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市文物局)是主管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擬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事業發展目標、規劃、措施,指導推動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產業發展。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文化雄想、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物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二)組織推動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文物事業、廣播電視事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組織指導全市重大文藝活動的開展,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地方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推進文化、文物、廣播希格定電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申報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遴選、申報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的實施。協調、牛頁整斷指導市域內基本建設中涉及文物保護的相關工作。
(九)指導博物館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文物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領域重大科研項目、科技保護、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動文物和博物館領域裝備技術提升。推動文博創意產品開發工作。
(十)依法負責全市白酒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文博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文物道獄淋、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三)統籌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電影、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四)負責管理文化、廣播電視領域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協調推動中華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廣播電視陵臘承鑽領域“走出去”工作。
(十五)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及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園區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重大廣播電視活動。
(十七)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
(十八)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九)擬訂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二十)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炒辣熱視、網路視聽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王毅
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向章明
負責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旅遊資源評價、鄉村文化振霉朽立興、市場管理和全系統安全生產監管、旅遊市場安全等工作。分管資源開發科、市場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管科。分管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旅遊執法支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麗莎
負責文化和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民眾文化、文藝創作展演、對外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文化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務科、藝術科、產業發展科、財務科。分管市文化館、市圖書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習所、市文化創作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甘元生
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宣傳促銷、信息化建設和文物保護利用與博物館事業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等工作。分管文物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旅遊發展科。分管市博物館、市旅遊發展促進中心。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何自慧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後勤事務和綜合協調直屬單位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機構編制管理和統籌協調體制機制改革,負責目標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管理、群團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 段劍飛
負責廣播電視社會事業及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管、內外輿論宣傳、脫貧攻堅、內部審計和統籌協調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社會團體工作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傳媒機構管理科、科技科、宣傳科。分管市電台、市電視台、市發射台、市監測台。聯繫省廣電網路瀘州分公司、省廣播電視台518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林海霞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派駐紀檢監察組。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下屬單位業務,統籌協調綜合性、臨時性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內部審計科)
組織起草審核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牽頭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旅遊等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社會團體的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三)藝術科
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廣,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市、區縣文藝團體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市級及以上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全市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
(四)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全市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和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鄉鎮綜合文化站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推動公共文化事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工作並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
(六)文物科
擬訂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文物資源調查及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博物館安全工作。協調、指導市域內基本建設中涉及文物保護的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文物保護與博物館領域的交流合作。
(七)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市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組織、指導開展對外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交流與合作。
(八)旅遊發展科
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宣傳促銷,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發展推廣。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協調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智慧旅遊建設管理工作。
(九)資源開發科
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建設。負責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申報工作。
(十)市場管理科
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行業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推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監管科
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廣播電視市場、旅遊市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落實市安委會確定的安全生產宣傳任務,配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十二)宣傳科
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指導、推進、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播出。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
(十三)傳媒機構管理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發展規劃、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監督管理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監管和發展。負責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工作。
(十四)科技科
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發展規劃、監測監管網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和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
(十五)財務科(統計科)
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賬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工作。牽頭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十六)人事科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民眾文化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王毅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並予以通報表揚。同年7月,被評為“瀘州市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單位”。
(十六)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重大廣播電視活動。
(十七)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市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及質量。
(十八)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九)擬訂全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實施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二十)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網路視聽和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王毅
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向章明
負責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旅遊資源評價、鄉村文化振興、市場管理和全系統安全生產監管、旅遊市場安全等工作。分管資源開發科、市場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管科。分管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旅遊執法支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麗莎
負責文化和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民眾文化、文藝創作展演、對外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文化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分管公共服務科、藝術科、產業發展科、財務科。分管市文化館、市圖書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習所、市文化創作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甘元生
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宣傳促銷、信息化建設和文物保護利用與博物館事業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等工作。分管文物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旅遊發展科。分管市博物館、市旅遊發展促進中心。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何自慧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後勤事務和綜合協調直屬單位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機構編制管理和統籌協調體制機制改革,負責目標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管理、群團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 段劍飛
負責廣播電視社會事業及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管、內外輿論宣傳、脫貧攻堅、內部審計和統籌協調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社會團體工作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傳媒機構管理科、科技科、宣傳科。分管市電台、市電視台、市發射台、市監測台。聯繫省廣電網路瀘州分公司、省廣播電視台518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林海霞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派駐紀檢監察組。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下屬單位業務,統籌協調綜合性、臨時性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內部審計科)
組織起草審核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牽頭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旅遊等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社會團體的工作。擬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審計工作。
(三)藝術科
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廣,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市、區縣文藝團體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市級及以上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負責全市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
(四)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開展全市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和推動圖書館、文化館事業、鄉鎮綜合文化站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工作。推動公共文化事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工作並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和產品開發。
(六)文物科
擬訂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與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文物資源調查及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文物博物館安全工作。協調、指導市域內基本建設中涉及文物保護的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和組織開展文物保護與博物館領域的交流合作。
(七)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市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組織、指導開展對外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業交流與合作。
(八)旅遊發展科
負責旅遊市場開發、宣傳促銷,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發展推廣。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協調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負責智慧旅遊建設管理工作。
(九)資源開發科
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建設。負責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申報工作。
(十)市場管理科
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行業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假日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指導推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協調監督文化和旅遊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監管科
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廣播電視市場、旅遊市場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落實市安委會確定的安全生產宣傳任務,配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重大宣傳活動。
(十二)宣傳科
擬訂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指導、推進、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創作、生產、播出。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重要政策、重要動態、重要活動以及優秀人才、優秀作品與優質資源等宣傳工作。
(十三)傳媒機構管理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發展規劃、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監督管理和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監管和發展。負責廣播電視媒體融合發展工作。
(十四)科技科
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發展規劃、監測監管網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攻關工作。負責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管理和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
(十五)財務科(統計科)
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與績效評估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賬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工作。牽頭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十六)人事科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民眾文化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局長:王毅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獲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先進集體並予以通報表揚。同年7月,被評為“瀘州市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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