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租入固定資產

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採用租賃形式取得、使用,並按期支付租金的固定資產。

分類,兩種形式區別,定義區別,會計處理區別,

分類

分為經營性租入固定資產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兩種形式。
經營性租入是臨時租入,資產所有權不屬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屬於租出單位。
經營性租賃是一種臨時租賃,不需計提折舊,其有償使用方式是支付租金,期滿將設備退還給出租方,租金按月預提到期一次性列為費用更為有利,能實現相對節稅。融資租賃是一種將借錢與借物相結合的長期租賃方式,對於出租方來說,能按時收回本息,投資風險小,對於租入方來說,租入設備視同自有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沒付款就沖減利潤,可以節約所得稅支出

兩種形式區別

定義區別

經營性租入與融資租入的區別
經營性租入是臨時租入,資產所有權不屬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屬於租出單位。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指採用融資租賃辦法租入的機器設備。根據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工業、農業、施工、商品流通、運輸、金融、保險等企業對於融資租入的機器設備,應作為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設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二級科目進行核算。融資租入機器設備在安裝調試完畢交付使用時,應將其購置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作為機器設備原值,記入“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的借方和“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作為負債進行會計處理。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應按受益對象將其記入生產成本或管理費用。簡單的說就是資產的所有權歸屬不同

會計處理區別

兩者在會計處理上的主要區別有:
1、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作為租入企業的一項資產計價入帳。相對於經營性租賃而言,融資租賃有租期較長、租約一般不能取消、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設備的價款及租賃費和利息等、租賃期滿承租人有優先選擇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權利等特點。因此,在融資租賃的方式下,與租賃資產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由出租人轉歸承租人。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儘管從法律形式上資產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仍然屬於出租方,但由於資產租賃期基本上包括了資產有效使用年限,可以說承租企業獲得了租賃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資產計價入帳,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主要是為了解決生產經營的季節性、臨時性的需要,並不是長期擁有,租賃期限相對較短,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出租方,企業只是在租賃期內擁有資產的使用權,租賃期滿企業將資產退還給出租人,也就是說在這種租賃方式下與租賃資產相關的風險和報酬仍然歸屬於出租人,所以,對租入的固定資產不需要也不應該作為本企業的資產計價入帳。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而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則不需計提折舊,其有償使用方式為支付租金。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租賃期滿其產權應轉入承租企業,作為自有固定資產入帳,而經營性租入的固定資產租賃期滿應退還給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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