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界法,是南宋清查與核實土地占有狀況的措施。紹興十二年(1142),兩浙轉運副使李椿年上言經界不正十害,建議實行經界法。詔專委李椿年措置。遂設立經界所,從...
因為夏秋兩稅,所以新稅制稱為兩稅法。兩稅法-主要內容公元780年(建中元年),由...下面還要再說一下南宋經界法在這一制度建設中的作用。詞條標籤: 文化術語 , ...
重和元年(1118年)中進士,歷任宣州寧國縣令、寧國軍節度推官,官至戶部侍郎、左中大夫等職務,大力推行經界法,促進稅制改革,封為普寧縣開國侯。晚年辭官回鄉,開辦...
1911年,雲南發生英法“隆興公司”攫取雲南七府礦權及英占片馬兩樁外交大事,公...1914年底,鐘岳進京隨蔡鍔任全國經界局秘書長,寫成《經界法規草案》一書,編輯《...
康植在他管轄的江南東路推行經界法和奏免和糴,都是幫助貧困農民安居樂業、恢復生產的有力措施。淳祐九年(1249),康植出知吉州。州南永和鎮窯民精於制瓷,生產...
如晉代的課田制或戶調製,北魏頒布的均田制,宋代王安石推行的方田法以及南宋實行經界法時記載田塊的“砧基簿”(即地籍簿),明代設立的戶口田帖和編制的全國土地...
田產底帳。紹興經界法規定,人戶砧基簿由各戶自造,圖畫田形丘段,標明畝步四至、原系祖產抑或典賣,赴縣印押訖,用為憑證。各縣亦置砧基薄,以鄉為單位,每鄉...
李椿年請行經界法紹興十二年(1142),左司員外郎李椿年上疏,指出“經界不正”的十大害處,認為行“仁政”當自正經界始。建議清查核實土地占有狀況,實行經界法。...
他還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經界法,丈量土地,重定兩稅等稅額,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稅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貧民下戶因橫徵暴斂而家破人亡。...
推行經界法 紹興十二年(1142年), 宋高宗時期貨幣 兩浙轉運副使李椿年上言經界不正十害,建議實行經界法。宋高宗詔專委李椿年措置。遂設立經界所,從平江府(...
李椿年行經界法,約束嚴甚,檄大猷覆視龍游縣,大猷請不實者得自陳,毋遽加罪。改建德,遷知崑山縣。丁父憂,免喪,差總領淮西、江東錢糧乾官,改幹辦行在諸司...
③又《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74紹興二十六年九月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王之望奏論經界法:“遂令州縣取諸鄉稅名,為鼠尾帳,家至戶到,問其願否。”朱熹《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