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開發配套工程費核算是利用會計帳簿對開發商品房、經營房或住宅小區建造的配套設施所發生的費用進行反映與監督。綜合開發配套工程費主要包括在開發商品房、經營房或住宅小區內修建的道路、停車場、給排水工程、供電工程、小區綠化及庭園建設等市政工程設施中。為了反映和監督建造配套工程發生的各種費用,應設定“小區配套工程”帳戶,並按建造的配套工程名稱開設成本明細帳,發生各種配套工程費用,應記入借方;配套工程建造完工後,計算建造完工的小區配套工程實際成本,並將其發生的實際成本從該帳戶貸方分配結轉“房屋建設工程”帳戶借方,以計算小區的開發商品房、經營房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