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在1940年6月
法國淪陷之後直至
義大利軍隊入侵希臘,
大英國協的部隊是與德國和義大利交戰的部隊。按照1930年代美國《中立法案》的要求,英國一直以“現金和運輸”方式支付黃金用來向美國購買軍用物資,但到1941年底,它已經清算了非常多的資產,以致現金短缺。
在這一時期,
美國政府開始全面加入二戰之中,
國防預算增加了五倍(從20億美元到100億美元)。在這期間,由於英國開始缺少資金,武器和其他物資,首相溫斯頓
邱吉爾需要羅斯福總統的幫助。出於對
英國困境的同情,但由於公眾輿論和《
中立法案》的阻礙,該
法案禁止以信用出售武器或向好戰國家借貸資金,羅斯福最終提出了“租借”的想法。一個羅斯福的傳記作者描述說:“如果沒有可行的替代方案,只能鑽空子。英國和大英國協正在進行一場維護文明的戰爭,而在他們的選舉中,絕大多數人希望美國人幫助他們。“
1940年12月,羅斯福總統提出向
英國和
加拿大出售軍火。但遭到了孤立主義者的強烈反對,他們警告這將被大多數美國人視為美國將是捲入
歐洲的衝突。
經過十年的中立,羅斯福知道,對盟軍支持的變化必須是漸進的,特別因為德國裔美國人是當時美國最大的種族之一。最初,美國人的立場是幫助英國人,但不參加戰爭。1941年2月初,一項蓋洛普民意測驗顯示,54%的美國人贊成在沒有
租借條件的情況下向英國提供援助。還有15%人贊成這樣的條件:“如果它不能使我們捲入戰爭”,或者“如果英國能給我們提供我們所給予他們的
安全。”只有22%的人明確反對總統的提議。當民意調查參與者被問及他們的黨派關係時,
民意調查顯示出嚴重的政治分歧:69%的
民主黨人明確支持租借,而只有38%的
共和黨人無條件支持該法案。至少有一位民調發言人還指出,“大約有兩倍於共和黨人”給出了“有資格的答案”
國會中的
孤立主義共和黨人極度反對《租借法案》,他們擔心這項措施將是“這個國家參與對外戰爭所邁的最大的一步”。
眾議院終於在1941年2月9日舉行了一個表決,民主黨238票對25票贊成,共和黨24票贊成,135票反對。
一個月後舉行的
參議院選舉顯示出類似的黨派分歧。49名民主黨人(79%)投贊成票,只有13名民主黨人(21%)投票反對。相反,17名共和黨人(63%)投了反對票,而10名參議院共和黨議員(37%)支持民主黨通過法案。
羅斯福總統簽署了租借法案,四月,這一政策擴大到中國,和蘇聯。1941年10月底,羅斯福批准向英國提供10億美元的租借援助。
租借法案意義
租借法案將有助於英國和
盟軍贏得未來幾年的戰鬥;它在1941戰爭中所給予的幫助可以說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1943-1944年間,大約四分之一的英國彈藥是通過租借而來的。租借而來的飛機(特別是
運輸機)大約占到英國使用的四分之一,其次是
糧食、陸運工具和
輪船。
在1943至1944年間,美國在
歐洲和
太平洋的力量開始全面增長,租借仍在繼續。此時,大部分同盟國前線的設備都基本做到了自給自足(如
坦克和戰鬥機),但租借可以在此時提供一些有益補充,並提供後勤物資(包括
汽車和鐵路設備),這是巨大的幫助。
美國援助
美國提供給其他盟國的物資的價值
美國向中國提供的物資
中國獲得資源
中國通過《租借法案》獲得的資源
自1940年7月,
日本出兵占領法屬
印度支那,將侵略範圍擴大到
東南亞,美國對日政策漸趨強硬。同期,德國橫掃歐洲,
英國岌岌可危。為免戰火延及自身,美國改變中立國策,加大對各反法西斯國家的援助。至1941年3月11日,
羅斯福簽署《租借法案》,將援助力度加之最大。依照這個法案,總統有權向“其防務對美國國防至關重要的任何國家出售、轉讓、交換、租借或以其他方法處理……任何國防物資”,並決定受援國的償付方式。由此,美國真正成為“民主國家的大兵工廠”。
