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開發配套工程費核算

綜合開發配套工程費核算是利用會計帳簿對開發商品房、經營房或住宅小區建造的配套設施所發生的費用進行反映與監督。綜合開發配套工程費主要包括在開發商品房、經營房或住宅小區內修建的道路、停車場、給排水工程、供電工程、小區綠化及庭園建設等市政工程設施中。為了反映和監督建造配套工程發生的各種費用,應設定“小區配套工程”帳戶,並按建造的配套工程名稱開設成本明細帳,發生各種配套工程費用,應記入借方;配套工程建造完工後,計算建造完工的小區配套工程實際成本,並將其發生的實際成本從該帳戶貸方分配結轉“房屋建設工程”帳戶借方,以計算小區的開發商品房、經營房的成本。

其分配程式如下: (1) 開發商品房、經營房單位面積或單位投資額應分配配套工程費=配套工程實際總成本÷開發商品房、經營房建築總面積或投資總額;(2) 某開發商品房、經營房應分配配套工程費=某開發商品房、經營房建築面積或投資總額×單位面積或單位投資額應分配配套工程費。“小區配套工程”帳戶借方餘額表示待開發的商品房、經營房應分配的小區配套工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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