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醫療保障局

習水縣醫療保障局

習水縣醫療保障局,是習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習水縣西城區紅二路人社局三樓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習水縣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規劃、措施和標準,制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結合中央、省、市規定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完善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執行上級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上級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九)組織實施離休人員等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
(十)結合部門職責,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相關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省、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原縣衛生計生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劃入縣醫療保障局。
(十三)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全縣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四)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與縣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局黨組和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文秘、信訪、應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資產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政策研究工作,擬訂習水縣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規劃、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安全生產、營商環境整治和“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含離退人員)人力資源、目標績效、教育培訓、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等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股。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完善異地就醫管理,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上級制定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擬定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離退休人員及遺孀醫療待遇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管理、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工作;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執行上級制定的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完善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醫療保障扶貧、醫療保障基金運行分析工作;負責醫療保障基金(資金)預決算、財務管理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醫療保障政策的諮詢、解釋和宣傳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監管股。參照省、市要求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醫療機構對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藥品、醫用耗材的價格等,參與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實施對協定醫藥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2日,被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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