作為蔣介石特使,全權負責對美交涉的
宋子文獲知訊息後,很快提交了一份申請清單,希望美國,“一、幫助
中國建立一支有1000架飛機的現代化
空軍;二、幫助中國訓練並裝備陸軍30個師;三、幫助中國建立一個有效的國際交通線”。但美國陸軍部評估後,以中國當時不需要,也沒有能力使用這些物資為由,回絕了宋子文的要求。
不久,《日蘇中立條約》簽訂,
蘇聯停止援華。宋子文在白宮向羅斯福力陳:“中國遠東形勢之嚴重;我國望援之迫切;至盼在援助抗戰國家新法案之下,能得著大量之實質援助;並盼總統能於最近期中發表援華具體方案節目。”為讓中國不致在日本的進攻下崩潰,能繼續發揮牽製作用,美國終在1941年5月6日宣布《租借法案》適用於中國。
但美國此時給予中國的援助,同宋子文給出的清單相比,尚有相當差距。美國對改善中國運輸能力最為關注,一次性批准了價值4510萬
美元的交通器材;給中國批准價值4934.1萬美元的軍火,而中國要求的是12959.18萬美元;至於申請的1000架飛機,經過兩個多月談判,美國才批准了435架,其中110架還是來自英國定額。
直至
太平洋戰爭爆發,中國戰場重要性凸顯,羅斯福“至盼中國在各方面襲擊,務使敵軍疲於應付,不能抽調大量兵力”,分配給中國的物資才有所增加。1942年1月—4月,“美國向中國起運租借物資42000餘噸,其中有飛機298架,各種火炮共505門、機關槍13795挺、步槍20000支、炮彈40多萬發、子彈4000多萬發、卡車660輛、機油187萬加侖、醫藥用品900噸、鐵路材料5000噸”等。
在租借物資分配方面,美國分配的數額少於中國的申請額,而中國實際獲得的物資數量,又少於分配定額。1941年7月,美國答應當年給中國1.4億美元軍火,翌年再交付5億美元軍火。實際上,1941年中國實際獲得的租借援助僅為2600萬美元,僅占這年美國對外租借總額的1.7%。其他幾年,中國獲得租借物資的數量,及其在美國租借總額中的占比為:1942年,1億美元(1.5%);1943年,4900萬美元(0.4%);1944年,5300萬美元(0.4%);1945年,11.07億美元(8%)。
中國從美國獲得的租借物資如此之少,一方面是美國“先歐後亞”
政策所致——英國獲得美國全部租借物資的63.71%,約309億;蘇聯獲得22.76%,約110億;法國獲得5.85%,約28億。中國在抗戰結束前,獲得的8.457億美元物資,只占全部租借物資的1.8%。
另一個原因則是中國對外
交通大多斷絕,尤其是日軍占領
滇緬公路後,
駝峰航線運量一度極微——美國最開始允諾每月運輸5000噸,但實際1942年5月僅80噸、6月106噸、7月73噸。美國投入更多飛機後,方在1943年下半年實現月均6500噸,1944年下半年猛增至月均26100噸,達到滇緬公路1941年的運量。在此期間,美國常以運輸困難,援華物資大量積壓印度為由,減少對中國租借份額。
以上說到的這些租借物資,名為租借,實為贈予,但受援國需用某種方式,對美國的租借物資進行償付。依據1942年6月,宋子文與美國
國務卿赫爾簽署的《中美租借協定》,一方面“美國政府將繼續以美國大總統準予轉移或供給之防衛用品、防衛兵力以及防衛情報供給中國政府”,同時“中國政府將繼續協助美國之國防及其加強,並以其所能供給之用品、兵力或情報供給之”,稱為“回惠租借”。
中美雙方商定的回惠內容為,“一、向在華美軍和美國機關直接提供物資和勞務;二、提供中國貨幣,使美國軍隊和機關可用於在中國國民政府控制的地區獲得物資和勞務,並支付其他用途。美國政府將為此而不時地向中國政府支付美元。”中國為提供的
