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路線

羅明路線指1933年初,中共福建省委代理書記羅明認為,閩西根據地邊緣地區條件困難,黨的政策應不同於鞏固地區。當時黨內“左”傾錯誤領導人把這說成是“機會主義的、取消主義的逃跑退卻路線”,因而發生了反“羅明路線”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明路線
  • 時間:1933年初
  • 人物:羅明
  • 地點:閩西根據地邊緣地區
簡介,職務,

簡介

1933年2月10日,博古在《紅色中華》第51期發表《為著布爾什維克的春耕而鬥爭》一文,提出“徹底進行老蘇區的查田運動”,並號召,“動員我們一切力量開展我們在各個戰線上的全線進攻”。(《紅色中華》1931年12月11日在瑞金創刊,為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的機關報。該報初為周刊,從第50期改為3日刊,從第 148期改為雙日刊。1933年2月改為中共中央、中央工農民主政府、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聯合機關報。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後,改為《新中華報》。)
毛澤東被解除對黨和軍隊的領導權後,只保留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的職務。中央決定把查田運動交給臨時中央政府執行。根據黨的組織原則和紀律要求,毛澤東直接領導了中央革命根據地的查田運動。
王明上台之前,中央蘇區的土地革命是在毛澤東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的。雖然經過多次反覆,但發展情況基本上是好的。實現了對地主沒收其土地、對富農抽多補少、抽肥補瘦,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原則。既滿足了僱農、貧農對土地的要求,又得到了中農的擁護,地主、富農也得到了適當的安置。但是,由於情況複雜,有些地方還存在著民眾沒有真正發動起來,土地革命還不徹底;那種侵犯中農,過分打擊富農的情況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王明上台之後,提出了“地主不分田,富分壞田”的過左政策。三令五申要中央蘇區執行符合國際路線和階級路線的土地政策——重新沒收,重新分配。
這套“左”的土地政策,先是以檔案形式傳達到中央蘇區,接著又派中央代表去貫徹執行,但均受到廣大幹部和民眾的抵制。一度在項英主持下的蘇區中央局,仍然遵循蘇區過去執行的正確的土地政策
王明上台後,他控制下的中共中央給蘇區中央局發出指示,逐條批評了蘇區中央局8月通過的《關於土地問題的決議案》。指出,決議案中允許地主及其家屬在蘇區開墾荒地是給地主復辟的機會,應給予無情的打擊與反對。在全蘇“一大”上,通過了以“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的為主要內容的土地法,規定已經分配了土地的各蘇區及不合本法令原則的則須重新分配。主持臨時中央政府工作的毛澤東不主張開展普遍的查田運動。在討論開展查田運動時,他認為,中央蘇區土地問題已經解決,應使土地穩定在農民手中,以增加糧食生產,不宜再事查田,動搖農民的生產情緒。1932年儘管蘇區中央局反覆要求查田,各地區均開展不起來,始終未形成一個運動。
1933年2月8日,蘇區中央局通過了《關於粉碎敵人四次“圍剿”的決戰面前黨的緊急任務決議》,其中要求,必須完成查田運動,徹底解決土地問題,從先進的區域,動員大批的查田和分田突擊隊,去幫助落後的與新建的蘇區。?
5月26日,洛甫(即張聞天)發表《蘇維埃政權下的階級鬥爭》,號召開展鄉村中的階級鬥爭,是我們黨的中心任務。號召必須開展查田運動,把分得了土地的地主和分得了好田的富農統統查出來。為了大造聲勢,排除障礙,中央的“左”傾機會主義者,在福建發動了反對“羅明路線”,在江西開展了反對“鄧、毛、謝、古”的鬥爭。?
羅明,原名羅善培,廣東大埔縣人,1921年考入廈門集美學校師範部,1925年考入廣東大學(中山大學前身),同時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並轉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任中共汕頭地委書記,1927年任中共閩西特委書記。1928年2月任福建臨時省委書記,並作為福建代表前往莫斯科出席黨的“六大”,回國後,長期在閩西革命根據地領導農民鬥爭,熟悉本地情況。
1932年3月14日,中共閩粵贛省委在長汀召開第二次黨代表大會,會議遵照中共蘇區中央局決定,將中共閩粵贛省委改組為中共福建省委,羅明任代理書記。在進軍漳州時,跌傷了腰部,傷口發炎,住進了長汀福音醫院。
1932 年8月,毛澤東在福建長汀福音醫院治病期間,曾對羅明關於閩贛兩省開展廣泛的游擊戰爭做出指示。不久,福建省委組成前敵委員會,羅明為書記,按照毛澤東的指示與譚震林方方等到上杭永定龍巖地區開展游擊戰爭,取得了勝利,後將戰爭勝利的經驗向連城新泉武平及其他一些地區的領導作了傳達和介紹。新泉縣委書記楊文仲接受了羅明的指示,緊急動員起來,打退了敵人的進攻。

職務

全國解放後,羅明任南方大學校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國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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