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開發工程成本計算方法

綜合開發工程成本計算方法是指綜合開發工程按確定的開發商品房、經營房為成本核算對象,按“定單成本計算法”計算其實際成本。在綜合開發工程成本計算過程中,所有會計核算的原始記錄都應按照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填寫清楚,以便將各項生產費用按照其用途和一定程式,直接計入或分配計入各綜合開發工程,正確計算各綜合開發工程的實際成本。

綜合開發工程成本計算的程式是:(1) 按確定的成本核算對象設定成本明細帳戶,並按劃分的成本項目設定專欄;(2) 建築工程費的計算,出包工程應根據承包企業竣工結算的工程價款計算,自營工程按實際發生的建築工程支出計算;(3) 設備工程費的計算,應根據各成本核算對象領用設備數量與其採購實際成本直接計入;(4)土地開發費的計算,根據確定的應分配計入的土地開發費計算;(5) 配套工程費的計算,根據確定應分配計入的配套工程費計入到“房屋建設工程”成本明細帳戶的配套工程費項目內;(6) 管理費用的計算,根據確定應分配計入的管理費用計入到“房屋建設工程”成本明細帳的管理費用成本項目內;(7) 匯總房屋建設工程成本明細帳各成本項目的成本與總成本,編制綜合開發工程竣工成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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