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信號

緊急信號,是指緊急通信的前置信號。如無線電話通信中的Pan-Pan的讀音和無線電報電傳信號中XXX摩爾氏信號等,其含義是指發信台有關於船舶、飛機或其他交通工具的安全或人員安全的很緊急信文要傳送。除遇險外,緊急信號應比一切其他通信享有優先權,聽到緊急信號的所有電台,應注意不要干擾隨緊急信號之後傳送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緊急信號
  • 定義:緊急通信的前置信號
緊急信號只有經船舶或飛機等交通工具或岸台的主管人或負責人的批准才能傳送。在災害或災難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險發生之前,根據以往的總結的規律或觀測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關部門發出緊急信號,報告危險情況,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準備不足的情況下發生,從而最大程度的減低危害所造成的損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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