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婚俗

老北京婚俗

北平昔稱北京,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改置北平特別市,十九年又改稱北平市,直屬行政院管轄,簡稱院轄市,位於河北省的北部。因有“文化故都”之稱,其習俗對社會生活之影響,當更深遠。 按北平婚禮,一般常見者有四種,所謂北禮、南禮、旗禮、回禮;不過自民國以來,“南禮”似乎融會於“北禮”之中,進而統稱“北平婚禮”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老北京婚俗
  • 別名:北平婚禮
  • 婚俗舉例:合婚,放小定
  • 分類:北禮、南禮、旗禮、回禮
合婚,相親,放小定,擇日子,放大定,送嫁妝,親迎,拜天地,吃子孫餑餑,鬧洞房,分大小,會親,回門,

合婚

合婚之俗,並非一市一縣所獨有,全國各地大多如此,當然北平也不例外。在北方記一個人的年歲,最重十二生肖,尤其婚姻大事,都以生肖屬相的相生相剋取決行止。
人們為子女擇偶,必須經“媒人”往返兩家“提親”,其步驟是,先由媒人問明女孩的生肖屬相,並索取“八字”,把女孩的“八字”送到男家,再索取男孩的“八字”復送女家,雙方互請“算命先生”算命,如男女命中沒有相剋之處,且有成親的可能時,才進行議婚,否則雖然“門當戶對”也只有作罷了,此舉俗稱“合婚”。
議婚能否成功,最大的關鍵,全在合婚的“算命先生”一言而定。因此如其中一方極盼能成好事,竟有預先向合婚“算命先生”行賄的人家。
俗語說:“白馬犯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錯,龍兔淚交流,金雞怕玉犬,豬猴不到頭。”男女有以上相犯的屬相,婚事就難以說合了。反之,倘二人的屬相相生,別的條件就都可通融。相宜匹配的屬相是:“鼠配牛,虎配豬。羊配兔,馬配狗。”這是男女兩造最重視的。又:男家求親,最忌屬虎、屬羊的姑娘。俗語說:“虎進門,必傷人。”而屬羊的姑娘也有“命硬克夫”之說。因此倘有女家急於求偶,而極中意某家男孩時,為達到目的,常常隱匿真實屬相,否則就難以成功。

相親

合婚結果,如雙方屬相不相犯時,第二步手續就是相親,由雙方家長會同媒人,約定場所,或在任何一方的家中相見,俗語叫“相親”。雙方所注意的,是男女相貌是否端正,肢體有無殘廢,此舉多半是由媒人陪同男家的人約在女家相聚,但也有約在男家的,屆時女家更要留意男家的家庭情形,及經濟狀況。倘若見室內陳設豪華,則以為其家境富裕,當然樂意攀親;若見室內蕭條,家徒四壁,而且子女眾多,則以為其家境貧困,議婚時就會采消極態度了。
相親的結果如雙方都很滿意時,再根據男女八字檢查二人的“三堂”。所謂“三堂”,就是查雙方父母有無相妨之處。倘能得吉,然後就寫婚書,且將上轎、下轎和拜天地的時辰、方位,以及納幣親迎的日期,都詳細的寫在婚書上。

放小定

男女雙方都認為可以成親時,下一步就是下“小定”禮。“小定”的禮物,並沒有一定的標準,普通人家差不多都是四盒禮。如金鐲子、戒指、如意、以及釵釧鑽珥之類的各種首飾,分裝兩盒;衣料及繡花裙子等物,也裝成兩盒。首飾都是以純金為主,其次是包金,再次也有買銀鐲子的,當然要以雙方社會階級及經濟情況而定。
當天女家要擺設整桌酒席,款待來下禮的大媒,講究的人家,還有二十樣果子,這些果子是四葷、四蜜、四乾、四鮮、四點心等。女家收到男家的禮物之後,也要回送男家四樣禮物,如:文房四寶一盒,靴(鞋)帽一盒,長袍馬褂一盒、衣料一盒。這些禮物就在當天煩請媒人帶回,送到男家。

