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退休基金是為解決退休負擔不均衡問題,由商業企業按規定提取,上交給統籌單位專用於商業職工退 (離) 休費及各項福利開支的基金。退休基金的統籌,一般以縣 (市) 專業公司或商業局為統籌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籌退休基金
- 類型:財經術語
統籌退休基金是為解決退休負擔不均衡問題,由商業企業按規定提取,上交給統籌單位專用於商業職工退 (離) 休費及各項福利開支的基金。退休基金的統籌,一般以縣 (市) 專業公司或商業局為統籌單位。
統籌退休基金是為解決退休負擔不均衡問題,由商業企業按規定提取,上交給統籌單位專用於商業職工退 (離) 休費及各項福利開支的基金。退休基金的統籌,一般以縣 (市) 專業公司或商業局為統籌單位。實行職工退休離休統籌的企業,按...
企業負擔統籌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應提統籌退休金:工資總額×提取率 工資總額,是指企業在職職工的工資總額;提取率,是指企業與社會統籌部門簽訂契約所規定的提取率。按上述公式計算的統籌退休金做會計分錄時: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退休基金 上交統籌退休金(包括職工個人負擔部分)時會計...
職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是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指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一定範圍內統一徵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退休費用的制度。背景介紹 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我國自1984年起在養老保險領域實施了一項重大改革,這就是推行退休費用的社會統籌。認真分析研究退休費用統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其給予恰如其份的...
按市、縣為單位統籌的提取比例由市、縣勞動、財政部門核定,報當地政府批准,省直接組織統籌的提取比例由省勞動、財政部門核定,報省政府批准。統籌退休基金的積累部分暫按固定職工工資總額1%的比例提取,主要用於退休人員增長過快、統籌退休基金收入不敷支出年份和參加統籌的少數企業因瀕臨破產等原因不能按期繳納統籌退...
所謂養老統籌基金,就是在一定的範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餘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如果參保人員要在不同統籌區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就有可能影響到這兩個統籌區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使用,因此,大...
昆明市全民所有制企業離退休基金統籌試行辦法 (1987年5月19日昆政發〔1987〕106號)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克服企業之間離退休費用負擔畸輕畸重的弊端,增強企業活力,切實保障離退休職工的生活,促進社會安定團結,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和國家“七.五”計畫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檔案內容 第一章 ...
(一)省級統籌範圍包括省內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從業人員都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納入省級統籌。(二)省級統籌項目包括離退休(退職)費和按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的生活補貼等。使用和管理 省級統籌基金來源及用途 一、省級統籌起步時上繳的輔底資金...
廣州市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退休基金統籌暫行辦法 (穗府(1985)71號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保險的調劑職能,更好地保障退休(含退職,下同)職工的生活,有利生產發展和社會安定,適應經濟體制改革與四化建設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1984]214號檔案精神,特製...
吉林市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基金統籌暫行辦法 (1987年9月8日吉市政發〔1987〕58號)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了保障退休職工生活,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依據《吉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單位離退休基金統籌試行辦法》,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建立統籌基金。對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退休費用,實行統一籌集、...
職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是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指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一定範圍內統一徵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退休費用的制度。具體辦法為,改變企業各自負擔本企業退休費的辦法,改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計算基數與提取比例向企業和職工統一徵收退休費用,形成由社會統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業職工的...
第九條 固定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的籌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對市、縣按參加統籌單位的固定職工工資總額加離退休(職)費用總額之和的18%計提,退休養老基金不夠使用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可適當調整計提比例。
《北京市國營企業職工退休基金統籌試行辦法》在1986.08.11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為保證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推進勞動保險制度的改革,增強企業活力,切實保障退休職工的生活,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特制定本辦法。一、國營企業職工退體基金統籌,是指國營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按全市統一規定的統籌項目各項費...
第一條 為了解決企業之間、地區之間離退休費用負擔畸輕畸重的弊端,增加企業活力,促進生產發展,保障離退休職工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政策,特制定本規定(試行)。第二條 建立全省離退休養老保險基金制度,對國營企業的離退休養老保險金實行全省統籌。
第三章 基金的支付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應按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統籌項目,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統籌的離退休人員按時、足額支付養老保險費用。未列入統籌項目的其他養老保險費用,仍按現行規定的標準由原單位支付,不得在基金中列支。第十二條 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歸職工個人所有,社會...
(一)從固定職工退休統籌基金中提取1%。(二)從勞動契約制工人退休養老統籌金中提取1%。從上述兩項基金中提取的管理費,按一定比例上繳省、州、地、市社會保險機構。具體上繳比例由省勞動人事廳另行規定。第十六條勞動契約制工人退休養老基金同固定職工退休統籌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分別提取,分別記帳。第十七條省社會...
