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租入

企業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以支付租金的形式租賃的,固定資產所有權仍屬出租單位,在租賃期滿後,租入方應將固定資產歸還給租出方的一種租賃方式。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不計入企業的固定資產科目。租入方不提取固定資產的折舊,租出方提取固定資產的折舊。租入方因施工的需要而對固定資產進行改良和修理等支出,作為企業租入固定資產改良記入遞延資產在租賃期內按受益對象分期攤銷到成本和費用中,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只要在備查簿里進行登記即可.。
經營租賃,是指企業為解決生產經營上臨時性需要而租入的固定資產。對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企業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符合資產的定義,不能作為企業自有固定資產入賬,發生的租賃費列入企業製造費用或管理費用,承租方無須對租入固定資產提取折舊,同時一般租期很短,所以不視為企業的資產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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