擇日子

北平結婚很少在舊曆正月,訂婚也很少在臘月,因正月娶媳婦主妨公婆,臘月訂婚主克敗婆家,所以有:“正不娶,臘不訂”之諺。但無論在何時迎娶,必須要選擇一個好日子。而且男家在選擇好日子的前幾日,一定要請媒人去女家,詢明姑娘的“小日子”。即月信日期暴在上半月或下半月,以便選定吉日,據說,若迎娶時適值新娘月信來潮,有“紅馬上床,家敗人亡”之說,所以都很重視。若新郎年幼,未入洞房之前,作父母的必諄諄告誡,勿行逾節,惟恐洞房之夜新娘即受孕,則所生之孩子,叫“邁門子”,大不吉利。因此"擇日子"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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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定

迎娶的日子決定之後,緊接著就是“放大定”,又稱“通訊過禮”。在婚姻過程中,這個禮節很重要,所以儀式也很隆重。除“龍鳳帖”具有特殊意義外,其他禮物與“小定禮”都差不多。禮物的數最和品質,雖無一定標準,但在原則上,都是分為“四色”禮。如:
(一)衣料首飾類 有已裁製好的衣服,也有衣料以及各種首飾。
(二)酒肉食品類 有雙鵝雙酒、羊腿、肘子(即蹄膀)及各樣蒸食。
(三)麵食類 有龍鳳餅水晶糕及各樣喜點。
(四)果食類 有四乾果、四鮮果。
在這些禮物中的雙鵝、雙酒以及各種果食,都具有深遠的抽象喜意,譬如以酒來說,自古以來,無論任何喜慶,莫不講究“羊羔美酒”,或謂“無酒不成席”,證明酒禮是不可缺少的。而鵝是從古禮用雁演變而來的,因古禮的六禮中,有五禮都用雁,主要是因雁是一種信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雙方都要守信。但北方雁甚難得,所以就以鵝代替。按一般習俗,這雙鵝雙酒,女家只收半數——一隻鵝、一壇酒。另一半就在當天請媒人退還男家,這是女家對男家的一種禮貌。至於果食,更有趣味性的意思。如四乾果中必有:紅棗,花生、桂圓、栗子等四種,這是取“棗(早)生桂(貴)子”的意思。如在四鮮果中有蘋果,就象徵“平平安安”,但絕對不可用梨,因梨與離同音,要避免夫妻分離之嫌。總之,被選用的果子,都各具不同的吉祥意義。
放大定之禮,不比平常,除兩位大媒必須參加,並負責“過禮”外,新郎的母親也要參加,也有另請親友中的女眷二人一塊兒參加的。而女家則象放小定時一樣款待;把所有的禮物都分裝在箱、盒裡,並加以紅封條,屆時僱工人抬著送到女家,兩人一抬,普通人家都是送四抬禮,有錢人家則多送八抬。女家收到禮品後,照例由幼童當面開禮盒。在開盒之前要先向禮盒作三個揖,再用手拍禮盒三下,然後把封條撕去。打開禮盒時必先看到一個紅封套,裡邊放有銀元或銅元若干枚,這都歸開禮盒的幼童所得。首飾盒裡有一付鐲子,一定要由新郎的母親給姑娘帶在腕上。帶鐲子時還要說些吉利話,如:“白頭楷老,吉祥如意”等詞句。據說此舉的用意,是為了新娘過門後要聽婆婆的話,以防婆媳間不和睦。
事後,女家必將男家送來的龍鳳喜餅以及各種點心,分給親友,藉以宣揚女兒待嫁有期。親友們也都分宴待嫁姑娘,並贈送一些胭脂、宮粉或衣料等物,俗語叫“添箱”。