第十一條企業固定職工、契約制工人和預備工提取的統籌金,應分別記帳,統一調劑使用。契約制工人、預備工繳納的統籌退休養老金,按人頭記帳。本人應按工資3%繳納的部分,由企業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第十二條由集體所有制單位調入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並實行勞動契約制的工人,按調入前連續工齡年限補交退休養老基金的,其...
社會統籌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兩部分,按照各自的支付範圍,分別核算,不能互相擠占。1、 統籌基金 (1) 資金來源:①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統籌基金的部分;②退休人員過渡性 基本醫療保險金劃入統籌基金的部分;③統籌基金的利息收入;④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⑤ 政府資助;⑥其他合法...
是對於不記入帳戶部分的繳費,需要進入統籌資金。統籌資金就是所有單位繳費都統一放到一個公共的資金部分,然後再從這個統一的統籌資金中支出資金給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簡介 統籌資金一般指統籌基金 各險種的統籌資金都是分別管理的,即各險種有各自的統籌資金。分類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資金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
通過建立個人退休賬戶的方式積累養老保險基金,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將個人賬戶積累的基金、利息及其他投資收入一次性或逐月發還本人作為養老保險金。一些亞非國家和拉美國家實行這一模式,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最為典型。特點是“自己養自己”,同時又通過法律規定來強制執行,可以減輕政府和社會的負擔。不足表現...
統籌基金就是按照一定比例,比如多數地區是個人繳納8%,單位繳納20%,這些資金合在一起形成統籌基金,用於支付養老金,有的地區資金不足,地方財政還會補充一些加入統籌基金。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總額是不等的,統籌基金是用於支付已經退休的人員,個人賬戶總額是在職人員的,所以才會出現上面所說的有些地方資金不足。
第四條統籌基金的提取數額由統籌專管機構依據所有參加統籌的企業全部在冊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統籌項目的所需費用,本著“以支定籌、略有節餘”的原則,統一測算,核定提取比例,經市、縣退休基金社會統籌領導小組批准後,公布實施。國家對離、退休職工的待遇有重大變動,需要調整統籌基金提取比例時,由統籌專管機...
第六條退休費用統籌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結餘、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統一提取,統一調劑。提取辦法是:各參加統籌單位按本單位固定職工工資總額與退休費用總額之和的16%提取,按月向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繳納。為減輕企業負擔,從勞動契約制工人和臨時工兩項養老保險基金的當月結存額中,同時調劑50%到統籌基金中...
首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企業繳費比例、待遇計發辦法等項目在全省範圍內實現統一。但在各省的發展中,各地市的基本養老保險負擔很不平衡。經濟實力較強的工業城市,制度覆蓋面大,退休人員多,養老負擔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較大,而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城市,勞動人口結構相對年輕,每年有大量的...
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地方統籌的背景下,存在地方制度各行其是的問題。調查表明,各地在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繳費費率、待遇計發辦法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制度碎片化現象嚴重,難以實現各地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基礎工作,就是要統一規範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統籌。在基本...
第五條根據“以支定籌、略有節餘”的原則,市區內企業按固定職工工資總額的14.5%和企業年均需支退休費的50%繳納退休統籌基金。市人民政府根據企業受益、減益情況,每年可對市區內企業繳納退休統籌基金作一定範圍的調整。各縣退休統籌基金的提取辦法,由縣人民政府確定。第六條市、縣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於每月企業發放...
第五條退休費用統籌,堅持“以支定收、略有結餘,適當積累”的原則,統籌費用暫按月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的18%提取,如遇有退休基金不敷使用時,可調整提取比例。第六條為保證退休費用按時發放,企業在參加統籌前,予交一個月的統籌費用。上月預交,下月發放。第七條退休統籌費用由市社會勞動...
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範圍和職工年齡結構等因素確定。職工年齡越大,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以本人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單位繳費劃入部分按不低於職工最高...
退休費用 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指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一定範圍內統一徵集、統一管理、統一調劑退休費用的制度。具體辦法為:改變企業各自負擔本企業退休費的辦法,由社會保險機構或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計算基數與提取比例向企業和職工統一徵收退休費用,形成由社會統一管理的退休基金;企業職工...
統籌養老金,即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
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說,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最低標準提高20元,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完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在全國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基金投資 2019年10月21日,人社部在2019年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基金投資運營和監督管理工作穩步推進。截至9月底,已有18個省(區、市)...