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契約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該第三者成為雙方選定的仲裁人(亦稱公斷人),或為仲裁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仲裁
- 最初形態: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城邦國家
- 屬性: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
- 時間:經濟契約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契約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該第三者成為雙方選定的仲裁人(亦稱公斷人),或為仲裁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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