送嫁妝

送嫁妝是女家的事,大約都是在吉期前一兩天舉行。
把所有的陪嫁,分裝在箱子及食盒裡,僱人抬著,兩人一抬,由新郎的兄弟押送到男家,據李家瑞編的《北平風俗類征》記載:"前一日,女家請男賓四人,六人或八人送妝,男家亦請人迎妝,物以抬數計,中等之家,大半為二十四抬,三十二抬,四十八抬,富者則自數十抬至百餘抬不等,貧者則十六抬,十二抬,再次則僅備女子常用之物若干,雇扛肩人送去,不上抬。若抬數多者,妝奩前導以鼓樂,男家迎以鼓樂,然近亦有於娶日送妝者。"從"妝奩前導以鼓樂,男家迎以鼓樂"的記載中,可以看出"送嫁妝"之舉是很隆重的,有錢的人家嫁女兒,正好趁著"送嫁妝"的機會以炫耀富有,並且還有陪送土地和店鋪的;陪送土地的方式,是在嫁妝的行列里,由人抬著幾塊土坯。要送店鋪,就是把該店鋪的招牌取下,一併抬送到男家。
男家收到這些嫁妝以後,新郎要在當天去女家"謝妝"。謝妝要行磕頭禮,但不作停留,磕過頭之後就回家。嫁妝中的每一箱匣,都在四角上放上一個紅包,有包銅元的,也有包角票的,這並無客觀標準,只是象徵著一些喜意而已。

親迎

吉期一到,新郎要親自率領儀仗前往迎娶,並且要按照《通書》上所規定的時辰出發。在起轎前,先由兩個男人熏轎,並用一面鏡子、一本《憲書》,向轎內幌照幾下,用以驅邪。有錢的人家娶媳婦場面特別大,儀式非常隆重,各種儀仗排列的次序大約是"頂馬"(在迎親儀隊中,有一人盛裝騎馬負責開路並指導整個行列,名曰頂馬)在最前邊,其次為迴避牌、吹鼓手(即今之樂隊)、鍘鑼、綴燈、旌旗等,可謂:旗、鑼、傘、扇一應俱全;同時把金瓜、鉞斧、朝天鐙等各種兵器,也都排列在儀仗的行列里,場面之大,聲勢之成,實在難以形容。新郎的綠幃座轎居前,新娘的繡花大紅轎隨行於後,真是威風凜凜,象是"大老爺"出巡一樣,此時此地之新郎,正如狀元及第,難怪說結婚就是"小登科"了。
場面大的儀仗,一排列就占滿一條街。其中有兩個防煞的人責任最重,他們各拿一塊紅氈,隨行於花轎兩旁。途中遇有井泉廟宇時,必須張氈遮蓋新娘的花轎,以防邪魔作祟。另有娶親太太二人,娶親官客二人或四人。也分乘轎子一塊兒隨儀仗前往。照例新娘的花轎不能空著,所以必須由一個父母雙全的幼童坐在裡邊壓轎,而且手裡還提一把茶壺,俗稱"提茶壺的"。茶壺之中,裝清水少許,豆腐一塊,上插蝙蝠形紅絨花一朵。因為豆腐與蝙蝠,第二字都與福字同音,象徵雙福臨門。又在茶壺上蓋四方紅羅一塊備用。因羅與樂音略同,象徵終身快樂!男家為了能順利達成迎娶新娘的任務,要在事先預備若干"紅包",各包銅元、制錢、或角票等,交娶親官客見機備用;花轎抵達女家門前時,女家一定大門緊閉,娶客在外叩門,催請新娘上轎。這時女家院內必有人隔門要"紅包兒",娶客就把紅封包兒,遞過去之後,裡邊才開大門,並令吹鼓手吹打奏樂。然後娶客又把預先帶來的制錢銅元等向門內投撒,俗語叫"撒滿天星"。女家的執事們把娶客迎入院中,花轎也跟著抬入。女家以茶酒款待娶客,並把準備好的"子孫碗箸"放在娶客面前,請娶客帶給男家。"子孫碗箸"不可磕碰損壞,否則主男女福壽不長,所以雙方都認為事關重大,特別小心;此時男家的娶親太太就把"提茶壺"的幼童所帶來的紅絨花及四方紅羅交與女家的送親太太,女家再請親友中的女眷二人,一共四人分持紅羅蓋頭的四角,先在新人面前四人傳遞,嘴裡說:"四季平安,百年好合,白頭到老,吉祥如意"等吉利話。然後把紅絨花給新娘戴上,再把"紅羅蓋頭"蓋在新娘頭上,娶親太太的任務就算完成了。
在花轎未到之前,女家即由家人把新娘頭頂上的頭髮,分下一縷挽一髮髻,取"結髮夫妻"的意思。新娘上轎的時候,必須有人在地上逐次接鋪紅氈,使新娘足不沾地,由二人攙扶上轎。也有由新娘的父兄抱著新娘上轎的。新娘在轎內無論冷熱,頭上的"蓋頭"都不許摘去,雖在炎夏,也不例外。在起轎前,新娘的父母必對花轎詳加檢查,以策安全。起轎後仍派新娘的兄弟二人隨行於花轎兩旁,俗語叫"扶轎桿"。同時也請送親太太及送親官客一同隨轎"送親"。一直送到男家為止。

