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質量等級

耕地質量等級

《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是2016年12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土壤質量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規定了耕地質量區域劃分、指標確定、耕地質量等級劃分流程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各級行政區及特定區域內耕地質量等級劃分。園地質量等級劃分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耕地質量等級
  • 外文名:Cultivated land quality grade
  • 標準號:GB/T 33469-2016
  • 發布日期:2016-12-30
  • 實施日期:2016-12-30
  • 標準類別:方法
  • 中國標準分類號:B1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80.01
  • 歸口單位:全國土壤質量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土壤質量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耕地是根本。中國耕地長期高強度、超負荷使用,耕地質量退化嚴重,土壤環境已亮起“紅燈”。中國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湖南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修複試點、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等項目,為遏制耕地退化、提升耕地質量積累了經驗,探索了路子。落實耕地質量保護措施,制定科學的評價標準是主要的基礎和前提。

編制進程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耕地質量等級》(20142249-T-326)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04(全國土壤質量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農業農村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在編制過程中,編制單位按照國家標準管理程式和要求,以縣域耕地地力評價、省級耕地質量評價以及區域耕地質量匯總評價豐富實踐為基礎,廣泛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等有關部門以及社會徵求意見,充分吸納各方意見、建議,最終歷時1年半完成了這項標準的編制。
2016年12月30日,國家標準《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6年12月30日,國家標準《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北京市土肥工作站、山東省土壤肥料總站、江蘇省耕地質量保護站、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華南農業大學。
主要起草人:任意、寧鳴輝、趙永志、仲鷺勍、薛彥東、陳明全、李濤、王緒奎、張藕珠、李永濤、鄭磊、胡良兵、李榮、辛景樹。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耕地質量等級劃分
3
附錄A(規範性附錄)耕地質量等級劃分區域範圍
11
附錄B(資料性附錄)區域耕地質量等級劃分指標
16
附錄C(規範性附錄)土壤有機質的測定
25
附錄D(規範性附錄)土壤機械組成的測定
28
附錄E(規範性附錄)土壤容重的測定
35
附錄F(規範性附錄)土壤水溶性鹽總量的測定
37
附錄G(規範性附錄)土壤氯離子含量的測定
40
附錄H(規範性附錄)土壤硫酸根離子含量的測定
42
附錄I(規範性附錄)土壤pH的測定
45
參考文獻
4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規定了耕地質量區域劃分、指標確定、耕地質量等級劃分流程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各級行政區及特定區域內耕地質量等級劃分。園地質量等級劃分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GB 17296 中國土壤分類與代碼
HJ/T 166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是中國首部耕地質量等級國家標準,填補了中國國家層面耕地質量評價缺少統一標準的空白,具有系統性、專門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為耕地質量調查監測與評價工作的開展,提供了科學的指標和方法,對在新形勢下提高中國耕地質量管理與保護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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