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農業補貼

綠色農業補貼

綠色農業補貼是指國家按照環保標準來核定補貼數額的農業補貼。綠色農業補貼一方面是對原有的不合理的農業補貼政策的改革,另一方面則是以市場機制為導向,儘量發揮市場的力量,使綠色補貼這一公共政策能起到治理農業污染的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農業補貼
  • 類型:經濟術語
實施效應,實施策略,

實施效應

和傳統農業補貼相比,綠色農業補貼可以調節農業生產的外部效應,使農業生產所產生的污染這一外部負效應得以內在化,一定程度上使農業生產的成本與收益能接近相應的社會成本與收益,有效地解決了以往大量存在的農田結合部的土地污染問題。同時,可以兼顧公平與效率,克服以前單純以條例對農業進行環保管理的缺陷,使農民能在市場的作用力下自發保護耕地,提高農民的勞動積極性

實施策略

1.提高農業法中現有的環保條例的效率和執法力度。借鑑國際上成功的控制有機肥、化肥農藥面源污染的法規,由國務院制訂法規。同時,建立國家清潔生產技術規範,擬定新的化肥和農藥管理法律法規,鼓勵能夠減少面源污染的化肥和有機肥的生產和使用,建立我國有機廢棄物排放的法規,有效控制城鎮的污水排放和規模化養殖場牲畜糞尿的排放。
2.將對農業的支持與環境保護進行捆綁,逐步將農業補貼轉化為農業污染補貼。在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對一些農作物實行農藥、化肥限額使用政策.政府在“綠箱政策”範圍內給予生產者適當的經濟補償。對因限額使用農藥、化肥造成的農業產出減少,將農業的支持與環境保護進行捆綁,逐步將農業補貼轉化為農業污染補貼。首先,對實行綠色補貼進行評估。在實行綠色補貼政策之前,財政部聯合農業部要對綠色補貼代替以前的農業補貼做有關方面的評估,如對補貼流向、補貼收入風險、財政補貼數量、對農民環保行動的影響、污染情況、納稅人負擔情況進行系統地評估。其次.設定一些強制性條件,要求受補貼農民必需自覺地檢查他們的環保行為,定期對自己的農場所屬區域的野生資源、森林、植被進行情況調查。同時還要對土壤、水質、空氣進行檢驗和測試,限期向有關部門提交報告。政府再根據農民的環境保護實際核查情況,以此來決定對農民是否給予補貼以及補貼多少。再次,對表現出色的農戶,除提供“綠色補貼”外,還可暫時性減免農業的各項稅費,以資鼓勵。
3.加強對農民的環境保護教育,逐步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形成相應的行為規範。加強宣傳,提高公眾環境意識。通過科普和大眾媒體,加強教育和培訓,提高全民對農業立體污染的認識和自覺參與防治污染的意識,鼓勵企業和農民採取環境友好技術,在適當的時候制定相應的法規,以實現減少立體污染和促進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
4.重視“潔淨型”高效農業技術與產品創新,鼓勵發展精確農業農業技術進步是改善農業環境質量的基本手段。在農業研發中,國家應加大資金投入,重視以水土資源為核心的“潔淨型”高效農業技術與產品創新,鼓勵發展精確農業,實現我國農業國際化與自由化進程中農業環境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同時,集中財政資金引進國外“潔淨農業”技術,加速改造低效率、高污染的農業生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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