拜天地

娶親的花轎及儀仗回到男家門前時,男家亦照例大門緊閉,說是可以煞煞新娘的性子;此時女家來的送親官客必向前叫門,再三請求始能開門。這種情形和女家對付男家的娶客是一樣的,但沒有送紅包兒和撒滿天星之舉。大門開開之後,花轎抬進庭院,要先過火盆,送親官客和新娘的兄弟,就隨著花轎進入庭院休息,男家以酒筵相款待。
下轎的時辰一到,把花轎抬到大廳門口。執事人等各司其職,準備新娘下轎。此時新郎官先向轎門作三個揖,於是由送親太太啟開轎門,由伴嫂(即今之伴娘)攙新娘下轎。然後遞給新娘一個小瓷瓶,俗稱"寶瓶",瓶內裝以五穀及黃白戒指兩枚或四枚。新娘把寶瓶抱在懷裡,然後由伴嫂及送親太太攙扶,姍姍而行。另由兩人前後接鋪紅氈,使新娘腳不沾地。此時新郎已站在天地神案前,手持弓箭向新娘身上輕射三箭,藉以驅除邪魔。射箭的姿勢是射一箭退一步,然後新娘跨馬鞍,走火盆,這些關節過了之後,就在供案前舉行結婚大典,俗語叫"拜天地"。
拜過天地之後,就引新娘進入洞房。事前先請兩位"全福人"把炕(或新床)鋪好,新娘入內便盤膝端坐帳中,俗稱"坐帳",又稱"坐福"。並撒喜果於帳中,此舉正如唐代"撒帳"之遺風。此時由新郎揭開新娘的"蓋頭",俗語叫"初會"或叫"露臉"。遂即摘下新娘頭上戴的絨花,這朵絨花,新郎可任意放置,據說放在高處即可生男,放在低處即可生女,現在看來都是迷信。但在當時因受社會背景所使然,認為一切是應該的。

吃子孫餑餑

"坐帳"之後,接著的節目就是吃子孫餑餑。子孫餑餑是送親太太從女家帶來的,仍由三位送親太太各取一碗,分送給新夫婦交換進食。吃過子孫餑餑,又吃長壽麵,長壽麵是由男家準備的,取"子孫萬代,長生不老"的意思。接著就是飲"交杯"酒,就是用一條紅線繩子,兩頭各系一隻酒杯,由娶親太太送給新郎,送親太太送給新娘,各飲半杯而再交換一次,所以叫"交杯酒"。交杯酒禮是在洞房之內舉行,然在大廳里又擺一桌酒席,俗語叫"擺圓飯"或"團圓飯"。席間新郎新娘坐上座,娶親和送親太太及其他賓客均坐陪座。筵席一開始,新郎 新娘必須都先吃一大口饅頭,據說是意味新夫婦,今後必有"滿口福"的意思。

