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區)禁毒工作辦公室機構設定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區)禁毒工作辦公室機構設定的通知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區)禁毒工作辦公室機構設定的通知》是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4年9月3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區)禁毒工作辦公室機構設定的通知
  • 發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區)禁毒工作辦公室機構設定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禁毒委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理順我縣禁毒工作體制,切實加強對禁毒工作的領導,經縣人民政府研究, 現將進一步規範鄉鎮(區)禁毒工作辦公室機構設定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設定禁毒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鄉鎮(區)禁毒辦”,鄉鎮(區)禁毒辦主任由鄉鎮(區)政法委書記或分管禁毒工作的鄉鎮(區)副鄉鎮長(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鄉鎮(區)公安派出所所長和綜治辦主任兼任,成員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會事務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及教育、衛生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除東皇鎮外,鄉鎮(區)禁毒辦設在鄉鎮(區)派出所,加掛鄉鎮(區)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標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與鄉鎮(區)禁毒辦一致。各鄉鎮(區)根據各社區(村、居)毒情情況,可以在社區(村、居)設定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小組。東皇鎮禁毒辦設定在東皇鎮人民政府,加掛東皇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領導小組標牌,並按規定配備禁毒辦工作人員3名以上,各社區(村、居)設定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小組,加掛ⅩⅩ社區(村、居)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小組標牌。
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小組由社區禁毒專職工作人員、社區民警、社區醫務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家庭成員共同組成,在鄉鎮(區)社區戒毒社區康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
鄉鎮(區)禁毒辦負責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並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開展禁毒工作,落實打擊、防範、宣傳、教育、管理等各項措施,做好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不斷提高禁毒工作的規範化和社會化水平,努力實現本轄區禁毒工作持續好轉。
社區禁毒專職工作人員負責與公安派出所、司法、民政等相關部門對接工作;社區民警負責定期對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及時錄入《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社區醫務人員負責向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提供戒毒治療服務和戒毒康復治療諮詢;家屬負責監督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的日常生活、學習工作和戒毒康復情況並及時向工作小組報告情況。
請各鄉鎮(區)於9月10日前將工作落實情況和機構設定情況通過習水縣公文無紙化傳輸系統報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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