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核官制大臣

官名。光緒三十二年(1906)詔令先厘定官制,為立憲做預備。特設一中央機構主管其事,時稱“厘定官制館”。除派載澤等人為編纂官制大臣外,又派慶親王奕劻等“總司核定”,時稱總核官制大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