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抗訴法院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抗訴法院(引用時縮寫為D.C.Cir.)是美國的13個聯邦抗訴法院之一。其對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擁有抗訴管轄權。

該聯邦巡迴抗訴法院有8位現任法官,都位於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該院可直接審查首都各聯邦政府機構的政策法規和決策,不必如其他法院般等待抗訴。根據《美國行政程式法》,該院還可直接受理涉及其他行政機構的行政訴訟案件。
因哥倫比亞特區法院眾多,該聯邦巡迴抗訴法院在名稱上容易與下述法院混淆: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曾經存在後被撤銷)
美國聯邦巡迴區抗訴法院(擁有特別事項管轄權的聯邦抗訴法院)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抗訴法院(哥倫比亞特區相當於州法院的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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