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建設費

綠化建設費是為確保綠化祖國與綠色環保政策的實施而繳納的綠化保障費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化建設費
  • 目的:綠色環保政策實施而繳納保障費用
  • 收費方式:建設單位交納,園林部門收取
  • 執行時間:自1991年7月1日
信息,內容,

信息

由建設用地單位交納,政府園林部門收取。

內容

收費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政管委《關於修改新建住宅區綠化建設費標準請示的通知》(京政辦發[1992]第16號)。
執行時間:自1991年7月1日起。
收費標準
(1)地處本市城區、近郊區和遠郊城鎮的新建住宅,包括統一開發、危房改造、聯建和自建的群體、單體宿舍(含配套附屬建築),綠化建設費由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提取3元調整為8元(起收標準)。
(2)對建築標準較高的住宅,其綠化建設費的標準可相應提高。
相關規定:按照《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規劃已確定的居住區公園或小區公園,由建設單位按其規劃面積提交公園建設費,一般為每平方米綠地提交40元(不含每平方米建築面積8元的綠化建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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