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涪城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綿陽市涪城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綿陽市涪城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綿陽市涪城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組建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將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化、廣播電視管理職責,以及區商務旅遊局的旅遊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涪城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隸屬: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相關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區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管理全區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規劃全區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負責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巴蜀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
(八)負責管理和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指導全區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協調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業務活動。
(九)負責全區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安全生產、旅遊市場的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
(十)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文物安全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完善全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研究旅遊發展方針、政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重大問題;指導全區旅遊產業發展;制定全區旅遊發展具體措施。
(十二)負責指導全區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對全區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業務及安全播出進行監督;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三)負責指導文化藝術、文化博覽、廣播電視、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歸口管理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文化藝術、文化博覽、廣播電視、旅遊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經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協調廣播電視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領,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統籌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傳承,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加強全區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功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文化和旅遊產業在涪城產業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作用,增強涪城文化軟實力,加快建設文化旅遊強區。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廣旅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推動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與直屬單位業務;督辦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信息政務、後勤退管、信訪綜治、作風行風,黨風廉政、思想政治、組織人事、績效管理、統戰工會、共青婦兒、財務國資、政府採購、政策法規、普法學習、安全生產、聯繫幫扶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文化股 負責擬訂全區文化藝術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區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監督指導全區公共文化場所免費開放;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指導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事業建設;培育文化骨幹企業,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指導、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開發及投融資項目建設與實施、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和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旅遊發展股 調查研究全區旅遊市場發展情況;負責轄區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年度覆核工作;牽頭實施假日旅遊工作;開展旅遊宣傳推廣,舉辦旅遊節慶活動;負責旅遊安全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轄區內星級飯店的初評和轉報工作,參與省、市旅遊部門對申星企業的評定和各類星級飯店的年度覆核;負責開展旅遊招商引資和旅遊商品、紀念品的研製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旅遊統計、旅遊信息監測預報等工作;指導區屬旅遊行業自律管理,負責對旅遊行業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管理。
市場監督管理股 對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對接文化和旅遊市場的行政審批及行政執法;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文化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指導監管文化和旅遊行業協會(學會)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廣電發展股 指導全區廣播電視事業發展。指導農村廣播建設、維護和設施保護工作;對全區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的業務及安全播出進行監督;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安裝使用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舒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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