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成本的核算

主營業務成本的核算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取得主營業收入的同時,應對其主營業務支出所進行的會計核算。與主營業務收入相關的主營業務成本,在工業企業指產品銷售成本,商品流通企業指已銷售商品的進價成本;施工企業指工程結算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對外轉讓、銷售、結算和出租開發產品等的經營成本,運輸(交通)企業指運輸支出,裝卸支出和堆存支出等。各類企業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時,借記‘產品銷售成本”、“商品銷售成本”、“工程結算成本”或“經營成本”等科目,貸記“產成品”、“庫存商品”、“工程施工”或“開發產品”等科目。主營業務成本計算和結轉的時間,制度未作統一規定,各類企業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業務特點自行加以確定。一般情況下,工業企業於月份終了時結轉已銷售產品的成本;商品流通企業經營批發業務也於月終時結轉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但進口商品在平時執行契約終了時結轉成本,以便隨時計算進口商品的賠賺和出口商品的換匯成本;商業零售企業平時按照已銷商品的銷售收入結轉成本,以便落實庫存,隨時了解庫存商品的動態情況;施工企業月終時根據本月已辦理工程價款結算已完工程實際成本結轉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月份終了時,根據本月已對外轉讓、銷售和結算的開發產品的實際成本結轉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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