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是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 所屬地區:巴中市巴州區
  • 所屬部門: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相關的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區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區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巴蜀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市場。
(十)統籌全區旅遊市場執法,配合查處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代表巴州區簽訂對外文化、旅遊合作協定,企業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二)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全區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配合廣播電視節目監測。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
(十三)負責全區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擬訂全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全區文物資源調查,管理基本建設涉及文物保護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負責推動完善全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履行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融合發展。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傳承,推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強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提升巴州文化軟實力和旅遊競爭力。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遊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閒農業、森林康養推動工作。

領導分工

饒建,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彭思暢,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戚丹,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副局長。
韓江,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譚靈菲,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張耀月,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總規劃師。
譚守學,現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信息、目標績效、政務公開、信訪、安保、接待、後勤管理及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規範性檔案。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落實。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藝術股(非物質文化遺產股)。負責擬訂全區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具有巴蜀文化、巴州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以川劇、曲藝為代表的地方戲曲及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交流活動。組織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的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調查、記錄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負責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備案管理。承擔全區文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協調開展國內區域文化交流合作。推進全區文化宣傳推廣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全區文化整體形象推廣及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文藝事業項目的編制、儲備、監督管理工作。
(三)公共服務股(廣播電視管理股)。負責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動民眾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等工作。推動圖書館事業、文化館事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民生服務水平提升。牽頭組織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及安全工作管理。推動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和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工作。監管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廣播電視機構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的監管,配合廣播電視節目監測。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全區廣播電視整體形象推廣及宣傳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公共服務項目的編制、儲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文化事業和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牽頭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區文化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評價和信息發布。指導推動重點區域、目的地、線路的文化和旅遊規劃。推進全域旅遊。推進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指導全區國家文化公園建設。負責全區國家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旅遊發展。承擔全區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協調開展國內區域旅遊交流合作。負責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及宣傳工作。推進全區旅遊宣傳推廣體系建設。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項目的編制、儲備、監督管理及項目申報的統籌工作。負責旅遊企業及項目統計工作。
(五)文物管理股。負責擬訂全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項目的實施以及大型基建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承擔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動完善全區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協調指導博物館領域交流合作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協調指導和組織管理全區文物考古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文物安全工作,督查文物、文物館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文物資源普查開發、保護利用和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負責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項目的編制、儲備、監督管理。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統計工作。
(六)市場管理股。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管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文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旅遊園區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協調監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協調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培訓工作。配合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機關法制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集中承擔區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負責文化旅遊市場主體統計工作。
(七)財務股。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審計工作。負責檢查、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運行工作。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專項資金審核申報及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年報、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統計的統籌工作。
(八)黨建辦(人事股)。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民眾文化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承擔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專家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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