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團組織

群團組織

群團組織,是“民眾性團體組織”的簡稱,是當代中國社會團體的一種。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有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等22家。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群團組織
  • 全稱:民眾性團體組織
  • 包含:工會、共青團、婦聯等
  • 隸屬於: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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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研究者較多地定義群團組織為不在民政部門進行社團登記的人民團體民眾團體。不過共青團中央有關人士表示,這樣的定義並不準確。
民政部發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三類團體不需要登記: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團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准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其中第三類免於登記的團體顯然不屬於群團組織。
共青團中央一位負責組織工作的幹部表示,就他個人理解,群團組織是黨的話語體系里的概念,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有的是法律概念,有的是行政概念,是在不同的話語體系下的,他們之間有交叉重合。
就概念的範圍來說,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社會團體又包括人民團體。《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對社會團體的定義是,社會團體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從上述免於登記的規定能看出,人民團體屬於社會團體的一部分。而社會團體又屬於社會組織,我國一般將社會組織分為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三類。
如果不深究定義,群團組織是個什麼組織,能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公開報導中,有關群團組織最常見的表述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從中組部此前發布的一個檔案可以知道群團組織的簡單解釋,2006年中組部、人事部(後併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由此可以知道,群團組織應該是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的統稱。

包含

群團組織包括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上述《意見》中曾經給出一份包括21箇中央層面的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的大名單。
中央編辦管理機構編制的民眾團體機關包括22家,即前面的21家加上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該會也是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8個人民團體之一。
細心的人或許能從上面的表述發現,不論是中央編辦官網還是群團組織內部檔案,並未嚴格區分人民團體民眾團體。就概念而言,人民團體更像是專有名詞,而民眾團體是個所指範圍更廣的概念。
一般來說,人民團體是有固定所指的。就前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免予登記規定,民政部曾補充解釋: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不進行社團登記。

規格

群團組織的成員其實規格不低。在中央領導層面,分管群團工作的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家副主席李源潮。自2013年以來,李源潮先後前往廣東、黑龍江、廣西、重慶、浙江、貴州等多地召開群團工作會議,與基層群團工作人員座談。
具體到22個群團組織來看,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等4個團體的負責人由黨和國家領導人兼任。負責人級別最高的為全國總工會,總工會主席李建國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黨組副書記;全國婦聯主席沈躍躍也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副委員長;此外,中國科協主席韓啟德、全國工商聯主席王欽敏均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
另外,群團組織中的中央委員也不少。如中國僑聯主席林軍、中國殘聯副主席王新憲、全國工商聯第一副主席全哲洙、全國婦聯副主席宋秀岩、中國作家協會主席鐵凝、中國文聯副主席趙實等均為中央委員。還有如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秦宜智等中央候補委員。
就群團組織本身來說,其機構分量略有不同。群團組織中工會、共青團、婦聯為基本群團組織,地位最高。新華網有關社會團體的資料介紹中也指出,在使用行政編制或事業編制由國家財政拔款的近200個社會團體中,全總、共青團、全國婦聯的政治地位特殊。上述內部人士說,這三個團體起初與中國共產黨一起參加革命,所以在參照黨的機關管理的人民團體中,其地位也有別於一般團體。
值得一提的是共青團中央,此前有媒體報導指出,中國共青團自設立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職位以來,已走出多位黨和國家領導人;而現今活躍在中國政壇的政治人物,不少曾任職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其中就包括現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前任國家主席胡錦濤,周強、胡春華陸昊等也在此崗位有過歷練。

機構改革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七、深化群團組織改革
群團組織改革要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群團改革的決策部署,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緊緊圍繞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這條主線,強化問題意識,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改革,著力解決“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等問題,把群團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
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始終堅持黨對群團組織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意志和主張,自覺服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找準工作結合點和著力點,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增強群團組織的吸引力影響力。要聚焦突出問題,改革機關設定、最佳化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堅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層,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更好適應基層和民眾需要。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由群團組織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民眾功能,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分類指導,加強督察問責,認真總結經驗,切實把黨中央對群團工作和群團改革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最新解釋

社團組織一般分為“群體性社團組織”“學術性社團組織”和“活動性社團組織”,其中的“群體性社團組織”就是群團組織。群團組織,既不是黨委機關,如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也不是有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機關,如工商局等。
在我們國家群團組織是在編的,工資待遇和黨政機關相同,只是沒有黨政權力,是中國共產黨組建的,主要有青年團、婦聯、工會、工商聯、殘聯、文聯、關工委等,是黨聯繫這方面民眾的橋樑和紐帶,幫助黨聯繫這方面的民眾,並幫助作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向黨反映這些民眾的願望和要求。

重要作用

2015年7月7日,中共中央召開黨的群團工作會議,這在其94年歷史上,還是第一次。中央政治局7位常委均出席會議。半年前中央政治局會議確定群團工作主基調加強黨的群團工作,這項工作醞釀已久。
在建黨94周年的今天,中央為何如此重視群團工作?中國共產黨聯繫與組織民眾的方式,一方面是通過自身組織,另一方面就是通過跟社會各階層有密切聯繫的群團組織,因此,群團組織是黨聯繫民眾的橋樑和紐帶。做好群團工作有利於擴大黨的民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在革命戰爭時期,群團組織發揮了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發展呈現多元化趨勢,新的社會組織雨後春筍般成長起來,可一些地區的群團工作有所弱化,群團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較陳舊,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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