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交通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全市交通發展戰略及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交通局
  • 目的:執行國家和省關於交通工作的方針
  • 主要職能: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運輸、工業
  • 地區:聊城市
主要職能,交通概況,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根據國家和省交通廳行業發展規劃及我市國民經濟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市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運輸、工業、科技、教育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工作。
·綜合分析、預測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組織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重點物資運輸、緊急物資運輸和軍事運輸
·會同有關部門培育、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規劃市場體系布局,制定市場規劃,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組織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立項和實施,負責交通工程建設的投標、招標等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監督。
·負責全市公路布局規劃;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產權。
·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含出租、旅遊客運)、貨物運輸、聯運、貨櫃運輸以及與道路運輸相關的機動車維修、性能檢測、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業、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道路營業性運輸站、點、場、建設的規劃;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管理交通稽查工作。
·負責全市水路運輸和轄區內的水上港航監督、船舶檢驗以及港航實施建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和船員的培訓工作。
·負責地方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的征稽、上解、管理;負責道路、橋樑收費站(點)和稽查站設定的審核報批河管理;負責全市各項交通規費和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監督管理局屬單位的固定資產。
·組織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對外合作與交流、智力引進等工作,管理涉外運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交通行業的投資、價格、勞動工資等有關規定。
·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省、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下達的有關工作任務。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交通概況

聊城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的政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全市公路建設和管理,道路、水路運輸行政管理,港航監督,機動車維修、駕駛培訓行業管理,交通規費徵收,交通稽查和公路工程質量監督。
聊城地理位置優越,交通發達。改革開放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聊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京九鐵路、濟邯鐵路和濟聊館高速公路在此交匯,構成“黃金大十字”,使聊城成為呼南應北、承東接西的國家公路運輸樞紐。截至 2007 年底,全市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 13480 公里 ,公路密度達到每百平方公里 154.7 公里 ,其中高速公路 134.7 公里 ,一級公路 318.1 公里 ,二級公路 1180 公里 。依託高標準的幹線公路,全市基本建成了以聊城城區為中心,貫通各縣城,輻射周邊的“半小時經濟生活圈”。同時,全市行政村基本實現了村村通油路、通客車。“十一五”及今後一個時期,隨著臨清至高唐、德州至范縣、泰安至聊城高速公路和濟南至聊城一級公路的開工建設,聊城的公路集疏能力和交通區位優勢將進一步增強。
聊城市交通局
聊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大發展促進了道路運輸生產的繁榮和興旺,全市初步形成了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和諧穩定的道路運輸市場,基本實現了“人便於行、貨暢其流”。截至 2007 年底,全市道路運輸業戶達到 1.25 萬戶,從業人員 5 萬餘人,營業性機動車輛發展到 2.8 萬輛,其中載貨汽車 13001 輛,客運班車 2357 輛,出租汽車 2408 輛,拖拉機及其它機動車輛 11133 輛。全市等級客運站 60 個,客運班線 699 條,日發班次 6020 個;貨運站場 25 個,汽車維修業戶 512 家, 6 個 A 級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 21 所機動車駕駛培訓學校(班)。公路運輸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較好的發揮了主導和骨幹作用。

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調研、稽查、保密、檔案、信訪、提案、接待、會議組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後勤服務、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宣傳報導和交通新聞站工作。
二、 人事勞動科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外事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交通行業勞動、工資、勞保政策;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局中層幹部的選拔考核批報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在市計畫生育工作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管理系統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三、 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能:指導本行業推進法制進程,研究擬定交通行業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負責交通法規的宣傳貫徹,行政複議、應訴、聽證等工作;監督管理交通執法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四、 財務審計
主要職能:制定交通行業財務規章制度和交通規費的政策、辦法;負責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稅收及利用外資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按程式對外局建設資金和所屬事業單位經費等項目資金的撥付及使用監督;負責交通規費的徵收計畫、票據、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通行費收費站(點)設定和收費標準的審核及報批工作;對交通規費徵收、管理、使用情況及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監督管理局屬單位國有資產。
五、 計畫基建科
主要職能:負責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研究;綜合分析、預測交通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機構、協調發展;組織編制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固定資產的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審核和報批;負責交通重點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管理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交通環境保護、行業統計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六、 科技教育科
主要職能:研究擬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科研項目計畫,組織實施交通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技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交通行業技術基礎管理工作;擬訂交通行業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行業職工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
七、 運輸安全科
主要職能: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研究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協調道路、水路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八、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主要職能:承辦市政府、軍分區交通備戰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交通備戰工作的有關規劃、計畫,參與重點交通戰備工程項目的審查論證和竣工驗收工作,協調市內搞好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工作。
九、 公路管理科
主要職能:負責制定全市公路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全市公路建設、養護公路路政工作。
十、 離退休幹部科
主要職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十一、 機關黨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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