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通村公路建設管理的通知

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2008年6月5日召開的全市通村公路會議要求,現就規範通村公路建設管理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通村公路建設管理的通知
  • 地點:習水縣
  • 時間: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 屬性:管理條例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交通局:
一、按照相關規定,通村公路建設業主單位是縣交通局,從今年(2008年)起,凡通村公路建設,由縣交通局具體組織實施。縣交通局要加強技術和資金管理,加強各鄉鎮(區)的協調,加強廉政建設,做好安全施工工作。
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負責做好土地調整和群工工作,加強屬地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正常施工。凡不能如期施工和施工中干擾嚴重,使施工無法進行的,由縣交通局報請市交通局作項目調整。
三、通村公路建設,是黨的惠民政策的體現,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設施工程,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交通局要站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認真抓好落實,盡最大努力修好通村公路,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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