紀就已慶祝該節。
  • 680-681年,第三屆君士坦丁大公會議再度聲明聖母為天主之母信條。
  • 700-733年,聖日曼諮·歐克塞(St. Germanus of Auxerre)倡導“經由瑪利亞去尋找天主”的卓見。(楊 彬/摘 劉嘉祥/譯)
  • 1251 聖西滿(Simon Stock)從聖母手中接受聖衣(Scapular)。
  • 1260-1306雅各伯(Jacopone da Todi)撰寫了《Stabat Mater聖母侍立(十字架旁)頌/即苦路歌“聖子高懸十字架上”》及其他聖母的道理。
  • 1265-1308真福思高·鄧(Duns Scotus/思高聖經學會以其命名)首倡聖母無染原罪的神學理論。
  • 1269 三鐘經Angelus變成通俗的敬禮。
  • 1274 第二屆里昂(Lyons)大公會議宣示天主聖子由終身童貞瑪利亞誕生。
  • 1280-1300 開始把每年的五月獻給聖母,稱為聖母月;是承繼七(九)世紀東方“行之有年”的傳統。
  • 1296 在義大利的勞萊特(Loreto)發現了聖家(Holy House)傳說是耶穌的故居。
  • 1300-1400 獻耶穌於聖殿節開始成立。
  • 1300 聖母軼聞(Legend of Mary)在西方廣為流傳。
  • 1314-1321 但丁的神曲給予聖母應有的榮耀和讚美,號稱為讚頌聖母的超級詩人。
  • 1340-1373 瑞典的聖婦彼利日大/碧瑾(Bridget)所揭示的聖母顯現,在教會中影響深遠。
  • 1372 獻耶穌於聖殿節在西方開始慶祝。
  • 1376-1383 聖母聖衣節成立。
  • 1389 聖母訪親節被承認。
  • 1418 多瑪斯(Thomas a Kempis)在所撰的《師主篇》中強調依靠聖母對靈修生活的重要性。
  • 1423 聖母痛苦節成立。
  • 1457 聖母小日課出版。
  • 1475 玫瑰經善會首度成立。
  • 1492 由哥倫布傳播的“母后萬福(Salve Regina)”頌,成為新大陸教友誦念的第一首祈禱文。
  • 1495 教宗亞力山大批准玫瑰經。
  • 1496-1501 米開朗基羅的著名大理石雕痛苦聖母問世。他將聖母緊抱十字架卸下耶穌的痛苦表情,發揮得淋漓盡致。
  • 1507 義大利的勞萊特(Loreto)朝聖地正式被批准。
  • 1543 馬丁路德承認聖母無染原罪。
  • 1558 榮耀聖母的“勞萊特(Loreto)聖母禱文”正式公布。
  • 1547 脫利騰(Trent)大公會議斷言聖母的一生言行毫無瑕疵,甚至連最輕微的過失也沒有。
  • 1550-1617 蘇亞萊(Francis Suarez)完成了首部有系統討論聖母的著作《Opera Omnia Vol IX》。
  • 1555 教宗保祿四世在憲章(Cum Quorumdam)中,證實聖母在耶穌誕生前、誕生時、誕生後都為童貞。
  • 1563 聖母經正式列入日課經內。
  • 1567 教宗聖比約五世肯定聖母未染任何罪污。
  • 1600-1700 聖母痛苦節成立。
  • 1601 聖母禱文由教宗克萊孟引進到整個教會。
  • 1644 聖母至聖無玷聖心節建立。
  • 1683 聖母聖名節延伸到全教會慶祝。
  • 1716 玫瑰經節延伸到全教會慶祝。
  • 1716 亞力山大(de Rouville)模仿師主篇寫成《師母篇Imitation of Mary》。
  • 1815 進教之佑聖母節成立。
  • 1830 聖母顯現給聖女加大利納·拉蒲萊(Catherine Laboure),讓她製作顯靈聖牌。
  • 1845 英國紐曼樞機(Card. Newman)維護聖母敬禮。
  • 1849 教宗比約九世在通諭(Ubi Primum)中強調聖母未染原罪。
  • 1854 教宗比約九世在詔書(Ineffabilis Deus)中正式欽定“聖母無染原罪”為教會信條。
  • 1858 聖母在法國露德(Lourdes)顯現給聖女伯爾納德(Bernadette),呼籲罪人悔改。因而在教會中掀起了很大的祈禱與愛德服務熱潮。
  • 1883-1902 教宗良十三世號稱玫瑰教宗,因他發布了十一封有關聖母與玫瑰經的通諭,他稱聖母為恩寵中保、救贖之母、信德干城、社會救星。
  • 1890 聖女小德蘭(Teresa of Lisieux)非常熱愛聖母,曾蒙聖母顯現。
  • 1900 庚子教難,義和團和官兵屠殺教友。聖母在中國大陸保定府東閭村顯現,施以大能保護!