物資與勞務,以及一部分中國貨幣記入租借帳中;另一部分中國貨幣,由美國按照官方匯率,支付美元。由於美國不同意1美元兌換20元法幣的官方匯率(當時在重慶,1942年12月1美元兌換45元法幣,1943年12月兌換85元),以至回惠協約最終沒能落實。
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沒有為租借物資付出代價。中國為向駐華美軍提供物資和勞務,從1941年7月—1945年9月墊款約2459億元,美國償付了其中的1479億元,未清償的980億元被列入回惠租借賬內。即使是按1945年9月1:921的匯率計算,這筆未清償的墊款,也相當於1億多美元。這些墊款在中國財政收入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1942年7月到1944年年末,中國向美國墊款約500億元,相當於這幾年國民政府財政實收總額的48.5%,相當於1944年法幣流通總額的26.4%。1945年,國民政府支付美軍開銷的費用,更占到當年法幣發行量的53%。
此外,中國還為美軍修建
機場。如在修建能起降B-29轟炸機的新機場時,國民政府曾抽調勞工40餘萬。在國民政府開列的“回惠租借清單”中,財政部墊付的機場建設費有80億法幣,
中央銀行墊付的空軍基地建設費有48億法幣。中國為支付這些墊款,不得不大量印刷
法幣,極大地加劇了
通貨膨脹。
雖然中國所獲租借物資,在美國對外援助總額中僅占極小比例,且為之付出了相當代價,但美國租借援助總額相當於蘇聯援華貸款實際動用額的5倍,為中國戰時獲得的最大外援。總體而言,中國抗戰,在物資層面,仍主要依賴自身脆弱的小農經濟勉力支撐,如中國軍隊所裝備、消耗的武器彈藥,絕大多數為後方自產。租借物資的意義,更多地在於提振中國民眾的抗戰信心,使其意識到中國處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之中,並非孤軍作戰。
經過
1941年美國國會通過向反法西斯國家提供援助的重要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使美國日益受到
納粹德國侵略擴張的威脅。德國入侵西歐後,
羅斯福政府為了美國自身的安全防禦體系考慮並擴大勢力範圍,確立戰後世界中美國的領導地位,決定加強對處境困難、財政拮据的英國的援助。
1940年12月17日,羅斯福總統發表講話,提出美國可以借出軍火,並用生動的比喻加以說明:假設鄰居失火,我只能把澆園的水龍帶借給他去滅火,而不應讓他事先付錢買這條水龍帶,待火滅後鄰居原物送還即可。他還說:“美國必須成為民主國家的兵工廠。”
1941年3月11日,參、眾兩院通過的《租借法案》經羅斯福簽署後正式生效。法案授權總統可以以出售、交換、轉讓和租借的形式向被認為其防禦對美國安全具有重大意義的國家提供武器、軍用物資、糧食等任何軍需品。該法案的通過埋葬了中立法,是美國由孤立主義走向參戰的決定性重要步驟。據此,美國共向英、蘇、法、中等幾十個反法西斯國家提供500多億美元的物資,首先獲得援助和獲得援助最多的是英國。
到1945年8月31日日本投降前夕為止,
大英國協所得的租借援助共300億美元,占美國租借支出總額的60%, 其中英國受援最多,為270億美元。
美國對蘇聯的援助, 在排除了國內孤立主義勢力的反對以後從194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到1945年9月20日止,美國實際運抵蘇聯的物資總值為102億美元, 加上其他費用, 總計109億美元(蘇聯的統計為98億美元)。
1941年5月6日,羅斯福正式宣布,《租借法案》亦適用於中國,到1945年9月3日止,美國給予中國的援助為8.45億美元。
《租借法案》對
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