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常抓不懈,提高監測、預報、預警和處置突發傳染病疫情的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 目的:有效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
  • 工作原則: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總則,指導思想,編制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範圍,應急處置機構,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專家諮詢組,疫情監測預警,監測,預警,報告與發布,應急回響,應急回響原則,分級回響,應急回響措施,結束應急回響,保障措施,專業隊伍建設,經費物資保障,

總則

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依法、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的預防控制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突發傳染病疫情防範意識和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完善疫情監測報告制度和網路,對可能引發突發傳染病疫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和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其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傳染病疫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防制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照預防規定,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疫情監測、預報和應急處置工作。
(3)依法規範,依靠科學。依法對突發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報告、防控,對突發傳染病疫情防制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責任。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防治培訓,為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4)以專為主,依靠民眾。堅持以衛生部門專業防控為主,加強突發傳染病疫情的健康教育,提高公眾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組織、動員公眾廣泛參與,形成群防群控,協調聯動機制。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對社會公眾健康嚴重危害的傳染病疫情的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處置機構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各縣人民政府成立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疫情的性質、程度、涉及的範圍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總指揮,負責應急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做出處理傳染病疫情的決策。指揮部成員由衛生、公安、工商、經貿、物價、財政、農業、畜牧、民政、交通、教育、環保、食藥監、武警、駐習部隊等單位和部門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衛生局,辦公室主任的職責是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向指揮部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承擔處理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工作的具體事務。
衛生部門:為突發傳染病應急處置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轄區內衛生力量,對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預報和核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醫療救治;負責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根據傳染病疫情性質、涉及的範圍、流行的程度和趨勢向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財政部門:撥付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的必要經費,確保傳染病疫情處置所需的設備、器材、藥品等物資,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經貿部門: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對傳染病疫情發生時的藥品、醫療器械和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進行監測,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物價部門:加強對傳染病疫情發生期間市場價格的預警預防和監督,加大對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藥品價格、醫療收費,維護市場物價穩定。
教育部門:協調配合衛生部門組織實施學校突發傳染病疫情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傳染病疫情在校內發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公安部門:依法處置與傳染病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配合衛生部門實施強制隔離措施。
交通部門:負責交通檢疫,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負責緊急救助物資的調運。
農業、畜牧部門:做好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家禽家畜等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在發生突發傳染病疫情的農村,開展農民健康教育,動員廣大農民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
食藥監部門:負責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藥品的監督和管理,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突發事件的查處工作。
民政部門:負責對突發傳染病疫情發生的特困病人進行生活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
宣傳部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輿論監督,正面報導突發傳染病疫情信息,加強突發傳染疫情應急處置的宣傳報導。
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支付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積極解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救助費用。
電力部門:負責現場電力輸送,保證疾控機構、醫療救治等單位的電力供應。
電信部門:確保通訊暢通。
其它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突發傳染病疫情處理的需要,在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專家諮詢組

衛生部門成立突發傳染病疫情專家諮詢委員會,負責診斷突發傳染病疫情級別和提出採取措施的建議,對突發傳染病疫情性應急準備提出諮詢建議;參與修訂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進行技術指導;承擔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疫情監測預警

監測

充分利用疫情直報網路開展傳染病疫情監督,縣疾控中心對上報的信息及時核實和分析後,發現有傳染病疫情流行趨勢的,要立即組織人員調查,並按規定時限和程式上報;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和調查,同時要理順轄區內信息來源渠道。各鄉鎮按規定開展傳染病疫情的主動監督(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的動物疫情監督、自然災害發生地區的重點傳染病監測等)。
縣疾控中心負責收集國內外突發傳染病疫情動態和防治情況,及時了解全國和周邊地區的疫情信息,分析、預測本省可能發生傳染病疫情的趨勢,及時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預警

縣衛生局根據疾控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傳染病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做出預警建議,縣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討論,及時確定預警級別。
根據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傳染病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進行預警。
(1)特別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I級)
肺鼠疫、肺炭疽在城市發生;或在人口稀少、交通不便地區發生以及一個縣(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1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兩個以上縣(區);或在新地域發生。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有省外繼續擴散趨勢。
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傳染病。
在無脊灰狀態地區發現脊灰病例或脊灰疫苗衍生株病例2例以上。
動物源性傳染病在動物間發生暴發或流行,人間疫情有向省外擴散的趨勢。
(2)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Ⅱ級)
在農村地區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疫情波及兩個以上鄉(鎮),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5例以上。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續發病例;或疫情波及兩個以上地(州、市)。
腺鼠疫發生流行,流行範圍波及兩個以上縣(區),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
霍亂在一個地(市)範圍內流行,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兩上以上地(州、市)。
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兩個以上縣(區),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在無脊灰狀態地區發現脊疫苗衍生株病例。
動物間發生傳染病暴發或流行,人間疫情局部擴散,或出現二代病例。
省級以上衛生部門認定的其它嚴重傳染病疫情。
(3)較大突發傳染病疫情(Ⅲ級)
在農村局部地區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流行範圍在一個鄉(鎮)以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5例。
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
霍亂在縣(區)域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兩個以上縣(區);或地級以上城市的市區首次發生。
乙、丙類傳染病在一個縣(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動物源性傳染病在動物間發生暴發或流行,出現人間病例。
地市級以上衛生部門認定的其它較重傳染病疫情。
(4)一般突發傳染病疫情(Ⅳ)
腺鼠疫在縣(區)域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20例。
霍亂在縣(區)域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10例以下。
動物源性傳染病在動物間發生暴發或流行,未出現人間病例。
縣級以上衛生部門認定的其它一般傳染病疫情。

