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之義利
做事講義不講利,但不否定利。從孔子開始,整個
儒家學派,在從個人做事之態度出發討論義利問題時,都主張講義不講利,但是不否定利。從這個角度看義利,義是事之宜,即當為必為,不當為必不為;利是個人的利益、好處。做事合義,於己有害無利也做;不合義,於己有利無害也不做。在合義的前提下,承認個人的利益。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里仁》)又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見得思義”,“義然後取”,正是此意。孔子不否定正當的個人利益,但是他“罕言利”(《論語·子罕》),原因是“利最難言。利不是不好,但聖人方要言,恐人一向去趨利;方不言,不應是教人去就害,故罕言之耳”(《朱子語類》卷三十六)。
孟子的看法與孔子相同。孟子也承認富貴好色是“人之所欲”,但是堅決反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他比喻說:“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踰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孟子,告子下》)意謂寧肯餓死和做鰥夫也不奪兄之食,摟鄰之女。孟子認為,“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縱然把天下給自己做俸祿,有千輛馬車的待遇,也連看都不能看。“非其義也,非其道也”(《孟子·萬章上》),縱然一點點的好處,也不能妄取之於人。這顯然是主張一個人做事第一要講義,也講利,只是利須在合於義的前提下取得。儒家本來重視信,即說到做到,說話算數。然而孟子卻說“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孟子·離婁下》),說了的話和做了的事,如果不合義,可以修正、中止。可見孟子主張一個人做事應把義放在第一位。
荀子比孟子更加明言利,承認人之利慾不可去。但是也強調人做事應該以利服從義,以義制約利。他說:“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雖堯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義也。”“故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荀子·大略》)“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不學問,無正義,以富貴為隆,是俗人者也。”“唯利所在,無所不傾,若是則可謂小人矣。”荀子這些言論與孔子、孟子不盡同,但其實一致。
漢儒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篇》說:“仁人者,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這句名言在班固的《漢書·董仲舒傳》中被修改為:“夫仁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不計其功”與“不急其功”含意有別。但是都說“不謀其利”,而“不謀其利”是重要的,它表明董氏認為仁者做事應當考慮是否合乎道義,不計較利害。但董氏還說:“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篇》)承認利與義都是人所應有的。這與孔子、孟子、荀子的觀點並無不同。
宋儒強調義利之別,嚴格劃分義利之界限。程顥說:“出義則入利,出利則入義。”(《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一)程頤說:“才出義,便以利言也。只那計較,便是為有利害。若無利害,何用計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趨利避害,聖人則更不論利害,唯看義當為不當為。”(《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七)又說:“夫利,和義者善也,其害義者不善也。”“凡順理無害處便是利,君子未嘗不欲利。”二程的義利觀固然更加輕利,然與孔子、孟子也並無根本的區別,其要點有三:①不講義便講利,不講利便講義,不能逃避,不能調和。②計較利害是人之常情。③利有合義害義之分,君子所計較的是順理合義之利。
做人之義利
做人重義輕利,先義後利。從孔子開始,整個儒家學派,在從人格修養即如何做人的角度出發討論義利問題時,無不主張重義輕利,先義後利。從這個角度言義利,義利的問題實際是公與私的問題,亦即如何處理自己與社會的關係的問題。宋人張載說“義公天下之利”,程頤說“義與利,只是個公與私也”,就是從如何做人的角度談義利關係的。義就是公,利就是私。儒家學者都認為個人的私利應服從天下國家的公利,即重義輕利,先義後利。孔子認為當個人私利與天下國家公利不可兼顧,二者必取其一時,志士仁人應當“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孟子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荀子說:“義之所在,不傾於權,不顧其利,舉國而與之,不為改視。重死,持義而不撓。”均與孔子看法一致。他們認為天子諸侯治天下國家亦當重義輕利,先公後私。孔子說:“因民之利而利之。”孟子發展為“與民同樂”,“樂以天下,憂以天下”。董仲舒更說:“王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皆謂統治者應以有利於天下國家百姓為先為重。對於公私關係問題,宋代儒者講得尤為明晰。他們認為做人應當“與眾同利,無侵於人”,不應當“專欲益己”,“切於好利,蔽於自私,求自益以損於人”(程頤:《伊川易傳·益卦》),所謂義利之辨,“只是為己為人之分”。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宋人強調喻於義,必首先志於義,行於義,做官“必皆共其職,勤其事,心乎國,心乎民,而不為身計。”(陸九淵:《白虎洞書院論語講義》)意即做官心中想著國家人民,而不為自己打算。
