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價格異常波動應急指揮部,是全縣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領導機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物價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主任、縣物價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應急辦、發改局、經貿局、財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審計局、工商局、糧食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供銷社、農業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案
- )編制目的:平抑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 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原則
-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平抑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本預案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各鄉鎮及有關部門協調行動,局部服從整體,常規工作服從於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和聯動原則。價格異常波動應急工作由縣價格異常波動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協調行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應對工作,形成信息共享,互相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3、綜合調控原則。針對價格異常波動情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輿論等手段,調節市場,平抑價格。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貴州省價格條例》、《非常時期落實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五號令)、《習水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1、嚴重價格異常波動和顯著價格異常波動及較大價格異常波動按省、市公布執行。
2、一般價格異常波動。指市場監測品種達3—5種,波動幅度達50%,市場有搶購現象。
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價格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物價局,負責價格異常波動處置的具體工作。辦公室下設政策宣傳組,監測調控組,監督檢查組等三個職能工作組。
(二)、應急職責
1、縣價格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市場供求及價格變化信息的收集、分析,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統一調配應急資源,採取價格干預和有關緊急措施。
2、縣價格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及時掌握、分析、報送市場價格動態,向指揮都提出應急建議;協同有關新聞單位及時報導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3、相關部門職責
物價部門承擔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怍。
公安部門負責維護因價格異常波動引發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民政部門負責價格異常波動期間對城市低保戶、五保戶,農村特困民眾及優撫對象的統計和救助工作。
經貿部門負責提供生活必需品市場變化、供求信息等情況,同時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
審計部門負責審計價格異常波動應急經費開支。
工商部門負責市場監管,查處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價格主管部門提請吊銷違法經營者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質監部門負責生產環節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查處制假行為。
供銷、農業部門負責化肥、農膜、農藥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市場供求,價格監測。
食藥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食品、藥品及醫療器械的衛生和質量問題。
糧食部門負責監測、預測全縣糧油供求信息,分析預測市場供求動態和走勢,負責組織實施應急糧食採購、加工、調運和供應。
其他相關單位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生產、運輸、供應、銷售以及新聞宣傳等工作,保證市場穩定。
預警機制
(一)監測預警報告制度
在國內外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引起市場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情況下,價格應急辦公室應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進行跟蹤監測,並實施預警報告。
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疫情、事故等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出現跨縣大範圍價格異常波動時,警情所在地實行市場價格動態每日一報制度。
(二)應急值班制度
發生價格異常波動時,確保常規工作期間辦公室堅守值班,充分發揮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的作用。
應急回響
(一)回響程式
一般價格異常波動發生時,由縣應急指揮部及時報縣人民政府,並按照縣人民政府的要求負責具體處置;較大價格異常波動,由縣應急指揮部報縣人民政府和市價格應急指揮部,按市價格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負責處置。
(二)應急結束
應急價格異常波動平抑後,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或者報請上級決定應急狀態的解除、結束,報請縣人民政府批准終止有關價格的干預等緊急措施。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要及時進行宣傳報導。
後期處置
(一)價格異常波動應急工作結束後,縣價格應急指揮部應對警情的原因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二)己動用的物資儲備由相關部門負責按原規模及時補足。
(三)各項應急經費支出由財政及時兌付,結算。
(四)實施預案的各項經費支出由審計部門及時審計。
保障措施
(一)建立常設機構和值班制度。縣價格應急指揮辦公室為縣價格應急管理常設機構,在發生顯著和嚴重價格異常波動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
(二)資金保障。縣人民政府建立價格調節專項基金,平抑市場價格異常波動。主要用於建立統一應急信息套用系統,開展市場調查、價格監測、分析預測、監督檢查;召開相關單位和部門的價格政策告誡會議;協調物資、交通運輸等部門的物資調運和銷售保障工作;印刷價格宣傳資料,進行宣傳報導。
附 則
(一)本預案由習水縣物價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修訂,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