鬧洞房

"鬧洞房"是代表喜氣的,所以家家戶戶,只要娶媳婦兒,就要鬧洞房,而且鬧的越熱鬧越好,既沒有時間性,也沒有空間性,古今皆"鬧"!只是鬧的程度不同而已,有些文雅之士,動口不動手,有些莽漢粗夫,則嘗因酒後亂性,以致鬧成過失殺人的慘劇!如應劭《風俗通》所載:"汝南張妙會杜士。士家娶婦,酒後成戲。張妙縛杜士,捶二十下,又懸足指,士遂至死……。"由此可見,鬧房之俗,自兩漢以降,一直是盛行不衰的。
俗語說"三天無大小",是指在新婚後的三天之內,不分大小(長幼)輩分,都可以參加"鬧洞房",話雖如此,實際參加的,都是平輩的。族親方面當然是堂兄弟姐妹們,姻親方面,就是姑表、舅表、姨表的表兄弟姐妹們,一定參加。如大家族支系旁系關係眾多,參加鬧房的人,也一定很多。人一多,就會七嘴八舌,甲讓新娘這樣,乙又讓新娘那樣。當然都是男女間一些難為情的舉動。最時髦的舉動,是讓新郎與新娘"親嘴兒"!"親嘴兒"就是"接吻",民國初建,雖已西風東漸,但以中國人保守的程度而論,男女青年當眾"親嘴兒",當然也是一件大事,所以當有人喊"親嘴兒"時,羞得新娘面紅耳赤,不敢抬頭,於是大家更起鬨:"親嘴兒!親嘴兒……!"如此情形,新娘當然不堪其苦,但也無可奈何,因參加鬧房的人,都是新郎的親戚和族中兄弟姐妹,並且也是為賀喜而鬧,所以多苦都要忍耐,否則越鬧越凶,不但可能鬧到通宵達旦,而且徒傷感情。
鬧洞房之俗,雖說很普遍,但北平究竟是一個古老的文化都市,有些人家,家長的思想過分保守,以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婚禮始終應在嚴肅氣氛中舉行,這種家庭當然只有"免俗"了。

分大小

拜家廟拜祠堂統稱為拜祖先,這是拜過天地之後,一個最重要的節目,因新娘"過門"之後,就是丈夫家的一員,而不拜祖先是不算數的,所以拜祖宗是很重要的。
拜過祖先之後,就要"定名分",俗語叫"分大小"。就是要認識婆家家庭分子中的長幼輩分。人口簡單的小家庭。新娘就在洞房之夜叩拜公婆和認識家族近親的輩分關係,惟如大家族人口眾多,洞房之夜不及一一叩拜,所以必須在次日上午由妯娌陪同分別拜見。拜見長輩必須磕頭,對平輩則以作揖及雙手拜拜為禮。拜過家族就拜前來賀喜的親友。並且無論拜見何人,都要夫妻同拜,俗語叫"雙禮"。無論家族或親友,要是長輩對新娘都有賞賜,普通都是送一紅包,內封銀元或鈔票,數量多少都沒一定。也有送首飾、衣料等貴重物品的,俗語叫"賀紅",亦稱"見面禮"。

會親

新婚次日,新娘拜過祖先家族及親友之後,男家尚有一項重要禮節,就是會親家,簡稱"會親"。據李家瑞編《北平風俗類征》說:"是時,新娘姑、姨、娘舅、外祖、外母齊集於男方。對新郎父母,說些客氣之談,為新娘免災。吃酒時,一人一席,至多兩人一席,但必須二人作陪。如是,女方來十位賓客時,而男方必須二十人作陪也。此時,新郎向女方之來賓行禮,來賓即贈以帶子(表示生子)、扇子(表示生個善子)和錢袋。袋中有錢一吊者,為當朝一品,二吊者為和合二仙,三為三台子貴,四為四季平安,五為五子登科。以至於七、八、九、十,也都念念有詞。"由此可以看出"會親"之宴,相當隆重,並且要"一人一席",還要"二人作陪"一節,對"親家"的賓客又是何等尊敬?不過從"對新郎之父母,說些客氣之談,為新娘免災"這些話中,又可體會到當時的新娘在婆家的處境了。

回門

"回門"之俗,南北相似,就是婚後第一次,女家接新娘歸寧,同時新郎也要一塊兒去,俗語叫"回門",或"三朝回門"。不過也有在四日歸寧的,也許是因大戶之家禮節繁縟之故。一般婚姻過程,大致是從"議婚"起,到"回門"止,就算完成了。惟回門之日,新夫婦不能在女家過夜,必須在當天趕回男家。此後九日,十二日,十八日,女家都給新娘送食物,俗語叫做單九、雙九、十二天。婚後滿一月時才能回娘家住一月。在娘家住一月再返婆家,俗語叫"住對月"。以後逢年過節,女家都會接姑娘回家過節,藉以團聚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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