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30m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
——引自DL/T 307-2010《1000kV交流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線路走廊保護區
- 外文名:line corridor of protected areas
- 所屬學科:電力系統
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30m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
——引自DL/T 307-2010《1000kV交流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程》
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30m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引自DL/T 307-2010《1000kV交流架空輸電線路運行規程》...
330 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廠礦、城鎮等人口密集地區,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的區域可略小於上述規定。但各級電壓導線邊線延伸的距離,不應小於導線邊線在最大計算弧垂及最大計算風偏後的水平距離和風偏後距建築物的安全距離之和。
《山東省沿黃生態廊道保護建設規劃(2023-2030年)》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的規劃,於2023年10月8日印發。規劃發布 2023年10月8日,《山東省沿黃生態廊道保護建設規劃(2023-2030年)》發布。規劃全文 第一章 總體要求 黃河山東段長...
電力交易設施的保護範圍包括電力交易場所和計量、報價、信息發布等有關設施。第十條 電力線路保護區包括下列區域:(一)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在一般地區各級電壓導線的邊線...
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是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重要生物多樣性保護區,是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的核心載體之一。建設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生態經濟走廊,有利於最佳化渝東南生態保護髮展區產業布局,促進產業向點上集聚集約發展,為生態保護和生態...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應當預留相應的電力設施用地、架空輸電線路走廊和電力電纜通道,劃定保護區範圍。城市中心區主、次幹道的新建輸電線路,應當規劃為電力電纜通道;已有的110千伏以下架空輸電線路,應當...
第二十五條 在林地上依法建立的輸電線路走廊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種植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樹木和其他植物。第二十六條 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樹木管理者應當對樹木定期進行修剪,保證樹木符合架空電力線路安全距離的規定。電力企業發現樹木不...
第十三條 架空電力線路走廊和地下電纜通道建設應當辦理相關建設許可手續;必須使用他人土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建設項目對他人土地的影響情況,與有關權屬人簽訂協定並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有關權屬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電力設施的義務,對危害電力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向電力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以及電力企業舉報。第二章 電力設施的保護 第十條 電力線路保護區按照國家《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因建設確需對已規劃的電力設施用地、架空輸電線路走廊和電力電纜通道的位置進行調整的,應當徵得電力管理部門同意,並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第三章 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和保護區 第十一條 發電、變電設施及其輔助設施的保護範圍:(一)發電廠、...
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新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限期拆除,或由電力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建築物、構築物所有者負擔。第二十六條 禁止非法侵占電力設施建設項目依法徵收的土地、輸電線路走廊...
七、將第十六條改為第十七條,第三款修改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新種植或者自然生長的高稈植物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辦理:“(一)在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產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徵得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
第十七條 電力調度設施的保護範圍包括電力調度場所、電力通信設施、電網調度自動化設施、電網運行控制設施及其他有關輔助設施。第十八條 輸電、配電線路保護區包括:(一)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邊導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投影於地面所形成的...
電力設施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在電力設施布局規劃確定的發電、變電設施用地、架空電力線路走廊、電纜通道區域內進行電力設施建設。第十六條 電力設施建設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電力設施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六條 發電廠、變電站設施、電力線路設施、電力線路保護區的保護範圍按照《條例》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執行。第七條 電力通信設施的保護範圍:(一)微波站內與電力通信有關的設施;(二)電力專用通信站外地埋通信電纜、...
城市規划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時,應避開電力設施保護區;審批或規劃可能影響電力設施安全的新建建築物時,應徵求電力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必須占用保護區的,應與電力設施產權人或管理者協商,重新劃定新的電力線路走廊。 第二十二條...
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在電力設施保護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時,對有可能妨害電力設施的,應當徵得當地電力主管部門的同意。第二十七條 新建架空電力線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對線路走廊內的原有房屋,線路建設單位應當與房屋產權所有人...
第二十一條 電力設施的建設和保護應儘量避免或減少給國家、集體和個人造成損失。第二十二條 新建架空電力線路不得跨越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區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況或因受地理條件和出線走廊的限制,無法避開的情況下可以跨越房屋...
在已建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樹木時,樹木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必須取得當地管理電力工作的部門同意後,方可種植低矮樹種,並由樹木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負責修剪,保持樹木自然生長最終高度與導線間的安全距離。第十一條架空電力線路穿越林區時,...
依法依規推進山火隔離帶建設工作,依託電力線路走廊保護區共建山火隔離帶,提高山火防控效率。(責任單位: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國網宜春供電公司)25.未與電網企業溝通,其他非電力線路不得擅自寄掛在歸屬於電網...
第四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實施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構)築物;(二)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三)實施影響導線對地安全距離的填埋、鋪墊;(四)堆放穀物、草料、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