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綏化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負責綏化市民族和宗教事務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化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局長:孫漢國
  • 上級部門綏化市人民政府
  • 地址:綏化市北林區迎賓路2號
領導分工,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局長:孫漢國(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趙榮峰(主抓民族,分管民族科)
副局長:李臣(主抓宗教工作,分管宗教科、團體科)
副調研員:關林麗(主抓常務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承辦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事宜;協調指導有關少數民族的重大慶典活動。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
(五)參與制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參與管理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的使用;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區域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
(六)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八)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指導和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九)指導全市縣(市)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對宗教活動場所的設立和重大宗教活動進行審核;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制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組織宗教幹部和宗教教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部門主要職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承擔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承擔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承辦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有關事宜;負責少數民族社團管理;承擔民族宗教事務行政複議工作;研究民族宗教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
(三)民族科
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民族統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承辦扶持、援助民族文化、教育的有關事宜;承辦重大的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承擔聯繫少數民族幹部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
(四)宗教科
承辦宗教事務和民間信仰管理工作;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維護宗教場所的合法權益;指導各縣(市)區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引導、促進宗教場所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抵禦境外宗教滲透活動;依法制止和打擊各種非法違法活動。
(五)團體科
定期組織宗教團體及宗教教職人員進行各種培訓、學習;監督指導宗教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據其章程開展各項活動;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選拔各宗教上層人士和青年教職人員;對宗教團體的財政收支以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宗教團體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指導各宗教團體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鞏固和發展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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