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1.申述性。即經濟仲裁申請書具有陳述經濟糾紛事實、申述理由的特性。
2.參證性。經濟仲裁申請書提供的事實和理由,能為仲裁機構開展協商、調解,提供參考依據。
3.啟動仲裁程式性。遞交仲裁申請書本身就是對仲裁程式的啟動,是產生仲裁程式的條件。
結構和寫法
(一)標題
首頁居中寫“仲裁申請書”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三)案由
概括寫明因為何事申請仲裁。
(四)仲裁請求
寫明申請仲裁的具體事項、要求達到的最終目的。
(五)事實和理由
要求概括敘述經濟糾紛的事實經過,說明請求仲裁的法律依據,指出有關證據、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等。
(六)尾部
尾部的內容包括:呈送仲裁機構名稱,按信函格式寫“此致”“×××仲裁委員會”;署名、簽章和日期;
附屬檔案包括:(1)本仲裁申請書×份;(2)書證×份;(3)物證×份;(4)證人姓名、住址。
的注意事項
1.敘述事實糾紛要實事求是,條理清楚,準確簡練,申請理由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2.要求通過仲裁達到的目的應當合理合法,合情合理。
3.語言要得體,避免使用過激言語,以免進一步擴大矛盾。
範文
仲裁申請書
申訴方:××縣××鎮××村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牛××,村長
被訴方:××縣××廠,地址:××縣城關鎮東方紅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南××,廠長
案由:被訴方單方終止契約。
請求事項:
(一)繼續履行協定;
(二)賠償申訴方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年5月5日,申訴方與被訴方簽訂“聯辦澱粉廠協定書”,約定雙方共同投資建廠。申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一,被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二,投產後利潤也按投資比例分成。協定書第12條規定:“本協定簽訂後,雙方信守協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任何一方終止協定,一切後果由提出終止協定方負責。”(見附屬檔案2)
雙方於20××年5月籌建施工。申訴方與被訴方各投資10萬元,計畫20××年元月底建成投產。不料被訴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經請示縣經計委,不再給澱粉廠投資”(見附屬檔案3),為此,申訴方數次找被訴方協商,同時主動向縣經計委申明情況,希望督促被訴方履約。但被訴方竟不予理會,公然單方終止協定,不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還無理要求申訴方承擔被訴方全部投資款項。不僅如此,被訴方還背著申訴方函告縣電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電補貼,故意給籌建工作設定障礙。申訴方多次規勸其繼續履行協定,但被訴方卻根本聽不進去,置經濟契約法和雙方簽訂的協定書於不顧,一直奉行違法行為。申訴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見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貴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