治國之義利
治國重道義輕功利或二者並重。從統治者治國平天下的角度出發如何看待義利的問題,儒家歷來從兩個方面進行討論:一方面是統治者治國平天下應提倡重義還是提倡重利;另一方面是統治者治國平天下在重視道義的同時要不要重視人民的物質生活。歷代儒家對這兩方面的義利問題的觀點只有提法上的差異,沒有根本的分歧。對前一方面的問題,都認為治國應當倡言義,不當倡言利。對後一方面的問題,都認為治國既應當重視道義上的建設,也應當重視物質生活上的建設。
關於治國應當倡言義還是倡言利的問題,孔子沒留下直截了當的言論,但是他說:“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論語·述而》)意思很明顯是強調治國應當倡言義。孟子關於這個問題的言論則非常清楚,他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孟子·梁惠王上》)認為治國應當倡言義,而不倡言利;否則,上下一齊爭利而忘義,則國家必危必亂。這與孔子說的治國應當“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是一個意思,後世儒家學者大多贊成這一觀點。
在統治者治國如何處理義利關係這個問題上,除上述倡言義或倡言利的問題外,還有一個重視道義上的建設還是重視物質生活建設的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古人在討論的時候二者並不混淆。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都主張治國應當倡言義而不倡言利,即“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注重人民精神方面的教化,同時又絕不忽視物質生活方面的建設。儒家經典之一《尚書》之《洪範》有所謂八政,第一是食,第二是貨。孔子本人講過“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和先富後教的話。孟子有關重視物質生活的言論更多,如“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歲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否則“唯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荀子力言以禮治國,亦不忽略經濟問題,故《荀子》書有《富國》篇,講究如何富國的問題,說人君應“量地而立國,計利而畜民,度人力而授事,使民必勝事,事必出利,利足以生民,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漢儒董仲舒“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話,曾受到後人的抨擊,以為董氏只言道義而不要功利。宋人葉適說:“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初看極好,細看全疏闊。古人以利與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義光明。既無功利,則道義乃無用之虛語耳。”清人顏元更徑改為:“正其誼以謀其利,明其道而計其功。”這都是誤解。董氏“不謀其利”的話講的是人做事首先應當考慮當為不當為還是有利無利的問題,與治國的問題不同。其實董氏也說:“聖人積聚眾善以為功。”“聖人之為天下生利也,其猶春氣之生草也。”“不能致功,雖有賢名,不予之賞”,“則百官勤職,爭進其功。”(《春秋繁露·考功名》)可見在治國問題上董氏並不否認功利之重要。
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在治國的問題上雖然重道義而不忘功利,常常強調物質生活的重要性,但是一旦把道義與功利放在一起比較的時候,他們還是把道義置諸首位,認為道義第一重要,有了道義,功利便在其中。例如孔子說國家在食與信不可兼顧時,寧去食而存信。孟子說:“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孟子·梁惠王上》)後世儒者大多持此觀點。宋人程頤說“唯仁義則未求利而未嘗不利也”,就是代表。也有不同的意見,李覯說:“治國之實,必本於財用。”“賢聖之君,經濟之士,必先富其國。”晉人傅玄曾說:“仁人在位,常為天下所歸者,無他也,善為天下興利而已矣。”以為治國應當兼顧道義與功利,功利不可忽視。明人陳第的《義利辨》說:“義即在利之中,道理即在貨財之中。”“豈酒食衣服之外別有所謂利乎。”“若以貨財為利而不言,則天子不問國課,庶人不理家業,文臣不核賦稅,武吏不稽兵食,是亂天下也,如之何而可!且道理豈可空室而無所著乎!”這就明確提出是義在利之中,不是利在義之中的新說法,主張治國以興利為第一重要。這是儒家關於義利問題的激進觀點,不是儒家義利觀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