報告與發布

(1)責任報告單位
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傳染病疫情監測機構;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保健機構;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
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傳染病疫情發生單位、與民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係的機構,如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和獸醫機構(報告人獸共患病的動物疫情)等。
(2)報告時限和程式
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傳染病疫情,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衛生局報告。
接到報告的縣衛生局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隨時報告勢態進展情況。
(3)突發傳染病疫情網路直報
已進行疫情網路直報的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可直接通過網際網路上的專用系統報告突發傳染病疫情。縣疾控中心要及時審核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法定效力,並統計匯總、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報告縣衛生局。尚無條件進行疫情網路直報的醫療機構,要逐步創造條件進行網路直報。

應急回響

應急回響原則

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回響的原則做出相應級別的應急回響。
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地區性等重要活動期間發生的突發傳染病疫情,可視其影響相應提高回響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疫情,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未發生突發傳染病疫情鄉鎮衛生院接到突發傳染病疫情通報後,及時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相應防控措施,防止突發傳染病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衛生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傳染病疫情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分級回響

(1)發生一般突發傳染病疫情時,啟動第四級回響(Ⅳ級回響)
接到一般突發傳染病疫情報告後,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並對疫情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定疫情,按規定迅速報告縣疾控中心,同時報縣衛生局,縣衛生局迅速組織醫療、疾控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的現場處理工作,同時按照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報告。根據疫情影響範圍和程度,向縣人民政府提出處理方案和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縣人民政府接到衛生部門的報告後,迅速做出是否起動預案的決定並進入應急狀態,相關部門配合衛生局作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員隔離、依法進行疫區的劃定與封鎖;保證應急所需的醫療救治和防護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物資的生產、供應;組織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救治;並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發生較大突發傳染病疫情和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以及特別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時,分別啟動Ⅲ級回響,Ⅱ級回響,I級回響,如果疫情發生在本縣境內,在做好IV級回響的基礎上,服從市衛生局和省衛生廳的統一指揮。如疫情未發生在本縣,服從市衛生局統一調度,做好疫情監測。

應急回響措施

(1)各級人民政府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傳染病疫情的處理;根據突發傳染病疫情處理需要,調集轄區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
控制區域劃定: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人民政府報經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
強制控制措施: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或者其它人群聚集的活動;停業、停課;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
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措施。
交通衛生檢疫:組織交通、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設定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縣衛生局指定的機構移交。
新聞宣傳:對突發傳染病疫情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進行實事求是的報導,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群防群治:鄉鎮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等相關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以及公共衛生工作。
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動員,開展以除四害、改水、改廁為主的愛國衛生運動,提高公眾衛生意識,建立健康、科學、衛生的生活方式。
社會秩序維護: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制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2)衛生部門
組織醫療、疾控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的調查與處理;組織專家對突發傳染病疫情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的級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按規定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組織專家對突發傳染病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概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3)醫療機構
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對疑似患者及時排除或確診;協助疾控機構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建立疫情報告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好疫情的報告工作;做好消毒隔離、個人防護和醫療垃圾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疾控中心
縣疾控中心做好傳染病疫情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疾控中心人員到達突發傳染病疫情現場後,制定方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按有關技術規範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送實驗室檢測。
(5)衛生監督所
開展對醫療、疾控機構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圍繞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等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協助縣衛生局調查處理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6)有關部門
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在其職責範圍內配合、支持專業機構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採樣、技術分析和指導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妨礙應急處置工作的開展。

結束應急回響

應急指揮部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可以做出結束回響的決定。
第四級回響由縣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討論,提出終止應急回響的建議,報請縣級應急處置指揮部批准後實施,並向市衛生局報告。
後期處置
突發傳染病疫情結束後,縣衛生部門組織人員對突發傳染病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並上報本級政府和上一級衛生部門。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以適當形式,適時向社會發布疫情控制信息。
對生活困難無力支付醫藥費用的,給予減免;對因應急工作造成嚴重財物損失的,給予適當補助。

保障措施

專業隊伍建設

成立突發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現場調查、醫療救治、健康教育、衛生監督、疫情信息報告分析、實驗室監測等專業隊伍。衛生部門要制定專業隊伍培訓計畫,針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傳染病疫情流行特點,有針對性的進行培訓、演練、增強實戰能力。

經費物資保障

財政部門將處置突發傳染病疫情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突發傳染病疫情處置的必要開支。
衛生部門要保證醫療、預防等相關技術的儲備和適量藥品、器械的儲備,完善儲備機制,做到既不浪費資源,又能滿足應急之需。
七、社會動員與輿論
新聞宣傳部門要依法、及時公布疫情,保持信息透明度,避免引起恐慌,保持社會穩定;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方式和心態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八、獎勵與責任
1、獎勵
對參加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做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在突發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的榮譽;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2、責任
對在突發傳染病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附則
突發傳染病疫情:是指在短時間內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波及範圍廣泛,發病率或病死率明顯超過常年水平的傳染病疫情。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本預案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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