  • 1904 聖比約十世在通諭(Ad Diem Illud)中詮釋聖母為‘諸寵中保’的神學基礎。
  • 1907 露德聖母節建立。
  • 1917 聖母在葡萄牙之法蒂瑪Fatima多次顯現給三幼童,囑為罪人祈禱。
  • 1918 聖職部發文(Sunt Quo)稱讚聖母為“共同救贖者”之習慣稱呼。
  • 1918 教宗本篤十五世在牧函(Inter Sodalicia)中肯定聖母對基督救贖犧牲的角色。
  • 1924 中國第一屆教務(上海)會議閉幕日,與會全體代表在佘山經由“奉獻中國於聖母誦”,將中華兒女奉獻於中華聖母(東閭聖母)。
  • 1931 天主之母節成立。
  • 1933-1934 教宗比約十一世談及聖母對基督的救贖貢獻時,指出她身為天主之母的角色,從伯利恆延伸到十字架下,探討遍及聖母學的每一主題。
  • 1944 聖母無玷聖心節成立。
  • 1946 教宗比約(庇護)十二世在通諭(Deiparae Virginis Mariae)中,為聖母升天信條暖身。
  • 1950 教宗比約十二世訂1950年為聖母年;在詔書(Munificentissimus Deus)中,正式宣布“聖母升天”信條。
  • 1951 教宗比約十二世在通諭(Ingruentium Malorum)中強調聖母玫瑰經的精神功效。
  • 1954 教宗比約十二世在通諭(Fulgens Corona)中,為紀念宣布聖母無染原罪信條百周年,特訂該年為聖母年。
  • 1957 教宗比約十二世在通諭(Pelerinage de Lourdes)中,紀念聖母露德顯現百周年。
  • 1959 教宗若望廿三世在通諭(Gratia Recordati)中,稱聖母為“全人類獲救的根由”。
  • 1964 梵二大公會議期間,教會憲章(Lumen Tentium)笫八章,專論基督和教會奧跡中的天主之母榮福童貞瑪利亞,將聖母與基督和教會的神秘地位作了詳盡解釋。
  • 1967 教宗保祿六世於Fatima法蒂瑪聖母顯現五十周年,呼籲信友熱心恭敬聖母。
  • 1969 教宗保祿六世公布之新版羅馬彌撒中,在節慶和紀念日中,增加不少敬禮聖母的祈禱文。
  • 1970 在新版日課《每日頌禱》中,列入“Magnificat我靈頌揚上主”,聖母對經、讚美詩、誦讀等。
  • 1975 再版羅馬彌撒中,特別敬禮彌撒項目內增加“聖母為天主之母”和“聖母聖名”彌撒。
  • 1978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就職時,在自動詔書“Totus Tuus(聖母啊,)一切都是你的”中,將自己的牧職獻給聖母。
  • 1982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訪問法蒂瑪Fatima,並將普世奉獻給聖母無玷聖心。
  • 1995 聖母顯現給三萬多在中國大陸河北保定東閭朝聖地朝聖的教友。
  • 2000 5月13日教會當局宣布曾親睹聖母顯現的二位牧童方濟各和雅琴達為真福,另一尚在人間、九三高齡的見證人路濟亞修女亦在場觀禮。
  • 2002 教宗保祿二世為了充分表達玫瑰經里基督論的深度,於十月十一日的牧函中,打破數世紀以來十五端的傳統,建議玫瑰經再增加光明五端,分別為:耶穌在約旦河受洗、耶穌參加加納婚宴、耶穌宣講天國福音、耶穌在大博爾山顯聖容、耶穌建立聖體聖事;於每周四誦念。玫瑰經改為二十端後更能凸顯其“福音綱要”全貌。教宗也同時宣布即日起的一年為“玫瑰聖母年”,並要求信友為了世界和平及鞏固家庭而多誦念玫瑰經。[/size]
  • 2007 教宗本篤十六發布致中國教會牧函,欽定5月24日進教之佑聖母瞻禮為“普世教會為在中國之教會祈禱日”。
  • 2008 教宗本篤十六親撰《向佘山聖母頌》。
  • 2010 教宗本篤十六訪問法蒂瑪,在法蒂瑪聖母像前祈禱,向聖母獻上一支金玫瑰,並把所有人託付給聖母。

聖母和玫瑰經

  • 在天主教傳統中,有一種非常重要的祈禱方式,稱為玫瑰經祈禱,就是通過默想耶穌和聖母一生的十五件重大事件來達到默想和淨化目的。教宗庇護九世曾經說玫瑰經是教會最富有的寶藏。前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多次表示他個人的經歷中,玫瑰經曾經起過重要的作用。
  • 玫瑰經於15世紀成形,1495年得到教廷承認。核心的形式部份包括各由一遍天主經、十遍聖母經及一遍聖三光榮經所組成的每端奧跡。傳統玫瑰經所紀念的奧跡共有十五項,分為“歡喜五端”(聖母領報、聖母往見聖婦依撒伯爾、吾主耶穌基督誕生、聖母獻耶穌於主殿、耶穌十二齡講道)、“痛苦五端”(耶穌山園祈禱、耶穌系受鞭笞、耶穌受刺冠之苦辱、耶穌負十字架陟山受死、耶穌被釘十字架上死)及“榮福五端”(耶穌復活、耶穌升天、聖神降臨、聖母蒙召升天、天主光榮聖母)。這種結構是模仿歐洲於中古時期修道人士所採用的日課祈禱而成。一百五十篇聖母經,象徵聖經《聖詠集》(又稱詩篇)中的一百五十篇聖詠。
  •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2002年頒布《童貞瑪利亞的玫瑰經》,提議新增“光明五端”,即為:耶穌在約旦河受洗,耶穌參與加納婚宴、耶穌宣講天國勸人悔改、耶穌在泰博爾山顯聖容、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建立聖體聖事。
  • 按照天主教羅馬禮的年曆,每年十月七日為“玫瑰聖母紀念日”。玫瑰經的傳統結束禱詞,點出了此一祈禱方式的深義:“天主,因你唯一聖子的降生、死亡和復活,為我們獲得了永生的賞報。我們懇求你:使我們默想聖母玫瑰經的奧跡,並能效法其中的含義,獲得其中的許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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